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晋能控股煤业集团和创实业盛隆公司设备24年5月自救器呼吸器检验装置采购(第二次发询)
【招标公告】晋能控股煤业集团和创实业盛隆公司设备24年5月自救器呼吸器检验装置采购(第二次发询):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山西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 山西 大同市 | 采购单位 | |
招标代理机构 | 项目名称 | 晋能控股煤业集团和创实业盛隆公司设备24年5月自救器呼吸器检验装置采购(第二次发询)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询比价
询价单号 | RA24062701019 | 采购方式 | 公开 |
报名截止时间 | 2024-07-05 15:54:00 | 报价截至时间 | 2024-07-08 15:54:00 |
物料信息
物料代码 | 物料名称 | 规格型号 | 品牌 | 采购数量 | 计量单位 | 要求交货期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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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救器呼吸器检验装置 | FSG-Ⅲ | 1 | 台 | 2024-08-01 00:00:00 | 第一次采购 |
询单要求
询价条款
一、交货地址:山西大同市云冈区大同市云冈区民胜街桥东办公楼后楼
二、保证金额度:0元
三、商务条款:
一、报价要求: 所报价格应含税含其他运杂费,及包到价,注明报价税率(税率为13%)。 二、*资质要求: 报价时需提供相关产品的相应资质要求,因本公司产品为煤炭安全类产品的特殊性,所以最优先选择本公司在国家安标中心备案的厂家,其次优先选择生产厂家,如代理必须有授权书。 三、*售后服务: 按照技术协议要求,供应商对产品质量问题负全责,自产品验收合格使用正常之日起质保 1 年,质保期内存在质量问题的,质保期自供应商更换、修复质量缺陷后重新计算。质保期届满后对仍在合理使用寿命内的产品,因设计、制造、材料等内在质量缺陷造成本公司损失的,本公司仍有权要求供应商承担全部责任及损失。 四、*供货时间规定: 供应商应在合同生效之日起进行货物准备工作,并在供货时间内按照合同约定进行供货、交付、安装等服务工作,并保证所提供的商品或服务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国家标准等要求。如因供货方原因导致供货期限延误,供货方应承当违约责任。 五、*结算及付款方式: 货物验收合格使用正常开票挂账后我公司分期支付供应商90%的合同价款,其余10%作为质保金在质保期满1年经最终验收无质量问题后支付(不计利息),付款时间最多不超过三年。供应商未先行提供发票或未按本公司要求办理挂账手续的,本公司有权拒绝付款。 六、运输方式: 供应商以汽运方式运输送货至公司,供应商负担所有费用。 七、交货地点: 大同市云冈区民胜街桥东办公楼后楼大同煤矿集团和创盛隆光电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八、交货时间: 按交货时间规定内完成交货。 九、包装要求: 符合国家包装标准及产品出厂标准;供应商提供,不计费,不回收。 十、*产品质量及服务承诺: 供应商需签订《产品质量服务承诺书》(见附件),对产品质量、货源保障、守信履约、售后服务等做出承诺。 十一、*中选方案: 按项中选;在满足技术要求和商务要求的前提下,报价价格最低的供应商中选。 十二、供应商违约规定: 1.供应商合伙串通进行报价的,禁止其参与平台业务3-6 个月; 2.供应商中选后未签定合同,主动放弃的,禁止其参与平台业务 3-6 个月; 3.供应商中选后已签定合同,主动放弃的,禁止其参与平台业务 6-12 个月; 4.供应商参与同一采购主体的采购项目,开标后主动放弃中选资格累计两次的,禁止其参与平台业务 6-12 个月; 5.存在同一制造商与其授权代理商参于同一采购项目、同一制造商在同一采购主体授权两家及以上代理商、由授权代理商完全承担质量及售后服务等全部责任、授权有效期不足一年中任一情形的,禁止其参与平台业务 3-6 个月; 6.提供虚假材料的供应商,禁止其参与平台业务 12 个月; 7.供应商所供产品有质量问题的,禁止其参与平台业务12-36 个月; 8.处罚期内发现在其它项目有其它失信行为的,视具体违规情形,延长处罚期限,最长 3 年。 十三、公示二级公司监督电话及电子监督邮箱: 二级公司监督电话:0352-7894122 晋能控股物资采购分公司电子监督邮箱:jnkgwzcgjd@163.com 十四、合同签订主体: 买受人:大同煤矿集团和创盛隆光电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出卖人:中选供应商单位全称 标注“*”,为否决项
四、技术条款:
一、物资名称及规格型号: 序号 物资名称 通用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质保期 备注 1 自救器呼吸器检验装置 台 1 一年 无 二、*适用范围及环境: 应适用于本公司自救器检验、生产所需要求,符合国家标准使用环境。 三、主要技术参数及要求 序号 物质名称 规格型号 技术要求 质量依据标准 1 自救器呼吸器检验装置 自救器呼吸器检验装置包括:仿人呼吸机、加温增湿器、冷却器、温度计、智能流量计、气体流量计2台、薄膜式气泵、压力传感器、温度传感器、氧气分析仪、二氧化碳红外线分析仪2台、干燥塔2个、试验恒温箱、计算机。具体参数如下: *仿人呼吸机:呼吸量范围为MAX100L/min,呼吸频率:MAX30次/min,呼吸比1:1; 加温增湿器:加热温度为 35 ℃~45 ℃,增湿能力应达到相对湿度 95%以上,内部结构和尺寸加热元件功率300W控制精度±2℃ *冷却器:冷却器体积 500 mL~1 000 mL,冷却温度20~25℃ 温度计:测量范围为0℃~100℃,准确度为士0.2℃; 智能流量计测量范围: 0~5L/min 精度±2.5% 流量控制: 0.5~4.5L/min *气体流量计2台:鼓轮每转气体流量为5L/r,精度为士1%,额定流量为 0.5 m'/h; 薄膜式气泵:流量为2L/min~3 L/min; *压力传感器:测量范围为 +2 000 Pa~-2 000 Pa,精度为士10 Pa; *温度传感器:测量范围为0℃~100 ℃,精度为士0.1℃; *氧气分析仪:测量范围为 0~100%,准确度为士1%; *二氧化碳红外线分析仪:测量范围为0~10%,准确度为士0.2%; *二氧化碳红外线分析仪:测量范围为0~5%,准确度为士0.2%; 干燥塔2个:容量为 0.25L; 试验恒温箱:温控范围:室温~60℃±2℃ 计算机:包括显示器、主机、电脑、键盘 GB24502-2023 四、*证件要求: 报价时提供产品检验合格报告(若无法提供,则投标无效),保证所供货物及其材料完全符合国家、行业现行有关质量标准和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 五、包装及运输要求: 1.出卖人提供的全部货物均应按照国家或者行业规定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该类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压、防潮、防震、防锈,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指定现场。 2.产品的包装物由出卖人负责提供。出卖人承担因产品包装不合标准而导致的产品毁损风险。包装物不计费,不回收。 3.每一个包装箱内应附一份详细装箱单,所有装箱单应与货物清单一致。 六、*供货及售后服务要求: 出卖人应向买受人提供但不限于以下的技术及售后服务: 1.提供有关完整的技术资料。 2.现场安装、调试服务。 3.人员培训服务。 4.及时、全面的产品售后服务。 七、*检验要求: 1.验收标准:按合同、技术协议、产品说明书等要求的标准,双方共同验收。 2.出卖人在交货前应对产品的规格、质量、数量做出准确和全面的检验,并出具书面证书,证明与本合同、技术协议约定的各项标准相符。 3.买受人在产品送达后及时对产品进行检验,并将检验结果通知出卖人。 4.主要设备制造过程中的重要检测检验,出卖人应提前10日书面通知买受人代表参加,但买受人的参加并不减少或免除出卖人的质量保证责任。 5.验收如发生争议,由买受人指定的检测机构对产品进行检验,费用由出卖人承担。 标注“*”,为否决项
五、注册资本必须大于等于0万元
六、报名要求:
七、资质要求:
八、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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