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兴安社区房屋搬迁后拆除(封堵)垃圾清运工程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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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地区 | 山西 晋中市 | 采购单位 | 灵石县城市管理局 |
| 招标代理机构 | 山西德和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兴安社区房屋搬迁后拆除(封堵)垃圾清运工程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兴安社区房屋搬迁后拆除(封堵)垃圾清运工程采购公告(招标编号:SXDHSLSZB-2025005)
项目所在地区:山西省,晋中市,灵石县
一、招标条件
本兴安社区房屋搬迁后拆除(封堵)垃圾清运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 ***.41 元,招标人为灵石县城市管理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 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兴安社区房屋搬迁后拆除(封堵)垃圾清运工程(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兴安社区房屋搬迁后拆除(封堵)垃圾清运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兴安社区房屋搬迁后拆除(封堵)垃圾清运工程)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施工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特定的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同 时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或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 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 程专业贰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类),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5 年 04 月 16 日 09 时 00 分到 2025 年 04 月 18 日 18 时 00 分 获取方式:有意参加投标的供应商于上述时间在灵石县畅青苑 12 号楼右侧常青村委电 梯楼四楼获取采购文件,每天上午 9:00—11:30,下午 15:00—18:00(节假日除外),采购 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500 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 年 04 月 21 日 14 时 30 分
递交方式:灵石县畅青苑 12 号楼右侧常青村委电梯楼四楼,逾期不到或不符合规定的 报价文件恕不接收,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 年 04 月 21 日 14 时 30 分
开标地点:灵石县畅青苑 12 号楼右侧常青村委电梯楼四楼
七、其他
1、工程内容:兴安社区房屋搬迁后拆除(封堵)垃圾清运工程(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 清单)
2、最高限价:***.41 元
3、工 期:签订合同后 20 日历天
4、工程质量:合格(符合现行国家及行业现行标准)
5、获取采购文件需持的证件:(1)营业执照;(2)企业资质证书和安全生产许可证;(3)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5)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 印件;(6)项目经理证件资料(身份证、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7)供应 商在“信用中国网”信用信息记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网上截 图。以上证件需提供原件和三套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6、公告发布媒介:《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有关本项目的更正、补充等内容将通过上述网站公布,请响应人关注。响应人有义 务在采购活动期间浏览上述网页,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上述网站公布的与本次项目 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响应人。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灵石县城市管理局。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灵石县城市管理局
地 址:灵石县滨河北路
涨
联 系 人:***
电 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山西德和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山西省临汾市尧都区鼓楼东大街 68 号 联 系 人: ***
电 话: ***
电子邮件: 364097777@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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