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结果】汾河霍州市段综合治理工程(生态治理部分一期)设计中标候选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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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 山西 临汾市 | 采购单位 | 汾河霍州市段综合治理工程生态治理部分一期项目部 |
招标代理机构 | 山西恒盛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汾河霍州市段综合治理工程(生态治理部分一期)设计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中标信息
中标单位 | 山西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中标金额 | *** |
联系方式 | *** |
汾河霍州市段综合治理工程(生态治理部分一期)设计中标候选人公示
公示期:2024年06月21日至2024年06月23日
汾河霍州市段综合治理工程(生态治理部分一期)设计,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确定该项目的中标候选人,现公示如下:
一、评标情况
汾河霍州市段综合治理工程(生态治理部分一期)设计中标候选人情况:
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二、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为体现招标投标活动中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加强社会监督,现将本项目中标候选人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提交书面投诉书,逾期不再受理。投诉书应包括下列内容: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的联系方式;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相关请求及主张;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投诉人是法人,投诉书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理人签字并盖公章;其它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否则不予受理。
投诉受理单位:山西恒盛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投诉受理电话:***
受理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5:00-18:00
三、其他公示内容
无
四、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霍州市水利局。
电 话:0357-5623047
电子邮件:lfhzslj@163.com
五、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汾河霍州市段综合治理工程生态治理部分一期项目部
地 址:山西省临汾市霍州市汾东开发区4号
联 系 人:***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山西恒盛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晋阳街68号海棠国际大厦14层15层
联 系 人:***
电 话:***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公示期:2024年06月21日至2024年06月23日
汾河霍州市段综合治理工程(生态治理部分一期)设计,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确定该项目的中标候选人,现公示如下:
一、评标情况
汾河霍州市段综合治理工程(生态治理部分一期)设计中标候选人情况:
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排序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投标报价 (万元) | 设计周期(日历天) | 质量 目标 |
1 | 山西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 147.33 | 60 | 合格 |
2 | 山东省水利勘测设计院有限公司 (中诚圣苑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 148.00 | 60 | 合格 |
3 | 青海省水利水电勘测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中国市政工程西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146.50 | 60 | 合格 |
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排序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项目总负责人 | 相关证书名称及编号 |
1 | 山西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 周鸿彬 | 高级工程师,1814000902720176 |
2 | 山东省水利勘测设计院有限公司 (中诚圣苑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 王 华 | 高级工程师, 鲁180001833100047 |
3 | 青海省水利水电勘测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中国市政工程西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万英正 | 正高级工程师, 96320211G000539 |
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序号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条件 |
1 | 山西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 水利行业工程设计甲级和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 |
2 | 山东省水利勘测设计院有限公司 (中诚圣苑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 水利行业工程设计甲级和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 |
3 | 青海省水利水电勘测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中国市政工程西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水利行业工程设计专业甲级和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
二、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为体现招标投标活动中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加强社会监督,现将本项目中标候选人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提交书面投诉书,逾期不再受理。投诉书应包括下列内容: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的联系方式;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相关请求及主张;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投诉人是法人,投诉书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理人签字并盖公章;其它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否则不予受理。
投诉受理单位:山西恒盛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投诉受理电话:***
受理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5:00-18:00
三、其他公示内容
无
四、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霍州市水利局。
电 话:0357-5623047
电子邮件:lfhzslj@163.com
五、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汾河霍州市段综合治理工程生态治理部分一期项目部
地 址:山西省临汾市霍州市汾东开发区4号
联 系 人:***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山西恒盛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晋阳街68号海棠国际大厦14层15层
联 系 人:***
电 话:***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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