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结果】襄垣县财政局关于2022年襄垣县森林植被恢复项目的监督检查处理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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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 山西 长治市 | 采购单位 | 襄垣县财政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项目名称 | 2022年襄垣县森林植被恢复项目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中标信息
中标单位 | 中标金额 | *** | |
联系方式 | *** |
一、项目编号: 1404232022BCS00107
二、项目名称: 2022年襄垣县森林植被恢复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四、基本情况
根据省市文件要求,我局开展了2023年政府采购领域“四类”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监督检查中发现你单位实施的“2022年襄垣县森林植被恢复”项目存在未按规定在期限内公示采购合同的问题,违反了《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条“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省级以上的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制定指定的媒体上公告”的规定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依据《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七条的规定,我局对你单位做出责令整改决定,请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认真对照整改,并在收到本决定书15个工作日内,将整改报告报送襄垣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六、其他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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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垣县财政局
2024年07月01日
二、项目名称: 2022年襄垣县森林植被恢复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序号 | 当事人 | 当事人地址 |
7 | 襄垣县林业局 | 襄垣县开元街 |
四、基本情况
根据省市文件要求,我局开展了2023年政府采购领域“四类”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监督检查中发现你单位实施的“2022年襄垣县森林植被恢复”项目存在未按规定在期限内公示采购合同的问题,违反了《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条“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省级以上的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制定指定的媒体上公告”的规定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依据《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七条的规定,我局对你单位做出责令整改决定,请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认真对照整改,并在收到本决定书15个工作日内,将整改报告报送襄垣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六、其他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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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垣县财政局
2024年07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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