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预告】晋能控股山西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侯马热电分公司竞价交易J25110903预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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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地区 | 山西 临汾市 | 采购单位 | 晋能控股山西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侯马热电分公司 |
| 招标代理机构 | 项目名称 | 晋能控股山西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侯马热电分公司竞价交易 |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中国太原煤炭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关于晋能控股山西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侯马热电分公司
竞价交易预告
(编号:J25110903)
为维护煤炭市场经营秩序,请各交易商按照国家关于煤炭价格的有关政策要求,参与竞价交易过程中,在国家规定的价格合理区间范围内出价。
为维护交易信息安全,各交易商禁止向其他个人或机构泄露交易信息,否则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1.委托单位:
晋能控股山西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侯马热电分公司
2.委托产品基本信息
备注:混煤2万吨,分4个5000吨标段。每次最小降价幅度1元/吨;每次最大降价幅度不限。
3.委托产品参考质量指标
备注:禁止掺煤泥。
二、报名事项
1.报名资格:
在交易中心注册的煤炭经营、生产企业。在侯马热电分公司立户备案的煤炭经营企业。
2.报名时间:截止2025-01-26 09:30:00 前
3.报名链接:(见本预告文件底部)
三、保证金事项
1.保证金交纳标准:200000元
2.保证金交纳方式:中国太原煤炭交易网
通过中国太原煤炭交易网绑定银行账户进行保证金“入金”操作,可实现保证金当日释放并申请“出金”。
3. 保证金交纳、管理、解冻、赔付等相关规定请查阅《中国太原煤炭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太原煤炭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保证金监管实施细则》(见报名页面)。
四、交易事项
1.交易平台:中国太原煤炭交易网(http://www.ctctc.cn)
2.交易模式:延时竞价采购
⑴各标段常规交易时间为1440分钟,若无出价,则流单;有出价,1440分钟后系统自动延时120秒;
⑵在交易延时阶段,若有出价,系统自动重新开始120秒延时倒计时,直至120秒延时阶段内无出价时,此标段交易结束,交易系统按照“价格优先”的原则,以最低价自动成交。
3.交易时间:
A标段:2025-01-26 10:00
B标段:2025-01-26 10:05
C标段:2025-01-26 10:10
D标段:2025-01-26 10:15
4.交易结果公告。交易成功后,将在2个工作小时内发布交易结果公告。请参与交易商登录中国太原煤炭交易网进入“个人中心”查看“交易结果通知”。
五、合同签订
交易成功后,成交方须在两个工作日内,通过中国太原煤炭交易网与委托方、结算方(晋控电力山西煤炭配售有限公司)签订煤炭购销合同,线下煤炭购销合同由晋控电力山西煤炭配售有限公司与成交方和委托方签订,并签订三方付款协议,具体条款以签订的线下煤炭购销合同为准。
六、交易交收
1、交货地点:侯马热电分公司煤场交货。2、交货方式:公路运输,到厂交货。3、车辆要求:采用新能源车辆,运输车辆运输过程中必须加盖篷布,防止抛洒;按照国家规定不得超载,过磅称重>额定荷载部分将不计入结算数量。
成交双方在合同全部履行完毕后,须在中国太原煤炭交易网填写《交易交收确认单》并加盖电子印章,交易中心收到双方盖章的《交易交收确认单》后,视为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已无争议,将解冻并退还双方保证金。《交易交收确认单》是成交双方本次交易全部完成的依据,双方确认无争议后方可填写。
交收期限
A标段:2025-01-29至2025-02-28
B标段:2025-01-29至2025-02-28
C标段:2025-01-29至2025-02-28
D标段:2025-01-29至2025-02-28
七、货款结算
结算方式:一票结算。1、合同履约完成,买方按照实际统计燃煤供应数量、指标按合同约定进行核算后出具结算单。2、卖方根据结算金额开具增值专用发票交至买方审核无误后进行支付。
八、煤质验收
1、数量验收:以侯马热电分公司汽车衡计量的验收数据为准。2、质量验收:以侯马热电分公司化验结果作为结算依据。
九、关于收取相关费用
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国(太原)煤炭交易中心煤炭现货交易运营方案的通知》(晋政办发〔2011〕109号)等文件规定,通过自动成交交易的煤炭,交易中心按照成交金额的1‰分别向交易双方收取交易手续费。按照政府有关规定,煤炭现货交易业务收费过程中,严禁一方替另一方代交代付行为。
十、其它事项
1.4000大卡热值计算(合同期内进行加权平均计算): (1)4000大卡:合同基准价 (2)4000—4299大卡:热值×合同基准价/4000 (3)4300大卡以上:4300×合同基准价/4000(热值均按4300大卡统计) (4)3900—3999大卡:热值×(合同基准价/4000—0.0015元) (5)3800—3899大卡:热值×(合同基准价/4000—0.003元) (6)3700—3799大卡:热值×(合同基准价/4000—0.006元) (7)3600—3699大卡:热值×(合同基准价/4000—0.009元) (8)3500—3599大卡:150元/吨。 (含3500大卡)。 (9)3500大卡以下: 不计量、不退货、不结算。 (10)单日来煤热值高于4300大卡/千克时,按4300结算;单日来煤热值低于3600大卡/千克时,按下列标准单日考核后再进行全月加权: 3500--3599大卡,考核-20元/吨; 3200--3499大卡,考核-30元/吨; 3199大卡及以下,考核-50元/吨 2.含硫量考核(全月硫分加权考核): St.ad≤1.5%时,不予考核 ; 1.5%<St.ad≤2.0%时每超出0.1%,煤价考核0.2元/吨; 2.0%<St.ad≤2.3%时每超出0.1%,煤价考核2元/吨; 2.3%<St.ad≤2.5%时每超出0.1%,煤价考核3元/吨; 2.5%<St.ad≤2.8%时每超出0.1%,煤价考核20元/吨; St.ad >2.8%时每超出0.1%,煤价考核30元/吨。 (以上考核分段累计计算) 单日超限后按照下列标准当日考核后进行全月加权平均: 2.8%<St.ad≤3.0%考核-10元/吨; 3.0%<St.ad≤3.3%考核-20元/吨; 3.3%<St.ad考核-50元/吨 3.全水分考核(合同期内加权平均计算):以Mt≤8%为基准。 8%<Mt≤10%时,每超出1%,扣1元/吨; 10%<Mt≤12%时,每超出1%,扣2元/吨; Mt>12%的燃煤进厂,每超出1%,考核4元/吨。 (以上考核分段累计计算) 4.挥发分考核(合同期内加权平均计算):以Vdaf≥30%为基准。 要求来煤加权值Vdaf≥30%,大于30%,不考核。 挥发分低于30%时:在28%≤Vdaf<30%,每低1%煤价考核1元/吨; 在25%≤Vdaf<28%,每低1%煤价考核4元/吨; Vdaf<25%,每低1%煤价考核8元/吨, (以上考核分段累计计算) 5.灰分考核(合同期内加权平均计算):以Ad≤40%为基准。 Ad>40%时,每超1%考核1元/吨。 6.要求来煤灰熔点≥1500℃,且禁止掺配煤泥。 不定期对来煤灰熔点进行抽检,当1400℃≤ST<1450℃,扣减供应单位煤款5万元/次;1350℃≤ST<1400℃,扣减供应单位煤款10万元/次;ST<1350℃,对当日来煤不予结算。 7.以上所有考核(除热值分项计算外)均为分项累计计算,考核金额均为含税价。 8.加强燃煤管理、保证燃煤指标的均匀稳定、严厉打击分装、层装铺底等恶意掺假行为,一经发现除没收当日来煤外再扣除20万保证金。 9.合同期限内不足95%合同量者考核50元/吨,直至扣除全部履约金。合同签订后,供应方做好燃煤储备工作,积极组织燃煤拉运,并服从侯马热电分公司调度以及时完成合同量。实际调运时间以公司具体通知为准。 10.履约保证金20万元,所有供应单位严格执行履约保证金考核条款。 11.来煤粒度≤50mm,粒度超出范围者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扣吨。 12.实际执行价格和条款以线下合同签订为准。
是否允许基价出价:否
十一、联系方式
委托企业:*** ***
交易中心:*** ***
交易中心金融服务中心:张阳、朱俐沄
电话:0351-6829882、18635189310、0351-6829970、15034401501
中国太原煤炭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2025年01月23日
关于晋能控股山西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侯马热电分公司
竞价交易预告
(编号:J25110903)
为维护煤炭市场经营秩序,请各交易商按照国家关于煤炭价格的有关政策要求,参与竞价交易过程中,在国家规定的价格合理区间范围内出价。
为维护交易信息安全,各交易商禁止向其他个人或机构泄露交易信息,否则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1.委托单位:
晋能控股山西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侯马热电分公司
2.委托产品基本信息
| 标段 | 商品类别 | 交货地 | 运输方式 | 价格类型 | 委托数量(吨) | 基价(元/吨) | 每次最小降价 幅度 (元/吨) | 每次最大降价 幅度 (元/吨) |
| A标段 | 动力煤 | 侯马热电分公司煤场 | 公路运输 | 含税到厂价 | 5000 | 439 | 1 | 不限 |
| B标段 | 动力煤 | 侯马热电分公司煤场 | 公路运输 | 含税到厂价 | 5000 | 439 | 1 | 不限 |
| C标段 | 动力煤 | 侯马热电分公司煤场 | 公路运输 | 含税到厂价 | 5000 | 439 | 1 | 不限 |
| D标段 | 动力煤 | 侯马热电分公司煤场 | 公路运输 | 含税到厂价 | 5000 | 439 | 1 | 不限 |
备注:混煤2万吨,分4个5000吨标段。每次最小降价幅度1元/吨;每次最大降价幅度不限。
3.委托产品参考质量指标
| 标段 | 煤种 | 品种 | 发热量 (Qnet, ar) (Kcal/kg) | 水分 (Mt) (%) | 硫分 (St, d) (%) | 挥发分 (Vdaf) (%) | 灰分 (Ad) (%) | 灰熔点 (St) (℃) | 粒度 (mm) |
| A标段 | 烟煤 | 混煤 | 4000 | ≤8 | ≤2 | ≥30 | ≤40 | ≥1500 | ≤50 |
| B标段 | 烟煤 | 混煤 | 4000 | ≤8 | ≤2 | ≥30 | ≤40 | ≥1500 | ≤50 |
| C标段 | 烟煤 | 混煤 | 4000 | ≤8 | ≤2 | ≥30 | ≤40 | ≥1500 | ≤50 |
| D标段 | 烟煤 | 混煤 | 4000 | ≤8 | ≤2 | ≥30 | ≤40 | ≥1500 | ≤50 |
备注:禁止掺煤泥。
二、报名事项
1.报名资格:
在交易中心注册的煤炭经营、生产企业。在侯马热电分公司立户备案的煤炭经营企业。
2.报名时间:截止2025-01-26 09:30:00 前
3.报名链接:(见本预告文件底部)
三、保证金事项
1.保证金交纳标准:200000元
2.保证金交纳方式:中国太原煤炭交易网
通过中国太原煤炭交易网绑定银行账户进行保证金“入金”操作,可实现保证金当日释放并申请“出金”。
3. 保证金交纳、管理、解冻、赔付等相关规定请查阅《中国太原煤炭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太原煤炭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保证金监管实施细则》(见报名页面)。
四、交易事项
1.交易平台:中国太原煤炭交易网(http://www.ctctc.cn)
2.交易模式:延时竞价采购
⑴各标段常规交易时间为1440分钟,若无出价,则流单;有出价,1440分钟后系统自动延时120秒;
⑵在交易延时阶段,若有出价,系统自动重新开始120秒延时倒计时,直至120秒延时阶段内无出价时,此标段交易结束,交易系统按照“价格优先”的原则,以最低价自动成交。
3.交易时间:
A标段:2025-01-26 10:00
B标段:2025-01-26 10:05
C标段:2025-01-26 10:10
D标段:2025-01-26 10:15
4.交易结果公告。交易成功后,将在2个工作小时内发布交易结果公告。请参与交易商登录中国太原煤炭交易网进入“个人中心”查看“交易结果通知”。
五、合同签订
交易成功后,成交方须在两个工作日内,通过中国太原煤炭交易网与委托方、结算方(晋控电力山西煤炭配售有限公司)签订煤炭购销合同,线下煤炭购销合同由晋控电力山西煤炭配售有限公司与成交方和委托方签订,并签订三方付款协议,具体条款以签订的线下煤炭购销合同为准。
六、交易交收
1、交货地点:侯马热电分公司煤场交货。2、交货方式:公路运输,到厂交货。3、车辆要求:采用新能源车辆,运输车辆运输过程中必须加盖篷布,防止抛洒;按照国家规定不得超载,过磅称重>额定荷载部分将不计入结算数量。
成交双方在合同全部履行完毕后,须在中国太原煤炭交易网填写《交易交收确认单》并加盖电子印章,交易中心收到双方盖章的《交易交收确认单》后,视为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已无争议,将解冻并退还双方保证金。《交易交收确认单》是成交双方本次交易全部完成的依据,双方确认无争议后方可填写。
交收期限
A标段:2025-01-29至2025-02-28
B标段:2025-01-29至2025-02-28
C标段:2025-01-29至2025-02-28
D标段:2025-01-29至2025-02-28
七、货款结算
结算方式:一票结算。1、合同履约完成,买方按照实际统计燃煤供应数量、指标按合同约定进行核算后出具结算单。2、卖方根据结算金额开具增值专用发票交至买方审核无误后进行支付。
八、煤质验收
1、数量验收:以侯马热电分公司汽车衡计量的验收数据为准。2、质量验收:以侯马热电分公司化验结果作为结算依据。
九、关于收取相关费用
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国(太原)煤炭交易中心煤炭现货交易运营方案的通知》(晋政办发〔2011〕109号)等文件规定,通过自动成交交易的煤炭,交易中心按照成交金额的1‰分别向交易双方收取交易手续费。按照政府有关规定,煤炭现货交易业务收费过程中,严禁一方替另一方代交代付行为。
十、其它事项
1.4000大卡热值计算(合同期内进行加权平均计算): (1)4000大卡:合同基准价 (2)4000—4299大卡:热值×合同基准价/4000 (3)4300大卡以上:4300×合同基准价/4000(热值均按4300大卡统计) (4)3900—3999大卡:热值×(合同基准价/4000—0.0015元) (5)3800—3899大卡:热值×(合同基准价/4000—0.003元) (6)3700—3799大卡:热值×(合同基准价/4000—0.006元) (7)3600—3699大卡:热值×(合同基准价/4000—0.009元) (8)3500—3599大卡:150元/吨。 (含3500大卡)。 (9)3500大卡以下: 不计量、不退货、不结算。 (10)单日来煤热值高于4300大卡/千克时,按4300结算;单日来煤热值低于3600大卡/千克时,按下列标准单日考核后再进行全月加权: 3500--3599大卡,考核-20元/吨; 3200--3499大卡,考核-30元/吨; 3199大卡及以下,考核-50元/吨 2.含硫量考核(全月硫分加权考核): St.ad≤1.5%时,不予考核 ; 1.5%<St.ad≤2.0%时每超出0.1%,煤价考核0.2元/吨; 2.0%<St.ad≤2.3%时每超出0.1%,煤价考核2元/吨; 2.3%<St.ad≤2.5%时每超出0.1%,煤价考核3元/吨; 2.5%<St.ad≤2.8%时每超出0.1%,煤价考核20元/吨; St.ad >2.8%时每超出0.1%,煤价考核30元/吨。 (以上考核分段累计计算) 单日超限后按照下列标准当日考核后进行全月加权平均: 2.8%<St.ad≤3.0%考核-10元/吨; 3.0%<St.ad≤3.3%考核-20元/吨; 3.3%<St.ad考核-50元/吨 3.全水分考核(合同期内加权平均计算):以Mt≤8%为基准。 8%<Mt≤10%时,每超出1%,扣1元/吨; 10%<Mt≤12%时,每超出1%,扣2元/吨; Mt>12%的燃煤进厂,每超出1%,考核4元/吨。 (以上考核分段累计计算) 4.挥发分考核(合同期内加权平均计算):以Vdaf≥30%为基准。 要求来煤加权值Vdaf≥30%,大于30%,不考核。 挥发分低于30%时:在28%≤Vdaf<30%,每低1%煤价考核1元/吨; 在25%≤Vdaf<28%,每低1%煤价考核4元/吨; Vdaf<25%,每低1%煤价考核8元/吨, (以上考核分段累计计算) 5.灰分考核(合同期内加权平均计算):以Ad≤40%为基准。 Ad>40%时,每超1%考核1元/吨。 6.要求来煤灰熔点≥1500℃,且禁止掺配煤泥。 不定期对来煤灰熔点进行抽检,当1400℃≤ST<1450℃,扣减供应单位煤款5万元/次;1350℃≤ST<1400℃,扣减供应单位煤款10万元/次;ST<1350℃,对当日来煤不予结算。 7.以上所有考核(除热值分项计算外)均为分项累计计算,考核金额均为含税价。 8.加强燃煤管理、保证燃煤指标的均匀稳定、严厉打击分装、层装铺底等恶意掺假行为,一经发现除没收当日来煤外再扣除20万保证金。 9.合同期限内不足95%合同量者考核50元/吨,直至扣除全部履约金。合同签订后,供应方做好燃煤储备工作,积极组织燃煤拉运,并服从侯马热电分公司调度以及时完成合同量。实际调运时间以公司具体通知为准。 10.履约保证金20万元,所有供应单位严格执行履约保证金考核条款。 11.来煤粒度≤50mm,粒度超出范围者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扣吨。 12.实际执行价格和条款以线下合同签订为准。
是否允许基价出价:否
十一、联系方式
委托企业:*** ***
交易中心:*** ***
交易中心金融服务中心:张阳、朱俐沄
电话:0351-6829882、18635189310、0351-6829970、15034401501
中国太原煤炭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2025年01月23日
剑鱼标讯山西招标网收集整理了大量的招标投标信息、各类采购信息和企业经营信息,免费向广大用户开放。登录后即可免费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