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结果】太原铁路公安局局机关零星维修项目成交公告

所属地区:山西太原市 发布日期:2024-0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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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山西 太原市 采购单位 太原铁路公安局
招标代理机构 中招康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太原铁路公安局局机关零星维修项目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中标信息

中标单位 山西恒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 ***
联系方式 ***
一、项目编号:ZKFW2023-02-080(招标文件编号:ZKFW2023-02-080)
二、项目名称:太原铁路公安局局机关零星维修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山西恒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太原市杏花岭区建设北路 58 号院 4 楼 2 单元 20 号
中标(成交)金额:1.449264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山西恒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太原铁路公安局局机关零星维修项目      太原铁路公安局机关维修项目主要有办公楼及院内装饰、装修、电气、采暖、给排水、亮化工程、通风工程等,具体情况根据实际发生的内容为准。维修内容具体详见采购文件第四章商务、技术要求。      1.本项目的材料、设备、施工必须达到现行国家及省、市、行业的一切有关法规、规范的要求,如各标准及规范要求有出入则以较严格者为准。各投标人应认真参照施工规范、技术标准、要求和工程量清单做出报价。
2.投标人应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在整个工程施工期间,承包人应在施工场地(现场)设立、提供和维护并在有关工作完成或竣工后撤除。
3. 做好施工现场的安全保护工作,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做好现场防火、防尘、防噪声措施,做好警戒警示工作。安全工作必须有专人负责,在工程施工期间所发生的任何工程质量事故和人身伤亡事故以及造成的任何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建设单位不负任何责任。
4. 提供24小时服务、负责处理临时性、突发性事件(故障)急需的抢建抢修任务。接到通知后2小时内到达现场,并迅速正确地判断突发性事件(故障)发生的原因,作出处理意见,报告装财部门同意后及时组织人力抢建抢修。
5.投标人在施工期间应当按照采购人的要求进行施工,如因承包人的责任导致质量不合格,采购人有权要求返工,造成的费用和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6. 投标人采购的所有材料、设备应等同或高于现有材料设备档次,并均应达到国家规范“合格”标准以上。发现不合格材料、设备用于本工程中,投标人应无条件返工且费用自理。
7. 投标人负责将设备材料的全部运输,包括装卸车、货物现场的、搬运。
8. 材料设备在现场的保管由投标人负责,直至项目施工、安装、验收完毕。
9.投标人应根据维修项目作出具体的组织实施方案,要针对性强、符合实际。
10. 工期要求:按照采购人对各单项零星工程的具体指示执行。  
   一年      合格,并满足采购人需求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冀华萍、麻艳屏、张俊芳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由于本项目成交价为单价,故本项目以预算价30万元作为计取基数,参照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计价格[2002]1980号文和国家改革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及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文件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的80%收取;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360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本次采购成交价为单价合计价,具体各项成交单价详见本公告附件。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太原铁路公安局     
地址:太原市杏花岭区迎春街1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招康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太原市迎泽大街388号山西国际大厦26层            
联系方式:***、陈晨、武建忠、邸明、郜正浩、武玲,0351-277268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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