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结果】黄河流域干支流(永和县芝河段)生态环境修复项目监理(二次)中标候选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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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 山西 临汾市 | 采购单位 | 永和县项目推进中心 |
招标代理机构 | 山西新昱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黄河流域干支流(永和县芝河段)生态环境修复项目监理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中标信息
中标单位 | 山西安宇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 中标金额 | *** |
联系方式 | *** |
黄河流域干支流(永和县芝河段)生态环境修复项目监理
(二次)中标候选人公示
公示期:2024年1月31日至2024年2月2日
黄河流域干支流(永和县芝河段)生态环境修复项目监理(二次) ,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确定 黄河流域干支流(永和县芝河段)生态环境修复项目监理(二次) 的中标候选人,现公示如下:
一、评标情况
黄河流域干支流(永和县芝河段)生态环境修复项目监理(二次)中标候选人情况:
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总监理工程师情况
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二、废标情况说明:
无。
三、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各投标人若有异议,可在公示期间向招标代理提出异议,逾期将不再受理。为在招标投标活动中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加强对中标结果的社会监督,现将本工程中标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提交书面投诉书,投诉书应包括下列内容: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相关请求及主张;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公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受理。
投诉受理单位:山西新昱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投诉受理联系人及电话:***、18636743673
受理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四、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永和县水利局 。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永和县项目推进中心
地址:山西省永和县临汾市永和县正大路政府西楼二层208室
联系人:***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 山西新昱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临汾市尧都区尧庙镇新能源大厦B1层126室
联系人: ***
电话:***
电子邮件:sxxygcxmglyxgs@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2024年1月31日
(二次)中标候选人公示
公示期:2024年1月31日至2024年2月2日
黄河流域干支流(永和县芝河段)生态环境修复项目监理(二次) ,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确定 黄河流域干支流(永和县芝河段)生态环境修复项目监理(二次) 的中标候选人,现公示如下:
一、评标情况
黄河流域干支流(永和县芝河段)生态环境修复项目监理(二次)中标候选人情况:
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排序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投标报价(万元) | 质量目标 | 监理服务期限 |
1 | 山西安宇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 194.22 | 必须达到国家质量验收标准合格 | 同施工工期(1080日历天)及缺陷责任期 |
2 | 山西华太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194.16 | 必须达到国家质量验收标准合格 | 同施工工期(1080日历天)及缺陷责任期 |
3 | 山西鲁班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194.25 | 必须达到国家质量验收标准合格 | 同施工工期(1080日历天)及缺陷责任期 |
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总监理工程师情况
序号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总监理工程师姓名 | 相关证书名称及编号 |
1 | 山西安宇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 梁建平 | 国家级注册监理工程师 14005401 |
2 | 山西华太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吴晓波 | 国家级注册监理工程师 2210004518 |
3 | 山西鲁班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梁朝敏 | 国家级注册监理工程师 14000148 |
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序号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条件 |
1 | 山西安宇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 水利水电工程监理乙级 |
2 | 山西华太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 |
3 | 山西鲁班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水利水电工程监理乙级 |
二、废标情况说明:
无。
三、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各投标人若有异议,可在公示期间向招标代理提出异议,逾期将不再受理。为在招标投标活动中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加强对中标结果的社会监督,现将本工程中标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提交书面投诉书,投诉书应包括下列内容: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相关请求及主张;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公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受理。
投诉受理单位:山西新昱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投诉受理联系人及电话:***、18636743673
受理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四、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永和县水利局 。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永和县项目推进中心
地址:山西省永和县临汾市永和县正大路政府西楼二层208室
联系人:***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 山西新昱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临汾市尧都区尧庙镇新能源大厦B1层126室
联系人: ***
电话:***
电子邮件:sxxygcxmglyxgs@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2024年1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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