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结果】山西公司榆次热电#1炉制粉及风烟系统适应性优化改造项目公开招标中标候选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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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 山西 晋中市 | 采购单位 | 山西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项目名称 | 山西公司榆次热电#1炉制粉及风烟系统适应性优化改造项目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中标信息
中标单位 | 西安格瑞电力科技有限公司 | 中标金额 | *** |
联系方式 | *** |
山西公司榆次热电#1炉制粉及风烟系统适应性优化改造项目公开招标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山西公司榆次热电#1炉制粉及风烟系统适应性优化改造项目公开招标
招标编号及包号:CEZB240005214001
一、中标候选人情况
标段(包)编号:CEZB240005214001
二、评标情况
评标委员会共 9 名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本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为3天,自发布之日起计算。
三、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1)如需询问不中标原因请联系项目经理:
姓名:熊思帆 电话:010-57337290
邮箱:20063008@ceic.com
(2)如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提出异议:
异议时限及程序: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登入国家能源招标网www.chnenergybidding.com.cn,在“用户登录”→“投标人”→“投标业务”→“招标异议”中提出招标异议。在提出异议时,应明确提出异议内容及异议的有关证据材料、异议诉求,以便我们尽快核实处理。
异议咨询电话:010-58132372
(3)为规范招投标环境,维护正常招投标秩序,根据《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国家能源投资集团供应商失信行为管理的相关规定,投标人存在以下行为属于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以非正常渠道干扰正常采购的失信行为,将给予“取消资格”处置,期限为1-3年。
1) 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
2) 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
3) 恶意诽谤,诬告或陷害竞争对手
4) 投诉前没有提出异议,或者对未处理完毕的异议提交投诉
5) 多渠道异议、举报、投诉、上访的。
项目名称:山西公司榆次热电#1炉制粉及风烟系统适应性优化改造项目公开招标
招标编号及包号:CEZB240005214001
一、中标候选人情况
标段(包)编号:CEZB240005214001
载明内容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名称 | 西安格瑞电力科技有限公司 | 湖北凌宇电力设备有限公司 |
投标报价(人民币万元) | 1073.500000 | 1186.400000 |
质量(如有) | 满足要求 | 满足要求 |
工期(交货期) | 满足要求 | 满足要求 |
资格能力条件 | 1、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D361088898、2024年12月31日 2、安全生产许可证、/、(陕)JZ安许证字(2018)011943、2024年09月08日 | 1、建筑企业资质证书、三级、D342146326、至2024年12月31日 2、安全生产许可证书、/、(鄂)JZ安许证字【2019】030454、至2026年12月18日 |
项目负责人/证书名称/编号(如有) | 付亚杰 | 张承政 |
业绩 | 1、山西临汾热电有限公司#2锅炉一次风系统低负荷适用性优化改造、山西临汾热电有限公司、2022.3.31 2、石家庄良村热电有限公司基于深度调峰背景下的制粉系统适应性优化研究与应用合同、石家庄良村热电有限公司、2023.11.13 3、石家庄良村热电有限公司2022 年#2 锅炉燃烧器优化改造合同、石家庄良村热电有限公司、2022.03.22 | 1、2x300MW机组#1炉燃烧器及分离器改造、大唐陕西发电有限公司灞桥热电厂、20.8.31 2、2x320MW#2炉深度调峰下的制粉系统适应性优化研究与应用、广西投资集团北海发电有限公司、22.7.6 |
二、评标情况
评标委员会共 9 名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本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为3天,自发布之日起计算。
三、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1)如需询问不中标原因请联系项目经理:
姓名:熊思帆 电话:010-57337290
邮箱:20063008@ceic.com
(2)如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提出异议:
异议时限及程序: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登入国家能源招标网www.chnenergybidding.com.cn,在“用户登录”→“投标人”→“投标业务”→“招标异议”中提出招标异议。在提出异议时,应明确提出异议内容及异议的有关证据材料、异议诉求,以便我们尽快核实处理。
异议咨询电话:010-58132372
(3)为规范招投标环境,维护正常招投标秩序,根据《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国家能源投资集团供应商失信行为管理的相关规定,投标人存在以下行为属于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以非正常渠道干扰正常采购的失信行为,将给予“取消资格”处置,期限为1-3年。
1) 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
2) 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
3) 恶意诽谤,诬告或陷害竞争对手
4) 投诉前没有提出异议,或者对未处理完毕的异议提交投诉
5) 多渠道异议、举报、投诉、上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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