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用】长治市上党区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所属地区:山西长治市 发布日期:2024-0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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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山西 长治市 采购单位 长治市上党区财政局
招标代理机构 项目名称 226省道交通安全设施安装项目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一、项目编号:1404042024AGK00036 
二、项目名称:226省道交通安全设施安装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石家庄闽丰贸易有限公司
  地 址:河北省石家庄市长安区平安大街18号乐模大厦南座1222室
被投诉人 1 :山西益正厚德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长治市潞州区宝景花园西侧门面房 
被投诉人 2 :山西省长治市公安局上党分局交通警察大队 
地址:长治市上党区迎宾街73号 
相关供应商: 长治琛昕工程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 山西省长治市长治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老顶山镇南垂车管所教考中心东门1号门市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对被投诉人就本项目的质疑答复不满意,向本机关提起投诉。经审查,本机关依法受理了该投诉。投诉事项:中标单位中小企业声明函中提供虚假制造商,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求中标。受理后,我们组织相关专家进行论证,依法进行了审查,现就审查情况作出处理决定。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二十九条第二款之规定:“在投诉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财政部门应当驳回投诉:(二)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经审查本局认定投诉事项1、缺乏事实依据不成立,故驳回投诉。
 
六、其他补充事宜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三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二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六条之规定,投诉人及其他相关当事人对本决定如有异议,可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依法向长治市上党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期间,本决定不停止执行。 
 长治市上党区财政局
 2024年07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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