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预告】长治市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示范试点项目长治市中医研究所附属医院区域中医专科诊疗中心、中医优势专科集群设备购置项目采购需求
【招标预告】长治市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示范试点项目长治市中医研究所附属医院区域中医专科诊疗中心、中医优势专科集群设备购置项目采购需求: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山西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 山西 长治市 | 采购单位 | 长治市中医研究所附属医院 |
招标代理机构 | 山西中锦恒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长治市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示范试点项目-长治市中医研究所附属医院区域中医专科诊疗中心、中医优势专科集群设备购置项目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各潜在供应商、单位、个人:
山西中锦恒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长治市中医研究所附属医院的委托,对长治市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示范试点项目-长治市中医研究所附属医院区域中医专科诊疗中心、中医优势专科集群设备购置项目组织需求论证,根据山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加强政府采购需求确定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文件要求,我单位组织专家于2024年05月10日对该项目采购需求进行了论证,并根据专家意见修改完善了采购内容,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项目名称:长治市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示范试点项目-长治市中医研究所附属医院区域中医专科诊疗中心、中医优势专科集群设备购置项目
二、采购人:长治市中医研究所附属医院
三、采购预算:***元
四、公示期:自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五、论证事项包括以下内容:
1.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2.是否执行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等标准规范;
3.是否落实政府采购支持节能环保、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政策要求;
4.采购项目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满足项目需要的技术、服务、安全等要求,采购项目的数量、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
5.政府采购项目履约时间和方式、验收方法和标准及其他合同实质性条款;
6.其他需要论证的事项。
六、专家论证意见,详见附件;
各潜在供应商、单位、个人对公示内容及论证意见有异议的,应于公示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包括异议具体内容、事实、供应商名称及联系人姓名和联系方式等)将异议情况反馈至采购人与采购代理机构。
六、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长治市中医研究所附属医院
地 址:长治市潞州区英雄南路紫坊巷2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山西中锦恒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治市长治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世纪嘉年华第一幢商业1208房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附件信息:
论证意见.pdf
18.1 M
山西中锦恒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长治市中医研究所附属医院的委托,对长治市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示范试点项目-长治市中医研究所附属医院区域中医专科诊疗中心、中医优势专科集群设备购置项目组织需求论证,根据山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加强政府采购需求确定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文件要求,我单位组织专家于2024年05月10日对该项目采购需求进行了论证,并根据专家意见修改完善了采购内容,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项目名称:长治市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示范试点项目-长治市中医研究所附属医院区域中医专科诊疗中心、中医优势专科集群设备购置项目
二、采购人:长治市中医研究所附属医院
三、采购预算:***元
四、公示期:自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五、论证事项包括以下内容:
1.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2.是否执行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等标准规范;
3.是否落实政府采购支持节能环保、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政策要求;
4.采购项目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满足项目需要的技术、服务、安全等要求,采购项目的数量、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
5.政府采购项目履约时间和方式、验收方法和标准及其他合同实质性条款;
6.其他需要论证的事项。
六、专家论证意见,详见附件;
各潜在供应商、单位、个人对公示内容及论证意见有异议的,应于公示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包括异议具体内容、事实、供应商名称及联系人姓名和联系方式等)将异议情况反馈至采购人与采购代理机构。
六、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长治市中医研究所附属医院
地 址:长治市潞州区英雄南路紫坊巷2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山西中锦恒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治市长治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世纪嘉年华第一幢商业1208房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附件信息:
论证意见.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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