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结果】山西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临县至离石高速公路遗留工程项目部沥青混凝土竞价采购中标候选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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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 山西 吕梁市 | 采购单位 | 山西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项目名称 | 山西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临县至离石高速公路遗留工程项目部沥青混凝土竞价采购项目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中标信息
中标单位 | 吕梁市达威新材料有限公司 | 中标金额 | *** |
联系方式 | *** |
山西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临县至离石高速公路遗留工程项目部沥青混凝土竞价采购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山西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临县至离石高速公路遗留工程项目部沥青混凝土竞价采购项目
采 购 人:山西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临县至离石高速公路遗留工程项目部(电话:19935813025)
上级监督部门:山西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采购中心(联系方式:0351-5606026)
本级监督部门:吕梁公路建设有限公司资产管理部(联系方式:15343588612)
公示期限:2024年1月5日9时30至2024年1月8日9时30分
山西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临县至离石高速公路遗留工程项目部沥青混凝土竞价采购项目已经结束,现将本次采购结果进行公示:
一、成交候选人
采购限价:12325873.44元(含13%增值税)
成交候选人名称:吕梁市达威新材料有限公司
采购成交价:12320966.39元(含13%增值税)
二、成交候选人响应竞价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1.资格要求:有合法的营业执照,须为一般纳税人。
2.成交候选人的资格能力条件满足相关要求,具有统一社会代码的营业执照,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具有一项类似业绩,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息公示系统及中国截判文书网网上查询满足要求。
三、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1、对本结果有异议者须在公示期内向项目监督人或招标人署名反映。
2、异议书应包括下列内容:
2.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2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2.3法律依据(具体条款);
2.4相关请求及主张;
2.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3.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四、其他
无
山西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临县至离石高速公路遗留工程项目部
2024年1月5日
项目名称:山西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临县至离石高速公路遗留工程项目部沥青混凝土竞价采购项目
采 购 人:山西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临县至离石高速公路遗留工程项目部(电话:19935813025)
上级监督部门:山西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采购中心(联系方式:0351-5606026)
本级监督部门:吕梁公路建设有限公司资产管理部(联系方式:15343588612)
公示期限:2024年1月5日9时30至2024年1月8日9时30分
山西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临县至离石高速公路遗留工程项目部沥青混凝土竞价采购项目已经结束,现将本次采购结果进行公示:
一、成交候选人
采购限价:12325873.44元(含13%增值税)
成交候选人名称:吕梁市达威新材料有限公司
采购成交价:12320966.39元(含13%增值税)
材料名称 | 规格 | 单位 | 数量 | 单价(元) | 总价(元) | 备注 | ||||
不含税单价 | 税金(13%) | 含税单价 | 不含税总价 | 税金(13%) | 成交总价 | |||||
改性沥青混凝土 | 细粒式 | 吨 | 7600 | 441.17 | 57.35 | 498.52 | 3352892.00 | 435875.96 | ***.96 | 含材料费、运费、税金 |
中粒式 | 吨 | 8356 | 431.18 | 56.05 | 487.23 | 3602940.08 | 468382.21 | 4071322.29 | ||
沥青混凝土 | 粗粒式 | 吨 | 10360 | 381.05 | 49.54 | 430.59 | 3947678.00 | 513198.14 | 4460876.14 | |
合计 | 12320966.39 |
二、成交候选人响应竞价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1.资格要求:有合法的营业执照,须为一般纳税人。
2.成交候选人的资格能力条件满足相关要求,具有统一社会代码的营业执照,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具有一项类似业绩,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息公示系统及中国截判文书网网上查询满足要求。
三、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1、对本结果有异议者须在公示期内向项目监督人或招标人署名反映。
2、异议书应包括下列内容:
2.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2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2.3法律依据(具体条款);
2.4相关请求及主张;
2.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3.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四、其他
无
山西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临县至离石高速公路遗留工程项目部
2024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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