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佛北战新产业园大同湖片区园区基础设施配套补短板工程(标段二)-典型村示范路及高速出入口沿线路段提升工程第一次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
【招标公告】佛北战新产业园大同湖片区园区基础设施配套补短板工程(标段二)-典型村示范路及高速出入口沿线路段提升工程第一次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山西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 山西 大同市 | 采购单位 | 佛山市三水海江怡乐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佛山市联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佛北战新产业园大同湖片区园区基础设施配套补短板工程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公告信息
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名称 | 佛北战新产业园大同湖片区园区基础设施配套补短板工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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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包)名称 | 佛北战新产业园大同湖片区园区基础设施配套补短板工程(标段二)-典型村示范路及高速出入口沿线路段提升工程 | ||
性质 | 澄清 |
广东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 |||||||||||||||||||||||||||||||||
投资项目代码 | 2401-440607-04-01-251555 | ||||||||||||||||||||||||||||||||
投资项目名称 | 佛北战新产业园大同湖片区园区基础设施配套补短板工程 | ||||||||||||||||||||||||||||||||
招标项目名称 | 佛北战新产业园大同湖片区园区基础设施配套补短板工程 | ||||||||||||||||||||||||||||||||
标段(包)名称 | 佛北战新产业园大同湖片区园区基础设施配套补短板工程(标段二)-典型村示范路及高速出入口沿线路段提升工程 | 公告性质 | 澄清公告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招标项目地点 | 佛山市三水区乐平镇 | ||||||||||||||||||||||||||||||||
资金来源 | 财政资金 | 资金来源构成 | 全部来源财政资金 | ||||||||||||||||||||||||||||||
招标范围及规模 | 本项目建设包含对源潭村、新旗村、湖岗村3段典型村示范路以及佛清从、广佛肇、西二环高速路出入口至镇中心3条主通道的道路改造及提升。涉及道路总长约31km,包含对现状道路进行病害处理,加铺沥青,重画路面标线,增设交通安全设施,完善排水管道,增设路灯,三线下地,新增划线停车位,沿线改造提升等内容。本项目建设分两个标段实施,其中标段一为西二环高速路段和佛清从高速路段,标段二为源潭村示范路、新旗村示范路、湖岗村示范路、广佛肇高速新沙出口路段。 | ||||||||||||||||||||||||||||||||
招标内容 | 佛北战新产业园大同湖片区园区基础设施配套补短板工程(标段二)-典型村示范路及高速出入口沿线路段提升工程第一次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 标段(包)编号:A02-440607-2024-0006-01-01 标段(包)名称:佛北战新产业园大同湖片区园区基础设施配套补短板工程(标段二)-典型村示范路及高速出入口沿线路段提升工程 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发出时间:2024年10月10日 原定开标时间:2024年10月30日 一、澄清修改内容 1、现就《招标文件》第二章招标公告第11页的如下内容作出修改:
2、现就《招标文件》第五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70页的如下内容作出修改:
3、现就《招标文件》第五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91页的如下内容作出修改:
4、现就《招标文件》第五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87页的如下内容作出修改:
5、现就《招标文件》第五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104页的如下内容作出修改:
二、其他说明 (1)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是对招标文件的规定、修改或补充,对于招标文件及其他函件内容相同(或相同性质)的内容应作修改或补充,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中涉及到上述内容的也应在相同的位置修改,否则后果自负。 (2)如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的内容与在此之前发出的招标文件、其他文件以及口头答复有不一致的,均以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的内容为准。 (3)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递交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未改变。 (4)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共四页,请投标人注意是否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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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交货期) | 180 | ||||||||||||||||||||||||||||||||
最高投标限价(元) | ***.77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是 | ||||||||||||||||||||||||||||||||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 投标人资格要求:1.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有效的营业执照。(如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 双方均须提供。) 2.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招标项目所需的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或以上)资质。 (不适用于简易评标法)(如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双方均须满足。) 3.投标人须持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取消施工资质的 施工企业除外)(不适用于简易评标法)(如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双方均须提供。) 4.投标人须由法定代表人对《诚信投标承诺书》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5.省外进粤企业须提供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 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6.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联合体牵头单位提供。) 6.1 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 市政公用工程 专 业 一 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证)》。 6.2 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城市道路建设与养护行业诚信管理平台登记的人员 中选取,并且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资格审查当日未被锁定。(适用于非市政供排水 项目)(不适用于简易评标法) 6.3 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登 记手续。 6.4 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6.5 需提供投标人近期(自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 6 个月,即 2024 年 4 月至 2024 年 9 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社保证明材 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扫描件为准。 6.6 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工程项目负责人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拟 派项目负责人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发 出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工程项目的投标项目负责人。如本招标项目为后 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6.7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完成过的类似业绩要求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近三年(自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以施 工合同签订的时间为准),完成过 1 项单项合同金额为 3300 万元(含)或以上的市 政工程施工业绩。相关证明材料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有效的竣工验收证明 材料。如前述证明材料不能清晰反映有关特征和必要信息的,还须提供该项工程业绩 的业主证明并须附有业主方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7.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7.1 目前未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7.2 目前未处于被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期内。 7.3 近 3 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7.4 目前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7.5 目前未被列入失信名单。 投标人业绩要求:本项目不设置投标人业绩要求 | ||||||||||||||||||||||||||||||||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 | 是 | 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 下载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https://ygp.gdzwfw.gov.cn/ggzy -portal/#/440600/index 获取纸质招标文件的方式: | ||||||||||||||||||||||||||||||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 2024-10-08 20:00:00 | 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4-10-30 09:30:00 |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4-10-30 09:30:00 |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管理云平台成功上传。 | ||||||||||||||||||||||||||||||
开标方式 | 电子开标 | 开标时间、地点 | 开标时间:2024-10-30 09:30:00 开标地点: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水分中心指定开标室(具体地址: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同福路10号区行政服务中心大院2号楼)。 | ||||||||||||||||||||||||||||||
公告发布媒介 | 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 ||||||||||||||||||||||||||||||||
招标人 | 佛山市三水海江怡乐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 办公地址 | 佛山市三水区乐平镇齐力大道北2号玖玥华园15座208、209 | ||||||||||||||||||||||||||||||
招标人联系人 | *** | 联系电话 | *** | ||||||||||||||||||||||||||||||
招标代理机构 | 佛山市联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办公地址 | 广东省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 | ||||||||||||||||||||||||||||||
招标代理联系人 | *** | 联系电话 | 18033230732 | ||||||||||||||||||||||||||||||
招标监督机构 | 佛山市三水区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 联系电话 | 0757-87732610 | ||||||||||||||||||||||||||||||
发布责任人 | 佛山市联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 1.招标文件一经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2.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3.投标人可结合实际选择是否到场参加开标会,如参加开标会的,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4.工程质量要求:执行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须达到合格标准。 5.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符合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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