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便携报警仪7.13项目公告

所属地区:山西临汾市 发布日期:2024-0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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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山西 临汾市 采购单位
招标代理机构 项目名称 便携报警仪7.13项目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便携报警仪7.13
项目编号JZEG-XK-24-G1-W-0017113采购经理张强-18935053399
报名截止时间2024-07-15 08:00报价截止时间2024-07-15 09:30

采购明细信息:
 
物资编码物资名称生产厂家(品牌)规格型号采购数量计量单位交货期备注
10001一氧化碳检测便携报警仪 CTH1000207-18 
10002多功能气体检测便携报警仪 CD4 4合1207-18 

 
项目要求:
  1.保证金金额:0元
  2.商务条款:质保期按国家标准执行;包装标准按国家标准执行,包装品不回收;随机必备品、配件、工具数量安装技术要求执行;交货地点:出卖人负责送至山西古县金谷煤业有限公司仓库;按工期要求时间交货;运费由出卖人承担;验收检验标准、方法、地点为安装调试完成后进行联合验收;结算方式:开具13%增值税发票。付款方式:承兑,正常使用半年后挂账分期付款;违约责任:按民法典。 资质要求: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在人员、专业技术、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供货能力; (2)纳入安全标志管理的投标产品需具有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证书(MA),且投标产品的配套电气设备具有防爆合格证。凡属防爆设备的,需具有相应的生产许可证或强制性产品认证(CCC认证)、防爆合格证等资质;属于特种设备的,需具备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属于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目录内的设备,需具有生产许可证;属于一般产品的需具有检测报告等资格证明材料;其他要求: (1)本项目允许制造商或其委托的具有代理资格的代理商参与投标,制造商和其委托的代理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投标
  3.技术条款:符合国家标准,符合煤矿使用标准,发货附合格证、检验报告。到货验收不达标产品拒绝接收
  4.注册资本必须大于等于0元
  5.报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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