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预告】国道307线阳泉坡头至榆次段一级公路新建工程项目特许经营者招标二次资格预审公告

所属地区:山西阳泉市 发布日期:2024-0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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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山西 阳泉市 采购单位 山西省公路局晋中分局
招标代理机构 青海省路达交通建设招标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国道307线阳泉坡头至榆次段一级公路新建工程项目特许经营者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国道307线阳泉坡头至榆次段一级公路新建工程项目特许经营者招标二次资格预审公告
招标编号:SXZB-FWGZ-2024009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山西省晋中市
一、招标条件
本项目国道307线阳泉坡头至榆次段一级公路新建工程项目(招标项目编号:M1401000155207309001,下称“本项目”)已纳入《山西省省道网规划(2021-2035年)》,本项目特许经营方案已由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关于同意国道 307 线阳泉坡头至榆次段一级公路新建工程特许经营方案的批复》晋发改交通发〔2024〕113号批准。采用BOT特许经营(建设-运营-移交)模式建设运营,经山西省晋中市人民政府以《晋中市人民政府关于授权山西省公路局晋中分局为国道307线阳泉坡头至榆次段一级公路新建工程等8个项目实施机构的通知》(市政函[2024]9号)授权,本项目实施机构为山西省公路局晋中分局(招标人)。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特许经营者采用资格预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申请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山西省阳泉市、晋中市,涉及阳泉市郊区、寿阳县、榆次区。
2.1.2建设内容和规模:
(1)建设内容:本项目工程建设范围包括路基路面、桥梁、涵洞、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 绿化及环境保护等分项工程和其他工程。
(2)建设规模:本项目国道307线阳泉坡头至榆次段一级公路新建工程路线全长87.242公里,其中:主线长60.333公里(阳泉境内8.36公里,寿阳境内43.14公里,榆次境内8.833公里),主线起点位于阳泉市坡头村东芦湖桥头与既有国道307(K451+000处)顺接,终点与规划晋中国道108互通相接。主线采用双向四车道一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60km/h和80km/h,路基宽度20m和22.5m。连接线长26.909公里,L1(G307)、L2(S216)、L3(G339)连接线采用双向双车道二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 60km/h,路基宽度10m;L4(晋中龙城大街)连接线采用双向四车道一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 80km/h,路基宽度22.5m。桥梁 9304m/29 座。桥隧比例为 15.42%。互通式立体交叉 5 处,收费站 1 处、治超站1处,养护工区、服务区1处。
项目估算总投资为:48.9375亿元。
(3)运营内容:项目公司运营服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①路面养护;
②路基养护(包括但不限于路基结构、路肩、边坡、挡土墙、边沟、排水沟等的养护);
③桥梁、涵洞等的日常养护;
④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日常养护;
⑤绿化工程的运营维护;
⑥收费站、治超站、养护工区、服务区等附属设施的运营维护及服务区、收费站的收费管理等。
2.1.3特许经营期限:本项目特许经营期分为建设期和运营期(含收费期)两个阶段,其中:
准备期、建设期、试运营期:暂定4年(48个月,自特许经营协议签署之日起至进入正式运营之前),根据实际期限相应延长或缩短,其中建设工期为3年,准备期和试运营期共计1年。
运营期(含收费期):本项目运营期暂定30年,自运营日起至项目移交日止,本项目的收费期限最终以政府批复期限为准。特许经营期到期日不得晚于收费公路收费期到期日。
2.1.4投资规模和资金来源:本项目估算总投资为:48.9375亿元。资金来源分三部分组成:①项目拟申请中央车购税补助资金上限为 83750.00 万元,其中47958.79 万元用于政府方资本金出资(股权占比 49%,政府方出资不高于49%),其余资金35791.21 万元作为本项目的建设期投资补助资金。②项目资本金为总投资的20.00%,即为97875.07 万元,除政府方出资外,其余49916.28 万元由特许经营者出资(股权占比 51%)。③剩余缺口资金355709.08万元拟通过银行贷款或融资筹措解决。
注:特许经营者首批资本金在投资协议签订后三个月内到位。中央车购税补助资金最终到位金额以交通运输部核定资金规模为准。若项目建设期末未足额到位,由特许经营者自行筹集。
2.1.5操作模式:本项目采用特许经营模式实施,具体运作方式为“建设—运营—移交(BOT)”方式。
晋中市人民政府授权山西省公路局晋中分局作为实施机构,负责特许经营方案编制、特许经营者选择、特许经营协议签订、项目实施监管、合作期满移交接收等工作;授权晋中路通公路开发有限公司作为政府出资人代表,代表政府作为项目公司股东与特许经营者组建项目公司,履行股东相应职责,参与项目准备及实施工作。
本项目收费渠道为使用者付费。项目特许经营期限内,项目公司主要通过对项目公路的运营维护管理获得车辆的通行费收入、附属设施(如服务区、广告牌等)营业收入以收回整个项目的建设投资、运营成本及少量回报。
政府协助项目公司争取中央车购税补助资金作为项目资本金及政府投资补助资金,地方政府不再以当地的财政资金提供其他形式的投资支持。
特许经营者在中标后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它相关法律和政策规定与晋中路通公路开发有限公司共同出资组建项目公司,由项目公司对项目的筹划、资金筹措、建设实施、运营管理、养护维修、债务偿还和资产管理等全过程负责,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在特许经营合同规定的特许经营期满后,按照特许经营合同的约定将公路(含土地使用权)、公路附属设施及相关资料等按合同规定无偿移交给晋中市人民政府或其指定机构。
政府方委派董事进入项目公司,对项目进行监管,在公司涉及项目产出质量和标准、实施范围、协议变更、生产安全、 突发事件、重大项目建设决策等方面拥有一票否决权。政府出资人代表不参与项目公司分红(超额收益除外),不负责项目融资,不承担项目公司连带风险。
特许经营者对项目的前期准备、审批、设计、施工、交工、运营及移交等全过程工作负责,按特许经营协议约定接收实施机构移交的前期工作并承担相应费用。
2.2 招标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
001标段:国道307线阳泉坡头至榆次段一级公路新建工程项目特许经营者招标。
三、申请人资格要求
001标段:
3.1本次招标要求申请人具备的资格条件包括:
3.1.1法人资格:申请人(联合体投标时为联合体各方)应为依法注册的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法人,且合法存续,没有处于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等不良状态。不得为晋中市本级国有独资或国有控股企业(含其独资或控股的子公司)。
3.1.2财务状况要求:
(1)申请人(联合体投标时为联合体牵头人)2023年末总资产不少于48亿元人民币;(或等值货币,汇率以招标公告发布之日中国银行外汇牌价中卖出价为准,下同)
(2)申请人(联合体投标时为联合体各方)最近连续三年(2021年至2023年)每年均为盈利(每年净利润均为正值),且年度财务报告应当经具有法定资格的中介机构审计;财务状况良好,上年度末(2023年)资产负债率小于80%,近三年(2021年至2023年)经营性现金净流量均为正值,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不良状态,无重大不良资产或不良投资项目。
3.1.3投融资能力要求:申请人具有不低于项目投资概算的投融资能力,其中2023年末净资产不低于项目投资概算的35%(即16.8亿元人民币);银行授信余额或存款证明或针对本项目开具的贷款意向书金额不低于项目总投资的80%(即39.2亿元);
联合体投标时为联合体各方应同时具有不低于联合体协议载明出资比例加权结算的投融资能力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规范实施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新机制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本项目鼓励民营企业独资、控股、参股等方式积极参与;因在第一次招标过程当中要求民营企业持股比例不低于35%,无特许经营者参与,造成流标。故本次(第二次)招标时对民营企业持股比例不做要求,如以联合体形式投标,应在联合体协议书中明确各自股权占比。
3.1.4商业信誉:
(1)申请人(联合体投标时为联合体各方)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在经济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近三年内(2021年6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未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该区域公路建设市场且处于有效期内。
(2)申请人、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近三年内(2021年6月1日至今)无行贿犯罪行为(如为联合体,则为联合体所有成员)。
(3)申请人在“信用中国”网站平台中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黑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如为联合体,则为联合体所有成员)。
(4)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如为联合体,则为联合体所有成员)。
3.1.5业绩资格:申请人五年内(2019年6月1日至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日)至少有一项一级及以上收费公路(含在建)投融资类(特许经营或PPP或BOT)项目业绩,以投资协议的签订时间或特许经营合同(PPP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有一项一级及以上收费公路运营业绩,政府批复的收费许可时间为准。
(本次投标如采用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或成员的业绩均予认可)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并应满足下列条件:
3.2.1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5家,联合体各方必须按资格预审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各方的权利义务、出资额或出资比例,联合体应当作为项目公司投资控股方,且联合体各方均须对项目公司出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次招标中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2.2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3.2.3除因法律、法规、政府政策的变化外,申请人中标后,联合体的成员结构、相互关系及出资比例均不得变动;
3.2.4联合体中各方均需出资,联合体牵头人出资需大于政府方出资,防止政府方成为相对控股方。
3.2.5联合体牵头人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申请文件编制和协议谈判活动,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和指示,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并负责项目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
3.2.6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中标与组建项目公司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2.7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需在项目公司中占股,共同与招标人签订项目初步协议, 并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联合体的成员结构、相互关系及出资比例均不得变动。
3.3申请人(含独立申请人及不同联合体各成员之间)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的资格预审申请,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①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②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
③董事、监事、总经理、副总经理和财务负责人相互兼职的关联企业。
3.4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项目申请人具备相应的资质和能力,依法能够自行建设、生产或者提供本项目的施工或货物的,本项目相应的施工或货物可由申请人自行承担。对拟自行承担本项目施工的申请人的资质和能力要求为(申请人不自行承担相应施工工作的无需满足以下要求):
如申请人自行承担施工工作,资格要求为:
(1)申请人(联合体投标时承担施工任务的联合体各方)应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申请人(联合体投标时承担施工任务的联合体各方)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s://hwdms.mot.gov.cn/BMWebSite/)”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
(3)申请人(联合体投标时承担施工任务的联合体各方)近五年内(2019年6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交工时间为准)至少独立完成过1项50公里及以上一级及以上公路新建或改建或扩建工程施工工作。
四、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2024年6月24日12时00分至2024年7月1日12时00分(北京时间)
4.2 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登陆金蝉电子招标投标综合交易平台在线申请下载资格预审文件(网址:http://jt2.jcebid.com)。
4.3标书售价:1000元,资格预审文件售后不退。
注:(1)凡有意参与的申请人,须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西省)(网址:http://prec.sxzwfw.gov.cn/) “交易市场主体库”栏目进行注册,详情请查看交易市场主体库注册指南(网址:http://jyzt.sxzwfw.gov.cn/ztxxzc/index.jhtml)。(2)如需办理CA数字证书,请查看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西省)(网址:http://prec.sxzwfw.gov.cn/)中“数字证书交叉互认” (网址:http://prec.sxzwfw.gov.cn/cajchrpt/)栏目。
五、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加密要求,申请人应使用电子交易平台提供的投标文件编辑器编制投标文件,并按资格预审文件要求进行加密、递交。
5.2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7月5日09时00分
逾期递交的或者未正常递交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不予受理。
六、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开启
6.1 开标时间:同递交截止时间
6.2 开标方式:线上开标
七、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形式
本次资格预审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八、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提出异议的渠道: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系统)
接收异议的联系人:***
电    话:***  
九、其他公告内容
9.1 报名时间:凡有意参与的申请人,请于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时间内在电子交易平台进行网上报名。
9.2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山西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西省)》《金蝉电子招标投标综合交易平台》上发布。
9.3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
十、监督部门
监督单位:晋中市交通运输局
地   址:晋中市榆次区迎宾西街76号
联系人:张先生
电  话:0354-3366517
十一、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山西省公路局晋中分局
地    址:晋中市榆次区安宁东街金润商务
联 系 人:***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青海省路达交通建设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青海省西宁市城中区创业路128号办公楼5楼505室
联系人:***    
电  话:***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青海省路达交通建设招标有限公司(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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