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某单位汽车租赁服务询价公告需求公示(2024-JLHKSL-F4005)(第1包)
【招标公告】某单位汽车租赁服务询价公告需求公示(2024-JLHKSL-F4005)(第1包):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山西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 山西 临汾市 | 采购单位 | 某单位 |
招标代理机构 | 项目名称 | 某单位汽车租赁服务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某单位汽车租赁服务询价公告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询价,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报价。
一、项目名称:某单位汽车租赁服务
二、项目编号:2024-JLHKSL-F4005
三、项目概况:
四、报价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营业执照年检合格,汽车租赁备案证或“汽车客运或租赁”经营范围、道路运输许可证、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相关行业资质。
五、付款及结算方式
车辆租金一次性支付。即:成交供应商在任务完成后10个工作日内开具发票,我方在收到发票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车辆租金。
六、报价要求
(一)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二)供应商须对本项目所有服务内容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三)本项目报价单在军队采购网以附件形式与此申请表一同发布。报价人通过军队采购网下载领取询价单。请有意向参与报价的供应商务必于2024年4月24日17:00前,按照本公告附件要求填写《报价单》,与所有附件一并加盖单位公章后密封在档案袋内交我部。
七、本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cn)上发布。
八、采购人联系方式
联 系 人:班先生、曹先生
联系电话:***
附件:报价单
2024年4月19日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询价,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报价。
一、项目名称:某单位汽车租赁服务
二、项目编号:2024-JLHKSL-F4005
三、项目概况:
车辆品牌 | 国产及进口客车 | |
车辆类型 | 55座大客车1台、38座大客车2台 | |
路 线 | 临汾至朱日和往返,单程约850公里。 | |
承包方式 | 租车配驾(全包) | |
租赁期限 | 2024年5月9日出发 | 2024年5月15日返回 |
最高限价 | 肆万玖仟元整(***元) |
四、报价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营业执照年检合格,汽车租赁备案证或“汽车客运或租赁”经营范围、道路运输许可证、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相关行业资质。
五、付款及结算方式
车辆租金一次性支付。即:成交供应商在任务完成后10个工作日内开具发票,我方在收到发票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车辆租金。
六、报价要求
(一)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二)供应商须对本项目所有服务内容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三)本项目报价单在军队采购网以附件形式与此申请表一同发布。报价人通过军队采购网下载领取询价单。请有意向参与报价的供应商务必于2024年4月24日17:00前,按照本公告附件要求填写《报价单》,与所有附件一并加盖单位公章后密封在档案袋内交我部。
七、本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cn)上发布。
八、采购人联系方式
联 系 人:班先生、曹先生
联系电话:***
附件:报价单
2024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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