【招标公告】阳城晋煤能源有限责任公司2025年度环境自行监测(第2次采购)二次询比采购公告
【招标公告】阳城晋煤能源有限责任公司2025年度环境自行监测(第2次采购)二次询比采购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山西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 地区 | 山西 晋城市 | 采购单位 | 阳城晋煤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
| 招标代理机构 | 山西煤炭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阳城晋煤能源有限责任公司2025年度环境自行监测(第2次采购)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阳城晋煤能源有限责任公司2025年度环境自行监测(第2次采购)二次询比采购公告
(采购编号:JNC334-CGN-251133605、SXMTZB2503F-1369(N)/C)
采购项目所在地区:山西省/晋城市/阳城区
一、采购条件
本阳城晋煤能源有限责任公司2025年度环境自行监测(第2次采购)(采购项目编号:JNC334-CGN-251133605、SXMTZB2503F-1369(N)/C),已由晋能控股装备制造集团有限公司以阳城晋煤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总支委员会会议纪要[2025]24次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采购人为阳城晋煤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通过“晋能控股招标采购平台”全流程电子采购方式进行询比采购。
二、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项目概况:
(1)项目概况及现状:废气、废水污染物排放基本情况、噪声污染源及现状治理设施情况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
(2)目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排污许可管理条例》、《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总则》等要求,排污单位要牢固树立“谁排污、谁监测、谁说清排污状况”的理念,依法开展环境监测,公开监测结果,接受公众监督。按照文件要求,排污单位做好自行监测工作。
2.2 采购范围:本采购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包)。本次采购为其中的:
001 阳城晋煤能源有限责任公司2025年度环境自行监测(第2次采购):
标段(包)内容:(一)按要求编制企业自行监测方案,报送晋城市环保局进行专家评审、备案、公开公示;相关主管部门确认无误后将最终稿提交我公司;
(二)按自行监测方案监测服务相关要求,开展现场监测工作,监测业务范围包括:
除上述监测内容外,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做好临时监测,监测报告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上级环保部门要求;
(三)接受委托后,严格按国家有关监测技术规范进行监测,及时提供相关数据及报告和原始记录(电子版和纸质版);
(四)根据环保局要求完成新增加的项目,不得漏项(新增内容不增加费用);
(五)工作进度:监测结束7日内出具监测报告(附监测数据及原始记录);
(六)按时填报晋城市排污单位自行监测信息实施发布平台,协助完成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执行报告;
(七)按时填报全国污染源监测信息管理与共享平台;
(八)危废暂存间门口测厂内非甲烷总烃浓度并出具监测报告。
2.3 服务周期/服务完成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2.4 服务地点:阳城晋煤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2.5 服务要求或服务质量标准:达到国家、行业相关规范、规定合格标准,满足采购人要求,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001 阳城晋煤能源有限责任公司2025年度环境自行监测(第2次采购),该标段(包)中供应商资格能力要求:
3.1 供应商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2 资质要求:供应商须具有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证书,同时提供证书附表,检验检测能力范围须包含废气、废水、噪声);
3.3 供应商业绩要求:近年至少具有2项类似项目业绩;
近年指:2022年11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类似项目业绩指:300MW及以上火力发电项目大气污染物环保自行监测项目业绩(若合同中未能体现出300MW,还需提供其他证明材料);
业绩证明需要提供的材料:一个完整的业绩须同时具备:
①合同扫描件或复印件(须至少包含:合同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及业绩要求的关键信息等内容);
②对应项目结算的任意一张有效发票【附发票及对应发票的“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或“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查询结果】(发票扫描件或复印件的发票号码、开票日期、金额须清晰可查);
3.4 供应商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不得存有严重失信记录;【须提供响应文件格式中“信誉材料”要求的证明材料;如查询不到以上信息,则须提供信誉承诺书】;
3.5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与询比采购活动。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采购文件获取
获取时间:2025年12月8日18时00分至2025年12月11日18时00分;
获取方法:凡有意参加采购者,请于上述时间在“晋能控股招标采购平台”免费获取采购文件。
操作方法:
(1)供应商进入“晋能控股招标采购平台”(https://dzzb.jnkgjtdzzbgs.com)并登录账号;
(2)点击【采购执行】-【我的项目】-【我要参与】,找到本项目后,点击【立即参与】即可免费下载采购文件。
4.2 供应商注册
供应商首次使用平台须先进行用户注册,点击门户网站首页【注册】按钮,按平台提示依次填写相关信息并提交核验;经平台核验通过后即完成用户注册。
五、响应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2月16日09时00分,逾期递交的或者未递交的响应文件,“晋能控股招标采购平台”不予受理。
5.2 递交方法:点击参与项目的【项目工作台】—【报价】进入响应文件递交页面,缴纳平台使用费后,按提示上传响应文件并提交。
5.3 递交地址:晋能控股招标采购平台。
六、开启时间及地点
6.1 开启时间:2025年12月16日09时00分;
6.2 开启方式:通过“晋能控股招标采购平台”网上开启。
七、提交响应保证金的形式
本项目可以采用现金保证金或银行保函、保证保险、担保机构保函、电子保函等非现金交易担保方式提交响应保证金。
八、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提出异议的渠道:通过“晋能控股招标采购平台”
接收异议的联系人:李汶
电话:17635676268
九、其他公告内容
本次采购公告在《晋能控股招标采购平台》、《山西省招标投标协会/山西招标采购服务平台》上发布。
十、监督部门
本采购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晋能控股装备制造集团有限公司招标监督委员会
电话:0356-3667010
十一、联系方式
采购人:阳城晋煤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山西省晋城市阳城县凤城镇北安阳村
联系人:***
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山西煤炭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太原市杏花岭区东辑虎营15号银龙大厦13层
联系人:***
电话:15035170642(部门负责人)、17635676268(项目经理)、18935124005(项目助理)
部门电话:0351-3111503
投诉电话:0351-3111505
晋能控股招标采购平台客服电话:400-0351-155
工作时间:8:30-12:00,14:30-17:30(工作日)
采购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李汶(签名)
采购人或其采购代理机构:山西煤炭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签章)
(采购编号:JNC334-CGN-251133605、SXMTZB2503F-1369(N)/C)
采购项目所在地区:山西省/晋城市/阳城区
一、采购条件
本阳城晋煤能源有限责任公司2025年度环境自行监测(第2次采购)(采购项目编号:JNC334-CGN-251133605、SXMTZB2503F-1369(N)/C),已由晋能控股装备制造集团有限公司以阳城晋煤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总支委员会会议纪要[2025]24次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采购人为阳城晋煤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通过“晋能控股招标采购平台”全流程电子采购方式进行询比采购。
二、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项目概况:
(1)项目概况及现状:废气、废水污染物排放基本情况、噪声污染源及现状治理设施情况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
(2)目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排污许可管理条例》、《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总则》等要求,排污单位要牢固树立“谁排污、谁监测、谁说清排污状况”的理念,依法开展环境监测,公开监测结果,接受公众监督。按照文件要求,排污单位做好自行监测工作。
2.2 采购范围:本采购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包)。本次采购为其中的:
001 阳城晋煤能源有限责任公司2025年度环境自行监测(第2次采购):
标段(包)内容:(一)按要求编制企业自行监测方案,报送晋城市环保局进行专家评审、备案、公开公示;相关主管部门确认无误后将最终稿提交我公司;
(二)按自行监测方案监测服务相关要求,开展现场监测工作,监测业务范围包括:
| 序号 | 样品类型 | 污染源名称 | 监测点位 | 监测项目 | 监测频次 |
| 1 | 固定源废气 | 循环流化床锅炉 | 排放口 | 汞及其化合物 | 每季度1次 |
| 林格曼黑度 | |||||
| 氮氧化物 | |||||
| 二氧化硫 | |||||
| 颗粒物 | |||||
| 2 | 1#灰库 | 排放口 | 颗粒物 | ||
| 3 | 2#灰库 | 排放口 | 颗粒物 | ||
| 4 | 灰库卸料 | 排放口 | 颗粒物 | ||
| 5 | 4#甲输送皮带 | 排放口 | 颗粒物 | ||
| 6 | 4#乙输送皮带 | 排放口 | 颗粒物 | ||
| 7 | 原煤仓库1# | 排放口 | 颗粒物 | ||
| 8 | 原煤仓库2# | 排放口 | 颗粒物 | ||
| 9 | 原煤仓库3# | 排放口 | 颗粒物 | ||
| 10 | 原煤仓库4# | 排放口 | 颗粒物 | ||
| 11 | 煤泥粉尘 | 排放口 | 颗粒物 | ||
| 12 | 3#甲皮带除尘器排放口 | 排放口 | 颗粒物 | ||
| 13 | 2#甲皮带除尘器排放口 | 排放口 | 颗粒物 | ||
| 14 | 2#乙皮带除尘器排放口 | 排放口 | 颗粒物 | ||
| 15 | 3#乙皮带除尘器排放口 | 排放口 | 颗粒物 | ||
| 16 | 无组织废气 | 煤泥棚 | 上1下4 | 颗粒物 | 每月1次 |
| 储煤场 | 颗粒物 | ||||
| 储灰场 | 颗粒物 | ||||
| 厂界 | 5个点位 | 颗粒物 | 每季度1次 | ||
| 氨区 | 5个点位 | 氨 | |||
| 油罐区 | 5个点位 | 非甲烷总烃 | |||
| 17 | 噪声 | 厂界 | 4个点位 | Leq | 每季度1次 |
| L10 | |||||
| L90 | |||||
| L50 | |||||
| 18 | 敏感点噪声 | 南安阳村 | 1个点位 | Leq(A) | 每季度1次 |
| 19 | 环境空气 | 1#生产区 | 1个点位 | PM10 | 每年1次 |
| 二氧化硫 | |||||
| 二氧化氮 | |||||
| 2#生活区 | 1个点位 | PM10 | |||
| 二氧化硫 | |||||
| 1个点位 | 二氧化氮 | ||||
| 3#储灰场 | TSP | ||||
| 20 | 灰场地下水 | 玉沟村、南香台村、北香台村水井 | 3个点位 | pH值 | 每季度1次 |
| 氟化物 | |||||
| 总硬度 | |||||
| 总汞 | |||||
| 总砷 | |||||
| 挥发酚 | |||||
| 21 | 生活污水 | 污水排放口 | 1个点位 | PH | 每季度1次 |
| 悬浮物 | |||||
| 化学需氧量 | |||||
| 氨氮 | |||||
| 总磷 | |||||
| 石油类 | |||||
| 溶解性总固体 | |||||
| 硫化物 | |||||
| 氟化物 | |||||
| 挥发酚 | |||||
| 动植物油 | |||||
| BOD | |||||
| 22 | 脱硫废水 | 脱硫废水排放口 | 1个点位 | PH | 每季度1次 |
| 悬浮物 | |||||
| 总汞 | |||||
| 总铅 | |||||
| 氯离子 | |||||
| 总镉 | |||||
| 总砷 | |||||
| 23 | 初期雨水 | 雨水排放口 | 1个点位 | 化学需氧量 | 每年1次 |
除上述监测内容外,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做好临时监测,监测报告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上级环保部门要求;
(三)接受委托后,严格按国家有关监测技术规范进行监测,及时提供相关数据及报告和原始记录(电子版和纸质版);
(四)根据环保局要求完成新增加的项目,不得漏项(新增内容不增加费用);
(五)工作进度:监测结束7日内出具监测报告(附监测数据及原始记录);
(六)按时填报晋城市排污单位自行监测信息实施发布平台,协助完成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执行报告;
(七)按时填报全国污染源监测信息管理与共享平台;
(八)危废暂存间门口测厂内非甲烷总烃浓度并出具监测报告。
2.3 服务周期/服务完成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2.4 服务地点:阳城晋煤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2.5 服务要求或服务质量标准:达到国家、行业相关规范、规定合格标准,满足采购人要求,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001 阳城晋煤能源有限责任公司2025年度环境自行监测(第2次采购),该标段(包)中供应商资格能力要求:
3.1 供应商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2 资质要求:供应商须具有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证书,同时提供证书附表,检验检测能力范围须包含废气、废水、噪声);
3.3 供应商业绩要求:近年至少具有2项类似项目业绩;
近年指:2022年11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类似项目业绩指:300MW及以上火力发电项目大气污染物环保自行监测项目业绩(若合同中未能体现出300MW,还需提供其他证明材料);
业绩证明需要提供的材料:一个完整的业绩须同时具备:
①合同扫描件或复印件(须至少包含:合同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及业绩要求的关键信息等内容);
②对应项目结算的任意一张有效发票【附发票及对应发票的“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或“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查询结果】(发票扫描件或复印件的发票号码、开票日期、金额须清晰可查);
3.4 供应商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不得存有严重失信记录;【须提供响应文件格式中“信誉材料”要求的证明材料;如查询不到以上信息,则须提供信誉承诺书】;
3.5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与询比采购活动。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采购文件获取
获取时间:2025年12月8日18时00分至2025年12月11日18时00分;
获取方法:凡有意参加采购者,请于上述时间在“晋能控股招标采购平台”免费获取采购文件。
操作方法:
(1)供应商进入“晋能控股招标采购平台”(https://dzzb.jnkgjtdzzbgs.com)并登录账号;
(2)点击【采购执行】-【我的项目】-【我要参与】,找到本项目后,点击【立即参与】即可免费下载采购文件。
4.2 供应商注册
供应商首次使用平台须先进行用户注册,点击门户网站首页【注册】按钮,按平台提示依次填写相关信息并提交核验;经平台核验通过后即完成用户注册。
五、响应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2月16日09时00分,逾期递交的或者未递交的响应文件,“晋能控股招标采购平台”不予受理。
5.2 递交方法:点击参与项目的【项目工作台】—【报价】进入响应文件递交页面,缴纳平台使用费后,按提示上传响应文件并提交。
5.3 递交地址:晋能控股招标采购平台。
六、开启时间及地点
6.1 开启时间:2025年12月16日09时00分;
6.2 开启方式:通过“晋能控股招标采购平台”网上开启。
七、提交响应保证金的形式
本项目可以采用现金保证金或银行保函、保证保险、担保机构保函、电子保函等非现金交易担保方式提交响应保证金。
八、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提出异议的渠道:通过“晋能控股招标采购平台”
接收异议的联系人:李汶
电话:17635676268
九、其他公告内容
本次采购公告在《晋能控股招标采购平台》、《山西省招标投标协会/山西招标采购服务平台》上发布。
十、监督部门
本采购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晋能控股装备制造集团有限公司招标监督委员会
电话:0356-3667010
十一、联系方式
采购人:阳城晋煤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山西省晋城市阳城县凤城镇北安阳村
联系人:***
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山西煤炭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太原市杏花岭区东辑虎营15号银龙大厦13层
联系人:***
电话:15035170642(部门负责人)、17635676268(项目经理)、18935124005(项目助理)
部门电话:0351-3111503
投诉电话:0351-3111505
晋能控股招标采购平台客服电话:400-0351-155
工作时间:8:30-12:00,14:30-17:30(工作日)
采购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李汶(签名)
采购人或其采购代理机构:山西煤炭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签章)
剑鱼标讯山西招标网收集整理了大量的招标投标信息、各类采购信息和企业经营信息,免费向广大用户开放。登录后即可免费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