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太原市托育综合服务中心(太原市妇幼保健院婴幼儿养育照护综合服务中心)建设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编制服务谈判公告
【招标公告】太原市托育综合服务中心(太原市妇幼保健院婴幼儿养育照护综合服务中心)建设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编制服务谈判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山西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 山西 太原市 | 采购单位 | 太原市妇幼保健院 |
招标代理机构 | 项目名称 | 太原市托育综合服务中心(太原市妇幼保健院婴幼儿养育照护综合服务中心)建设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编制服务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一、项目概况
太原市托育综合服务中心(太原市妇幼保健院婴幼儿养育照护综合服务中心)建设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编制服务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太原市妇幼保健院审计科(太原市晋源区长风西街113号)获取谈判文件,并于2024年1月19日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二、项目基本情况
2.1项目编号:TYFY2024-01
2.2项目名称:太原市托育综合服务中心(太原市妇幼保健院婴幼儿养育照护综合服务中心)建设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编制服务
2.3预算金额:9.0万元(人民币)
2.4最高限价:9.0万元(人民币)
2.5采购需求:为太原市托育综合服务中心(太原市妇幼保健院婴幼儿养育照护综合服务中心)建设项目提供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编制服务,具体报价范围、采购范围及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本项目谈判文件中商务、技术要求的相应规定为准
2.6合同履行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7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内完成
2.8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符合国家、省、市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标准,通过太原市委政法委的专家评审,并协助责任主体取得政法委的备案函。
三、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至少承担过一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项目;
3.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段响应或者未划分包段的同一采购项目响应;
3.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9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响应。
四、获取采购文件
4.1时间:2024年1月15日至2024年1月17日,每天上午9:00至11:00,下午15: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4.2地点:太原市妇幼保健院审计科(太原市晋源区长风西街113号)
4.3方式:线下获取
五、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响应时间和地点
5.1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月19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5.2响应时间:2024年1月19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5.3地点:太原市妇幼保健院行政办公区会议室401会议室(太原市晋源区长风西街113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7.1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公告在《太原市妇幼保健院官网》上发布
7.2获取谈判文件时供应商是法定代表人本人,需提供注明办理事宜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供应商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经办人需持有法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
八、对本次谈判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 购 人:太原市妇幼保健院
地 址:太原市晋源区长风西街113号
联 系 人:***
联系方式:***
太原市托育综合服务中心(太原市妇幼保健院婴幼儿养育照护综合服务中心)建设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编制服务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太原市妇幼保健院审计科(太原市晋源区长风西街113号)获取谈判文件,并于2024年1月19日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二、项目基本情况
2.1项目编号:TYFY2024-01
2.2项目名称:太原市托育综合服务中心(太原市妇幼保健院婴幼儿养育照护综合服务中心)建设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编制服务
2.3预算金额:9.0万元(人民币)
2.4最高限价:9.0万元(人民币)
2.5采购需求:为太原市托育综合服务中心(太原市妇幼保健院婴幼儿养育照护综合服务中心)建设项目提供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编制服务,具体报价范围、采购范围及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本项目谈判文件中商务、技术要求的相应规定为准
2.6合同履行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7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内完成
2.8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符合国家、省、市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标准,通过太原市委政法委的专家评审,并协助责任主体取得政法委的备案函。
三、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至少承担过一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项目;
3.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段响应或者未划分包段的同一采购项目响应;
3.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9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响应。
四、获取采购文件
4.1时间:2024年1月15日至2024年1月17日,每天上午9:00至11:00,下午15: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4.2地点:太原市妇幼保健院审计科(太原市晋源区长风西街113号)
4.3方式:线下获取
五、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响应时间和地点
5.1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月19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5.2响应时间:2024年1月19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5.3地点:太原市妇幼保健院行政办公区会议室401会议室(太原市晋源区长风西街113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7.1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公告在《太原市妇幼保健院官网》上发布
7.2获取谈判文件时供应商是法定代表人本人,需提供注明办理事宜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供应商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经办人需持有法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
八、对本次谈判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 购 人:太原市妇幼保健院
地 址:太原市晋源区长风西街113号
联 系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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