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预告】平陆县污水处理厂一期委托运营服务政府采购需求论证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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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 山西 运城市 | 采购单位 | 平陆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山西尚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平陆县污水处理厂一期委托运营服务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各潜在供应商、单位、个人:
平陆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拟对平陆县污水处理厂一期委托运营服务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根据山西省财政厅《加强政府采购需求确定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文件要求,山西尚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采购人委托,于2024年3月22日组织专家对该项目采购需求进行了论证,并根据专家意见修改完善采购内容,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项目名称:平陆县污水处理厂一期委托运营服务
二、代理机构名称:山西尚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三、采购范围:平陆县污水处理厂一期提标改造后生活污水处理规模为13000吨/天,现运行污水处理量为9000吨/天以上,根据近期生产统计报表按照75%的设施利用率计算,本次污水处理量为9600吨/天。
四、公示期:2024年3月25日
五、论证事项包括以下内容:
(一)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
(二)是否执行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等标准规范;
(三)是否全部落实政府采购支持节能环保、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政策要求;
(四)采购项目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满足项目需要的技术、服务、安全等要求,采购项目的数量、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
(五)政府采购项目履约时间和方式、验收方法和标准及其他合同实质性条款;
(六)其他需要论证的事项。
六、专家论证意见
本项目经专家组讨论认定,意见如下:
平陆县污水处理厂一期委托运营服务项目的实施,有利于提高污水处理厂的运营效率和管理水平,降低运营成本和各种风险,同时选择优秀、专业性强的污水处理运营商能够提供稳定、优质的服务,对污水处理厂良性运营和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作用。专家小组认为,该项目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执行国家、行业相关标准,落实政府采购各项政策要求。项目的实施能够实现其预定的功能、国标、技术、服务、安全等要求。采购项目的数量、实施的时间地点明确,履约时间、方式、验收等事项按合同约定及有关规定执行。专家小组认为,该项目确需实施。
详见附件。
各潜在供应商、单位、个人对公示内容及论证意见有异议的,应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包括异议具体内容、事实、供应商名称及联系人姓名和联系方式等)将异议情况反馈至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采购人:平陆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地 址:平陆县傅岩路488号
采购代理机构:山西尚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运城市盐湖区河东东街御泽苑财富大厦三号楼二单元1001室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shangrun01@163.com
附件信息:
论证扫描件(1).pdf
1.2 M
平陆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拟对平陆县污水处理厂一期委托运营服务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根据山西省财政厅《加强政府采购需求确定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文件要求,山西尚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采购人委托,于2024年3月22日组织专家对该项目采购需求进行了论证,并根据专家意见修改完善采购内容,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项目名称:平陆县污水处理厂一期委托运营服务
二、代理机构名称:山西尚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三、采购范围:平陆县污水处理厂一期提标改造后生活污水处理规模为13000吨/天,现运行污水处理量为9000吨/天以上,根据近期生产统计报表按照75%的设施利用率计算,本次污水处理量为9600吨/天。
四、公示期:2024年3月25日
五、论证事项包括以下内容:
(一)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
(二)是否执行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等标准规范;
(三)是否全部落实政府采购支持节能环保、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政策要求;
(四)采购项目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满足项目需要的技术、服务、安全等要求,采购项目的数量、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
(五)政府采购项目履约时间和方式、验收方法和标准及其他合同实质性条款;
(六)其他需要论证的事项。
六、专家论证意见
本项目经专家组讨论认定,意见如下:
平陆县污水处理厂一期委托运营服务项目的实施,有利于提高污水处理厂的运营效率和管理水平,降低运营成本和各种风险,同时选择优秀、专业性强的污水处理运营商能够提供稳定、优质的服务,对污水处理厂良性运营和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作用。专家小组认为,该项目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执行国家、行业相关标准,落实政府采购各项政策要求。项目的实施能够实现其预定的功能、国标、技术、服务、安全等要求。采购项目的数量、实施的时间地点明确,履约时间、方式、验收等事项按合同约定及有关规定执行。专家小组认为,该项目确需实施。
详见附件。
各潜在供应商、单位、个人对公示内容及论证意见有异议的,应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包括异议具体内容、事实、供应商名称及联系人姓名和联系方式等)将异议情况反馈至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采购人:平陆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地 址:平陆县傅岩路488号
采购代理机构:山西尚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运城市盐湖区河东东街御泽苑财富大厦三号楼二单元1001室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shangrun01@163.com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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