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结果】汾阳市人民法院电梯二次竞价项目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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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 山西 吕梁市 | 采购单位 | 汾阳市人民法院 |
招标代理机构 | 项目名称 | 汾阳市人民法院电梯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中标信息
中标单位 | 中标金额 | *** | |
联系方式 | *** |
汾阳市人民法院采用二次竞价方式实施本次采购,现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与竞价。
一、项目基本信息
(一)项目名称:汾阳市人民法院电梯二次竞价项目
(二)项目编号:SXZFCG-DZJJ-00J-2023-008217
(三)预算金额:***.00 元
(四)采购需求:
1. 商品参数需求
交货时间:合同生效之日起3个日历天内。
交货地点:山西省吕梁市汾阳市汾州大道汾阳市人民法院
货款支付:采购人应在完成验收后5个工作日内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资金支付手续。
(五)竞价起止时间:2023年11月16日 09:00 ~ 2023年11月16日 16:00
二、供应商报价须知
(一)本次采购的货物为本国产品,不接受进口产品参与竞价(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经审批允许进口产品报价的项目除外)。
(二)本次报价一律采用电子报价形式,电子报价文档具有法律效力。供应商应根据竞价公告的要求,在满足采购需求的前提下,于竞价规定时间内报价。
(三)供应商应认真核对报价时提交的产品和服务承诺,确保符采购需求,并对其真实性负责,否则响应无效。
(四)供应商提交报价的产品应为当前市场上已有销售的规格型号,不得是专供政府采购的产品,且必须是原装正品。若非原装正品货物,则采购人有权要求无条件退货,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供应商负责。
三、二次竞价规则
(一)报价规则
1. 供应商按照采购需求对应的商品参数需求,选择满足采购需求的商品报出商品单价,报价不得高于采购需求确定的最高限价。
2. 在报价时间截止前,供应商可以多次报价,最后一次报价为最终报价。
3. 采购人开启二次议价流程一小时内,收到议价邀请的供应商可进行二次报价,二次报价不能高于原报价。
(二)成交规则
1.报价时间截止后,采购人确认成交结果时,若不开启二次议价流程,实质响应采购需求的品牌有2个及以上且供应商有3家及以上时,系统默认扣除后价格最低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当多家供应商扣除后价格一致且均为最低报价时,系统默认报价时间最早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
2. 报价时间截止后,采购人确认成交结果时,若开启二次议价流程并发起二次议价,收到议价邀请的供应商二次报价后,采购人接受报价或者不确认,系统按供应商二次报价为成交价格,确定成交供应商。
3. 报价时间截止后,采购人确认成交结果时,若采购人开启二次议价流程但并未发起二次议价,一小时后系统默认供应商的原报价为成交价格,确定成交供应商。
(三)终止规则
1.在二次竞价公告期间,采购人因故取消采购任务,或者在报价时间截止后,采购人不开启二次议价流程时,成功提交报价的品牌少于2个、供应商不足3家竞价终止。
2.采购人开启二次议价流程,供应商进行二次报价后,若采购人拒绝供应商二次报价,则二次竞价项目终止。
3.采购人开启二次议价流程并发起二次议价一小时内,供应商未进行二次报价,则二次竞价项目自动终止。
四、项目联系人
联系人:汾阳市人民法院
采购单位:汾阳市人民法院
一、项目基本信息
(一)项目名称:汾阳市人民法院电梯二次竞价项目
(二)项目编号:SXZFCG-DZJJ-00J-2023-008217
(三)预算金额:***.00 元
(四)采购需求:
1. 商品参数需求
序号 | 商品品目 | 推荐品牌 | 竞价参数 | 数量 | 单位 | 控制单价(元) | 控制总额(元) |
---|---|---|---|---|---|---|---|
1 | 电梯 | 西奥电梯/XIOLIFT、速捷、梅轮 | 产品分类:乘客电梯; 载客数(人):14; 载重量(kg):1050; 速度(m/s):1.75; 开门方式:自动; 驱动方式:曳引式; 产品材质:发纹不锈钢; 轿厢尺寸:1600*1500; 层数:11; 站数:11; 是否有机房:是; 质保期限:1; | 1 | 部 | ***.00 | ***.00 |
交货时间:合同生效之日起3个日历天内。
交货地点:山西省吕梁市汾阳市汾州大道汾阳市人民法院
货款支付:采购人应在完成验收后5个工作日内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资金支付手续。
(五)竞价起止时间:2023年11月16日 09:00 ~ 2023年11月16日 16:00
二、供应商报价须知
(一)本次采购的货物为本国产品,不接受进口产品参与竞价(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经审批允许进口产品报价的项目除外)。
(二)本次报价一律采用电子报价形式,电子报价文档具有法律效力。供应商应根据竞价公告的要求,在满足采购需求的前提下,于竞价规定时间内报价。
(三)供应商应认真核对报价时提交的产品和服务承诺,确保符采购需求,并对其真实性负责,否则响应无效。
(四)供应商提交报价的产品应为当前市场上已有销售的规格型号,不得是专供政府采购的产品,且必须是原装正品。若非原装正品货物,则采购人有权要求无条件退货,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供应商负责。
三、二次竞价规则
(一)报价规则
1. 供应商按照采购需求对应的商品参数需求,选择满足采购需求的商品报出商品单价,报价不得高于采购需求确定的最高限价。
2. 在报价时间截止前,供应商可以多次报价,最后一次报价为最终报价。
3. 采购人开启二次议价流程一小时内,收到议价邀请的供应商可进行二次报价,二次报价不能高于原报价。
(二)成交规则
1.报价时间截止后,采购人确认成交结果时,若不开启二次议价流程,实质响应采购需求的品牌有2个及以上且供应商有3家及以上时,系统默认扣除后价格最低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当多家供应商扣除后价格一致且均为最低报价时,系统默认报价时间最早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
2. 报价时间截止后,采购人确认成交结果时,若开启二次议价流程并发起二次议价,收到议价邀请的供应商二次报价后,采购人接受报价或者不确认,系统按供应商二次报价为成交价格,确定成交供应商。
3. 报价时间截止后,采购人确认成交结果时,若采购人开启二次议价流程但并未发起二次议价,一小时后系统默认供应商的原报价为成交价格,确定成交供应商。
(三)终止规则
1.在二次竞价公告期间,采购人因故取消采购任务,或者在报价时间截止后,采购人不开启二次议价流程时,成功提交报价的品牌少于2个、供应商不足3家竞价终止。
2.采购人开启二次议价流程,供应商进行二次报价后,若采购人拒绝供应商二次报价,则二次竞价项目终止。
3.采购人开启二次议价流程并发起二次议价一小时内,供应商未进行二次报价,则二次竞价项目自动终止。
四、项目联系人
联系人:汾阳市人民法院
采购单位:汾阳市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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