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进口矿运输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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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 山西 吕梁市 | 采购单位 | 中铝集团山西交口兴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项目名称 | 进口矿运输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进口矿运输招标公告
中铝集团山西交口兴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现就2024年1-3月份进口矿运输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欢迎合格的、有信誉的运输单位参加投标。
1.招标内容: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3月31日天津港和黄骅港至中铝集团山西交口兴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进口矿运输进行公开招标。
2.交货地点:中铝集团山西交口兴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现场招标会时间、地点:2023年12月27日上午10:00中铝集团山西交口兴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新办公楼二楼会议室(本次招标采取现场电话议价的方式进行)。
4.参加招标会,请将以下有效资质文件扫描件及报价单(加盖公章)统一发送至以下邮箱(1056779473@qq.com)
(1)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2)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复印件),含相关运输资质;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4)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5)无法律纠纷承诺;
(6)运输相关业绩。
5.投标单位需向我公司财务缴纳投标保证金两万元整,中标后自动放弃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6.地 址:山西省交口县温泉乡范石滩村工业园区中铝集团山西交口兴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7.合同主要条款:
(1)乙方在签订合同之日起需向甲方缴纳履约保证金500万元整。
(2)乙方在签订合同之日起,需保证平均8000吨/天发运量,月底结算时,若未达到要求发运量,按照10元/吨进行扣罚(因甲方无货权或者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未达到要求发运量,不予扣罚),。
(3)办理完货物移交手续后,自此乙方承担该批货物的安全保管及运输责任。乙方在运输途中,应当严格按照国家、相关部委的法律、法规及规章装载、运输。如出现车辆超载、违章、肇事、人员伤亡等任何违法、违规行为,后果由乙方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4)结算方式:以运输量8万吨或垫资达到1000万为结算节点。当节点达到时,双方于3日内完成对账结算,乙方开具9%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甲方自收到发票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乙方付款。若当月运量未达到8万吨或垫资金额不足1000万元时,双方按月结算运费,每月3日前甲乙双方完成上月运费对账结算,乙方开具发票,甲方自收到发票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乙方付款,未按时付款收取延期付款利息。
(5)乙方承运货物须控制运输损耗≤2‰,除货物途损以外的其他水分等货物质量考核承运方不予承担。运输损耗>2‰,按600元/湿吨(含9%增值税)对超出部分进行考核。
8.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者,请于2023年12月26日18:00前与公司联系。
联系人、侯先生
联系电话:13393582319
传 真:0358- 5497521
9.为确保招标过程中的公平、公正、公开。监督任何在本次招投标活动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行贿受贿或通过任何不正当手段干扰评标结果或通过上述行为获取中标资格等行为的,可向本次招标监督部门投诉或举报:
中铝集团山西交口兴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纪检监督部门:0358-5490222
风险防控部门:0358-5490555
组织招标:中铝集团山西交口兴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营销中心
(本次报价为含税到厂价)
附:进口矿运输报价单.xls
中铝集团山西交口兴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现就2024年1-3月份进口矿运输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欢迎合格的、有信誉的运输单位参加投标。
1.招标内容: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3月31日天津港和黄骅港至中铝集团山西交口兴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进口矿运输进行公开招标。
2.交货地点:中铝集团山西交口兴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现场招标会时间、地点:2023年12月27日上午10:00中铝集团山西交口兴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新办公楼二楼会议室(本次招标采取现场电话议价的方式进行)。
4.参加招标会,请将以下有效资质文件扫描件及报价单(加盖公章)统一发送至以下邮箱(1056779473@qq.com)
(1)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2)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复印件),含相关运输资质;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4)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5)无法律纠纷承诺;
(6)运输相关业绩。
5.投标单位需向我公司财务缴纳投标保证金两万元整,中标后自动放弃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6.地 址:山西省交口县温泉乡范石滩村工业园区中铝集团山西交口兴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7.合同主要条款:
(1)乙方在签订合同之日起需向甲方缴纳履约保证金500万元整。
(2)乙方在签订合同之日起,需保证平均8000吨/天发运量,月底结算时,若未达到要求发运量,按照10元/吨进行扣罚(因甲方无货权或者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未达到要求发运量,不予扣罚),。
(3)办理完货物移交手续后,自此乙方承担该批货物的安全保管及运输责任。乙方在运输途中,应当严格按照国家、相关部委的法律、法规及规章装载、运输。如出现车辆超载、违章、肇事、人员伤亡等任何违法、违规行为,后果由乙方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4)结算方式:以运输量8万吨或垫资达到1000万为结算节点。当节点达到时,双方于3日内完成对账结算,乙方开具9%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甲方自收到发票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乙方付款。若当月运量未达到8万吨或垫资金额不足1000万元时,双方按月结算运费,每月3日前甲乙双方完成上月运费对账结算,乙方开具发票,甲方自收到发票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乙方付款,未按时付款收取延期付款利息。
(5)乙方承运货物须控制运输损耗≤2‰,除货物途损以外的其他水分等货物质量考核承运方不予承担。运输损耗>2‰,按600元/湿吨(含9%增值税)对超出部分进行考核。
8.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者,请于2023年12月26日18:00前与公司联系。
联系人、侯先生
联系电话:13393582319
传 真:0358- 5497521
9.为确保招标过程中的公平、公正、公开。监督任何在本次招投标活动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行贿受贿或通过任何不正当手段干扰评标结果或通过上述行为获取中标资格等行为的,可向本次招标监督部门投诉或举报:
中铝集团山西交口兴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纪检监督部门:0358-5490222
风险防控部门:0358-5490555
组织招标:中铝集团山西交口兴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营销中心
(本次报价为含税到厂价)
附:进口矿运输报价单.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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