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坪上煤业有限公司《煤矿防治水“三区”管理报告》编制(1标段)询比采购公告
【招标公告】坪上煤业有限公司《煤矿防治水“三区”管理报告》编制(1标段)询比采购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山西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 山西 晋城市 | 采购单位 | 坪上煤业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山西晋煤集团沁秀煤业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山西晋煤集团坪上煤业有限公司《煤矿防治水"三区"管理报告》编制项目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一、项目名称:山西晋煤集团坪上煤业有限公司《煤矿防治水“三区”管理报告》编制项目。
二、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概况及现状:
坪上煤业原有的防治水“三区”管理报告是开采3号煤层,2024年施工15号煤层,该报告已不能满足开拓煤层的需要,现需要根据现行最新规程规范技术要求,编制完成的《煤矿防治水“三区”管理报告》,编制完成后,还需要根据坪上煤业东翼三维地震结果重新修编报告。
2、目的:
对照《煤矿防治水细则》、《煤矿地质工作规定》及《煤矿安全规程》中相关要求,收集整理井田内以往地质勘查、矿井地质、矿井水文地质、矿井水患补充调查、矿井隐蔽致灾地质因素普查以及矿山开采情况等相关资料,核查矿井水文地质条件,对“地表水、顶板水、底板水、老空水、构造水”五种水患分析及评价,明确矿井各开采煤层的主要水患,按“地表水、顶板水、底板水、老空水、构造水”五种水患威胁程度、查明情况及防治水措施落实到位情况进行防治水“三区”划分,严格按照《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关于印发煤矿防治水“三区”管理办法的通知》等规定进行修编,根据可采煤层“三区”的主要水患特征,分别制定可采区、缓采区、禁采区的防治水管理措施。
三、服务内容:包括报告的编制、评审、修改、取得批复、成果提交。
四、服务范围:编制山西晋煤集团坪上煤业有限公司《煤矿防治水“三区”管理报告》相关工作。
五、服务期限要求:
(1)合同签定后3个月内提交完整报告资料,根据矿井内部评审提出的意见,一周内完成报告修改。
(2)根据矿方东翼三维地震的结果重新对报告进行修编,2025年1月份取得上级评审及沁秀公司的批复意见。
六、服务质量要求:依据法律法规,达到国家及行业相关规范、编制报告符合最新的规定及标准。提交完整的电子版1套、纸质版5套。
(1)由于服务机构原因造成成果资料质量不合格,未能通过专家评审,一切费用由服务机构承担。
(2)服务机构提交成果报告后,如项目单位后续需向服务机构进行水文地质类技术咨询、图纸转换时,服务机构应予以配合,提供便利。
七、项目单位提供资料与便利:
1、项目单位提供的图纸和技术资料清单:
(1)最近备案的生产矿井地质报告及建矿生产矿井地质报告;
(2)最近编制备案生产矿井地质报告以来,新增的与本井田地质构造、煤层、瓦斯、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煤质等方面相关的勘查工作资料。包括生产掘进揭露资料,各水文、瓦斯、物探、地质灾害等相关专业类型报告,补充勘探报告,各类台账资料,各类化验检测资料等。
(3)当前采掘工程平面图、充水性图、排水系统图等相关地质资料。
2、项目单位应当完成或配合完成的主要工作:
(1)按照服务单位要求提供相关矿井的基础资料。
(2)在项目实施时,协调配合编制单位进行必要的地面踏勘及井下调查等工作。
3、项目单位能够为服务机构提供的便利条件:
吃、住、行和办公条件等由服务单位自行解决。
八、技术要求:
本次编制报告涉及的各技术专业需满足以下规范、规程、规定(包括但不限于)要求:
(1)提供的报告内容真实,客观,无伪造、编造、变造、纂改等虚假内容。
(2)提交的报告及图纸符合国家有关规范、规定和矿方要求,按时完成报告的编制及评审工作。
(3)服务机构在报告编制过程中要深入一线进行实地调研勘查,选取各项参数要科学合理,并需全过程建立记录管理台账,按照报告编制工作内容及流程如实记录过程控制、现场勘验及检测检验的情况,且需留存现场图像影像等印证资料。
(4)编制单位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及现行有关技术规范要求执行,主要有(但不限于此):
(1)《煤矿地质工作细则》(矿安120231192号,2024年3月1日起实施),
(2)《煤矿防治水细则》(煤安监调查(2018)14号,2018年9月1日起施行);
(3)《煤矿安全规程》(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令第8号,2022年4月1日起施行);
(4)《建筑物、水体、铁路及主要井巷煤柱留设与压煤开采规范》(安监总煤装12017166号,2017 年7月1日起执行);
(5)《矿区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勘查规范》 (GB/T 12719-2021);
(6)《煤矿专门水文地质勘查规范》 (GB/T40130-2021,2021年12月 1日起施行);
(7)晋市应急煤机发(〔2023) 57号);
(7)2022年6 月 22 日,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印发《关于煤矿防治水“三区”管理办法的通知》 (矿安〔2022) 85号);
(8)2022年6月30日山西省应急管理厅、山西省地方煤矿安全监督管理局关于转发《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关于印发煤矿防治水“三区”管理办法的通知》的通知(晋应急发120221235号);
(9)2022 年7月18 日山西省应急管理厅、山河省地方煤矿安全出堅管理局关于印发 《煤矿防治水“三区”管理报告编制提纲》的通知(晋应急发120221265号);
九、合同价款与支付方式:
1、合同价款及调整范围与方式:
合同价款:总价合同;调整方法,不调整。
2、付款条件和支付方式。
乙方完成坪上煤业《煤矿防治水“三区”管理报告》的编制及评审工作,并取得上级部门的批复后,乙方开具正规的增值税发票,甲方根据资金情况分期支付乙方服务费,甲方预留10%质保金,待质保期6个月届满后,向乙方支付剩余保证金。
十、报价范围与要求:
1、本项目最高限价为人民币贰拾贰万元整(***元),超过此最高限价的报价将被否决。
2、如出现所有投标报价与最高限价相比,差额均在3%范围之内时,可以视为竞争不充分,重新组织比价。
十一、其他要求:
根据晋城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印发《晋城市安全生产技术服务 机构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要求:投标人必须按市应急管理局具体要求提供7项相应书面登记建档材料,并提供相应应证资料,并且在报告编制过程中要深入煤矿井下进行实地调研勘查,编制工作实行全过程记录与监督管理,详见(晋市应急安技发〔2024〕84号)文件。
十二、服务机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地质勘查甲级资质。
2、人员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需具备相矿山地质与测量高级及以上职称,并提供近6个月任意一次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3、业绩要求: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近年承担过3项类似项目业绩;
近年指:近三年指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前三年(指合同签订日期在此期间)。
类似项目业绩指:防治水“三区”报告编制等类似业绩。
业绩证明需要提供的材料:一个完整的业绩需同时具备合同协议书、对应项目结算的任意一张发票扫描件。
4、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不得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
5、投标人近三年无违法违规经营,无因重大合同违约引起败诉的仲裁、诉讼及纠纷情况(需要出具情况证明)。
6、提供近3年的财务状况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等复印件,成立不足三年的按成立后年份提供)。
7、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加询比活动。
十三、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山西晋煤集团坪上煤业有限公司
监督电话:15234620120
十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苇苇、潘建鹏
电话:0356-3696329
二、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概况及现状:
坪上煤业原有的防治水“三区”管理报告是开采3号煤层,2024年施工15号煤层,该报告已不能满足开拓煤层的需要,现需要根据现行最新规程规范技术要求,编制完成的《煤矿防治水“三区”管理报告》,编制完成后,还需要根据坪上煤业东翼三维地震结果重新修编报告。
2、目的:
对照《煤矿防治水细则》、《煤矿地质工作规定》及《煤矿安全规程》中相关要求,收集整理井田内以往地质勘查、矿井地质、矿井水文地质、矿井水患补充调查、矿井隐蔽致灾地质因素普查以及矿山开采情况等相关资料,核查矿井水文地质条件,对“地表水、顶板水、底板水、老空水、构造水”五种水患分析及评价,明确矿井各开采煤层的主要水患,按“地表水、顶板水、底板水、老空水、构造水”五种水患威胁程度、查明情况及防治水措施落实到位情况进行防治水“三区”划分,严格按照《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关于印发煤矿防治水“三区”管理办法的通知》等规定进行修编,根据可采煤层“三区”的主要水患特征,分别制定可采区、缓采区、禁采区的防治水管理措施。
三、服务内容:包括报告的编制、评审、修改、取得批复、成果提交。
四、服务范围:编制山西晋煤集团坪上煤业有限公司《煤矿防治水“三区”管理报告》相关工作。
五、服务期限要求:
(1)合同签定后3个月内提交完整报告资料,根据矿井内部评审提出的意见,一周内完成报告修改。
(2)根据矿方东翼三维地震的结果重新对报告进行修编,2025年1月份取得上级评审及沁秀公司的批复意见。
六、服务质量要求:依据法律法规,达到国家及行业相关规范、编制报告符合最新的规定及标准。提交完整的电子版1套、纸质版5套。
(1)由于服务机构原因造成成果资料质量不合格,未能通过专家评审,一切费用由服务机构承担。
(2)服务机构提交成果报告后,如项目单位后续需向服务机构进行水文地质类技术咨询、图纸转换时,服务机构应予以配合,提供便利。
七、项目单位提供资料与便利:
1、项目单位提供的图纸和技术资料清单:
(1)最近备案的生产矿井地质报告及建矿生产矿井地质报告;
(2)最近编制备案生产矿井地质报告以来,新增的与本井田地质构造、煤层、瓦斯、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煤质等方面相关的勘查工作资料。包括生产掘进揭露资料,各水文、瓦斯、物探、地质灾害等相关专业类型报告,补充勘探报告,各类台账资料,各类化验检测资料等。
(3)当前采掘工程平面图、充水性图、排水系统图等相关地质资料。
2、项目单位应当完成或配合完成的主要工作:
(1)按照服务单位要求提供相关矿井的基础资料。
(2)在项目实施时,协调配合编制单位进行必要的地面踏勘及井下调查等工作。
3、项目单位能够为服务机构提供的便利条件:
吃、住、行和办公条件等由服务单位自行解决。
八、技术要求:
本次编制报告涉及的各技术专业需满足以下规范、规程、规定(包括但不限于)要求:
(1)提供的报告内容真实,客观,无伪造、编造、变造、纂改等虚假内容。
(2)提交的报告及图纸符合国家有关规范、规定和矿方要求,按时完成报告的编制及评审工作。
(3)服务机构在报告编制过程中要深入一线进行实地调研勘查,选取各项参数要科学合理,并需全过程建立记录管理台账,按照报告编制工作内容及流程如实记录过程控制、现场勘验及检测检验的情况,且需留存现场图像影像等印证资料。
(4)编制单位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及现行有关技术规范要求执行,主要有(但不限于此):
(1)《煤矿地质工作细则》(矿安120231192号,2024年3月1日起实施),
(2)《煤矿防治水细则》(煤安监调查(2018)14号,2018年9月1日起施行);
(3)《煤矿安全规程》(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令第8号,2022年4月1日起施行);
(4)《建筑物、水体、铁路及主要井巷煤柱留设与压煤开采规范》(安监总煤装12017166号,2017 年7月1日起执行);
(5)《矿区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勘查规范》 (GB/T 12719-2021);
(6)《煤矿专门水文地质勘查规范》 (GB/T40130-2021,2021年12月 1日起施行);
(7)晋市应急煤机发(〔2023) 57号);
(7)2022年6 月 22 日,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印发《关于煤矿防治水“三区”管理办法的通知》 (矿安〔2022) 85号);
(8)2022年6月30日山西省应急管理厅、山西省地方煤矿安全监督管理局关于转发《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关于印发煤矿防治水“三区”管理办法的通知》的通知(晋应急发120221235号);
(9)2022 年7月18 日山西省应急管理厅、山河省地方煤矿安全出堅管理局关于印发 《煤矿防治水“三区”管理报告编制提纲》的通知(晋应急发120221265号);
九、合同价款与支付方式:
1、合同价款及调整范围与方式:
合同价款:总价合同;调整方法,不调整。
2、付款条件和支付方式。
乙方完成坪上煤业《煤矿防治水“三区”管理报告》的编制及评审工作,并取得上级部门的批复后,乙方开具正规的增值税发票,甲方根据资金情况分期支付乙方服务费,甲方预留10%质保金,待质保期6个月届满后,向乙方支付剩余保证金。
十、报价范围与要求:
1、本项目最高限价为人民币贰拾贰万元整(***元),超过此最高限价的报价将被否决。
2、如出现所有投标报价与最高限价相比,差额均在3%范围之内时,可以视为竞争不充分,重新组织比价。
十一、其他要求:
根据晋城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印发《晋城市安全生产技术服务 机构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要求:投标人必须按市应急管理局具体要求提供7项相应书面登记建档材料,并提供相应应证资料,并且在报告编制过程中要深入煤矿井下进行实地调研勘查,编制工作实行全过程记录与监督管理,详见(晋市应急安技发〔2024〕84号)文件。
十二、服务机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地质勘查甲级资质。
2、人员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需具备相矿山地质与测量高级及以上职称,并提供近6个月任意一次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3、业绩要求: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近年承担过3项类似项目业绩;
近年指:近三年指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前三年(指合同签订日期在此期间)。
类似项目业绩指:防治水“三区”报告编制等类似业绩。
业绩证明需要提供的材料:一个完整的业绩需同时具备合同协议书、对应项目结算的任意一张发票扫描件。
4、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不得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
5、投标人近三年无违法违规经营,无因重大合同违约引起败诉的仲裁、诉讼及纠纷情况(需要出具情况证明)。
6、提供近3年的财务状况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等复印件,成立不足三年的按成立后年份提供)。
7、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加询比活动。
十三、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山西晋煤集团坪上煤业有限公司
监督电话:15234620120
十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苇苇、潘建鹏
电话:0356-3696329
剑鱼标讯山西招标网收集整理了大量的招标投标信息、各类采购信息和企业经营信息,免费向广大用户开放。登录后即可免费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