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预告】山西潞安环保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竞价交易J231313077预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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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 山西 晋中市 | 采购单位 | 山西潞安环保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项目名称 | 山西潞安环保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竞价交易J231313077预告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太原煤炭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关于山西潞安环保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竞价交易预告
(编号:J231313077)
为维护煤炭市场经营秩序,请各交易商按照国家关于煤炭价格的有关政策要求,参与竞价交易过程中,在国家规定的价格合理区间范围内出价。
为维护交易信息安全,各交易商禁止向其他个人或机构泄露交易信息,否则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1.委托单位:
山西潞安环保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委托产品基本信息
备注:每次报价的最小加价幅度为1元/吨。成交价为现汇含税坑口价,如付款方式为承兑则根据卖方的规定,以成交价对应的价差区间对应加价。
3.委托产品参考质量指标
备注:以上指标为参考指标,建议买方实测,以实发为准。用户参与报名竞价交易则默认已对煤质进行了实测。用户实地考察过此煤种为非电煤,严禁将此煤种用做电厂使用,否则一切责任由用户承担。
二、报名事项
1.报名资格:
在太原煤炭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注册的煤炭经营、消费企业,企业在竞价报名前需联系潞安化工集团营销总公司,了解竞价成功后到现场办理购煤业务时需携带的资料等。
2.报名时间: 授权截止 2023-11-09 15:30:00 前
3.报名链接:(见本预告文件底部)
三、保证金事项
1.保证金交纳标准: 200000元
2.保证金交纳方式: 电商平台
通过交易中心电商平台绑定银行账户进行保证金“入金”操作,可实现保证金当日释放并申请“出金”。
3. 保证金交纳、管理、退还、赔付等相关规定请查阅《太原煤炭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中国太原煤炭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市场化交易保证金管理办法(2022年修订)》(见报名页面)。
四、交易事项
1.交易平台: 中国太原煤炭交易中心有限公司能源电子商务平台(http://e.ctctc.cn)
2.交易模式: 延时竞价销售
⑴各标段常规交易时间为10分钟,若无出价,则流单;有出价,10分钟后系统自动延时120秒;
⑵在交易延时阶段,若有出价,系统自动重新开始120秒延时倒计时,直至120秒延时阶段内无出价时,此标段交易结束,交易系统按照“价格优先”的原则,以最高价自动成交。
3.交易时间:
A标段:2023-11-09 16:00
B标段:2023-11-09 16:05
C标段:2023-11-09 16:10
4.交易结果公告。 交易成功后,将在2个工作小时内发布交易结果公告。请参与交易商登录交易中心电商平台进入“个人中心”查看“交易结果公告”。
五、合同签订
交易成功后,成交双方须在两个工作日内,通过交易中心电商平台签订煤炭交易合同。
六、交易交收
⑴提货地点:山西省晋中市寿阳县新元矿 ⑵提货方式:公路,自提 ⑶提货期限:2023年11月10日到2023年11月17日 卖方根据资源生产实际情况在合同执行期内均衡组织拉运。请用户落实好车辆和资金,在限定时间内均衡组织拉运。 ⑷竞价成交企业在规定提货日截止前完成合同约定数量或完成合同约定数量的90%以上(包含90%),即可视为全部履行。
A标段:2023-11-10至2023-11-17
B标段:2023-11-10至2023-11-17
C标段:2023-11-10至2023-11-17
七、货款支付
(⑴价格:现汇含税坑口价 ⑵支付方式:竞价成功用户在《市场化交易结果公告》发布之日(含)起两个工作日内须一次性全额以现汇方式预付货款至潞安化工集团指定收款账户。合同履行完后,买卖双方以增值税一票结算,出卖方根据买受方实际拉运量进行结算,以潞安化工集团营销总公司的煤炭购销合同执行情况表为准。
八、煤质验收
⑴数量:以潞安化工集团过磅数量为准。 ⑵质量:以潞安化工集团化验结果为准。
九、关于收取相关费用
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国(太原)煤炭交易中心煤炭现货交易运营方案的通知》(晋政办发〔2011〕109号)等文件规定,通过竞价、挂牌等交易的煤炭,交易中心按照成交金额的1‰分别向交易双方收取交易手续费。按照政府有关规定,煤炭现货交易业务收费过程中,严禁一方替另一方代交代付行为。
十、其它事项
具体执行过程中的其他事项,由交易双方协商,在签订的煤炭交易合同条款中另行约定。
十一、联系方式
委托企业:李健
电话:13835512434
交易中心:李栋
电话:13593132326
交易中心结算中心:郑柏篁
电话:0351-6829737
太原煤炭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2023年11月09日
关于山西潞安环保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竞价交易预告
(编号:J231313077)
为维护煤炭市场经营秩序,请各交易商按照国家关于煤炭价格的有关政策要求,参与竞价交易过程中,在国家规定的价格合理区间范围内出价。
为维护交易信息安全,各交易商禁止向其他个人或机构泄露交易信息,否则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1.委托单位:
山西潞安环保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委托产品基本信息
标段 | 商品类别 | 供货煤矿 | 提货地 | 运输方式 | 价格类型 | 委托数量(吨) | 基价(元/吨) | 出价上限 (元/吨) | 每次最小加价 幅度 (元/吨) | 每次最大加价 幅度 (元/吨) |
A标段 | 喷吹用煤 | 新元矿 | 晋中市寿阳县 | 公路运输 | 含税坑口价 | 3000 | 1270 | 不限 | 1 | 不限 |
B标段 | 喷吹用煤 | 新元矿 | 晋中市寿阳县 | 公路运输 | 含税坑口价 | 3000 | 1270 | 不限 | 1 | 不限 |
C标段 | 喷吹用煤 | 新元矿 | 晋中市寿阳县 | 公路运输 | 含税坑口价 | 4000 | 1270 | 不限 | 1 | 不限 |
备注:每次报价的最小加价幅度为1元/吨。成交价为现汇含税坑口价,如付款方式为承兑则根据卖方的规定,以成交价对应的价差区间对应加价。
3.委托产品参考质量指标
标段 | 煤种 | 品种 | 发热量 (Qnet, ar) (Kcal/kg) | 水分 (Mt) (%) | 硫分 (St, d) (%) | 挥发分 (Vdaf) (%) | 灰分 (Ad) (%) | 灰熔点 (St) (℃) | 哈氏可磨性指数 (HGI) |
A标段 | 贫煤 | 喷吹煤1# | ≥6700 | ≤9 | ≤0.65 | ≤17 | ≤11 | ≥1500 | ≥89 |
B标段 | 贫煤 | 喷吹煤1# | ≥6700 | ≤9 | ≤0.65 | ≤17 | ≤11 | ≥1500 | ≥89 |
C标段 | 贫煤 | 喷吹煤1# | ≥6700 | ≤9 | ≤0.65 | ≤17 | ≤11 | ≥1500 | ≥89 |
备注:以上指标为参考指标,建议买方实测,以实发为准。用户参与报名竞价交易则默认已对煤质进行了实测。用户实地考察过此煤种为非电煤,严禁将此煤种用做电厂使用,否则一切责任由用户承担。
二、报名事项
1.报名资格:
在太原煤炭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注册的煤炭经营、消费企业,企业在竞价报名前需联系潞安化工集团营销总公司,了解竞价成功后到现场办理购煤业务时需携带的资料等。
2.报名时间: 授权截止 2023-11-09 15:30:00 前
3.报名链接:(见本预告文件底部)
三、保证金事项
1.保证金交纳标准: 200000元
2.保证金交纳方式: 电商平台
通过交易中心电商平台绑定银行账户进行保证金“入金”操作,可实现保证金当日释放并申请“出金”。
3. 保证金交纳、管理、退还、赔付等相关规定请查阅《太原煤炭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中国太原煤炭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市场化交易保证金管理办法(2022年修订)》(见报名页面)。
四、交易事项
1.交易平台: 中国太原煤炭交易中心有限公司能源电子商务平台(http://e.ctctc.cn)
2.交易模式: 延时竞价销售
⑴各标段常规交易时间为10分钟,若无出价,则流单;有出价,10分钟后系统自动延时120秒;
⑵在交易延时阶段,若有出价,系统自动重新开始120秒延时倒计时,直至120秒延时阶段内无出价时,此标段交易结束,交易系统按照“价格优先”的原则,以最高价自动成交。
3.交易时间:
A标段:2023-11-09 16:00
B标段:2023-11-09 16:05
C标段:2023-11-09 16:10
4.交易结果公告。 交易成功后,将在2个工作小时内发布交易结果公告。请参与交易商登录交易中心电商平台进入“个人中心”查看“交易结果公告”。
五、合同签订
交易成功后,成交双方须在两个工作日内,通过交易中心电商平台签订煤炭交易合同。
六、交易交收
⑴提货地点:山西省晋中市寿阳县新元矿 ⑵提货方式:公路,自提 ⑶提货期限:2023年11月10日到2023年11月17日 卖方根据资源生产实际情况在合同执行期内均衡组织拉运。请用户落实好车辆和资金,在限定时间内均衡组织拉运。 ⑷竞价成交企业在规定提货日截止前完成合同约定数量或完成合同约定数量的90%以上(包含90%),即可视为全部履行。
A标段:2023-11-10至2023-11-17
B标段:2023-11-10至2023-11-17
C标段:2023-11-10至2023-11-17
七、货款支付
(⑴价格:现汇含税坑口价 ⑵支付方式:竞价成功用户在《市场化交易结果公告》发布之日(含)起两个工作日内须一次性全额以现汇方式预付货款至潞安化工集团指定收款账户。合同履行完后,买卖双方以增值税一票结算,出卖方根据买受方实际拉运量进行结算,以潞安化工集团营销总公司的煤炭购销合同执行情况表为准。
八、煤质验收
⑴数量:以潞安化工集团过磅数量为准。 ⑵质量:以潞安化工集团化验结果为准。
九、关于收取相关费用
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国(太原)煤炭交易中心煤炭现货交易运营方案的通知》(晋政办发〔2011〕109号)等文件规定,通过竞价、挂牌等交易的煤炭,交易中心按照成交金额的1‰分别向交易双方收取交易手续费。按照政府有关规定,煤炭现货交易业务收费过程中,严禁一方替另一方代交代付行为。
十、其它事项
具体执行过程中的其他事项,由交易双方协商,在签订的煤炭交易合同条款中另行约定。
十一、联系方式
委托企业:李健
电话:13835512434
交易中心:李栋
电话:13593132326
交易中心结算中心:郑柏篁
电话:0351-6829737
太原煤炭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2023年11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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