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中国电建电建新能源华北分公司中电建夏县100MW光伏发电项目送出工程答疑补遗澄清公告(二)
【招标公告】中国电建电建新能源华北分公司中电建夏县100MW光伏发电项目送出工程答疑补遗澄清公告(二):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山西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 地区 | 山西 运城市 | 采购单位 | 中电建(夏县)新能源有限公司 |
| 招标代理机构 | 项目名称 | 中电建夏县100MW光伏发电项目220kV送出线路EPC总承包项目 |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招标采购单位:中电建(夏县)新能源有限公司
招标顶目编号:D1101080711020271001001
中电建夏县100MW光伏发电项目送出工程答疑补遗澄清公告(二)
各潜在投标单位:
中电建(夏县)新能源有限公司对中电建夏县100MW光伏发电项目220kV送出线路EPC总承包项目采购编号:D1101080711020271001001进行公开招标采购。
根据招标采购工作需要,现对本项目招标采购文件内容澄清如下:
1、招标文件投标人资格要求“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招标文件中未提供联合体协议书格式,请招标人予以明确。
澄清:现予以补充,详见附件1.
2、招标文件投标人资格要求“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4)联合体各方应分别按照本招标文件的要求,根据联合体协议职责分工共同完成投标文件,并由联合体牵头人统一提交给招标人。投标文件每一页须由联合体各方均加盖公章,表明共同认可投标文件”。 由于投标系统固定格式的项目文件不能由不同单位交叉盖电子章;如联合体形式参与本次投标,各方只能按招标文件要求对投标文件逐页盖章后再扫描上传到投标系统中,可能因文件太大超过系统限制而无法上传投标文件。 请问招标人:如果联合体形式参与本次投标,可否在联合体协议书中明确:投标文件由联合体牵头人统一加盖公章,表明共同认可投标文件,投标时仅牵头人加盖公章。
澄清:招标文件资格要求不作修改。联合体投标人可上传已加盖联合体成员电子章的文件,后再在系统中加盖联合体牵头人公章。
3、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7.4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邮寄投标文件纸质版三份副本。”和“9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6.为归档需要,开标结束后,投标人应将纸质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3份以邮寄的方式递交至招标人地址”,这两处关于纸质文件的要求不一致,且没有明确文件的包封形式。请招标人明确纸质文件提交方式。建议统一为:开标结束后邮寄一份正本及三份副本,统一密封在同一包封内。
澄清: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7.4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邮寄投标文件纸质版三份副本。”修正为:“3.7.4开标结束后邮寄一份正本及三份副本,统一密封在同一包封内。 ”
4、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2.2.5详细评审标准项目管理机构及主要人员配置(2分),根据项目机构设置及人员配置(土建、安装、电气、质量、安全环保、合同管理等技术人员及机构设置)的齐备程度确定分值。满足招标文件最低要求得0.5分,高于招标文件要求,每增加2人加0.2分,本项最高得2分(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由于在投标文件格式的项目管理机构组成表中已明确的人员配置已有17人,如果按照评分办法,得满分需要额外配置16人。依据我公司类似项目经验,综合考虑认为本项目配置人数不合理。 建议可将本条得分标准改为:“满足招标文件最低要求得0.5分,高于招标文件要求,每增加2人加0.5分,本项最高得2分(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请招标人明确。
澄清: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2.2.5详细评审标准项目管理机构及主要人员配置(2分),根据项目机构设置及人员配置(土建、安装、电气、质量、安全环保、合同管理等技术人员及机构设置)的齐备程度确定分值。满足招标文件最低要求得0.5分,高于招标文件要求,每增加2人加0.2分,本项最高得2分(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调整为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2.2.5详细评审标准项目管理机构及主要人员配置(2分),根据项目机构设置及人员配置(土建、安装、电气、质量、安全环保、合同管理等技术人员及机构设置)的齐备程度确定分值。满足招标文件最低要求得0.5分,高于招标文件要求,每增加2人加0.5分,本项最高得2分(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注:0.5人为可兼职岗位,项目管理最低配备要求12人。
5、招标文件中,工程描述新建双回架空线路10公里(单侧挂线),单回架空线路2公里。导线采用2*JL/G1A-400/35型钢芯铝绞线,价格清单中主要工程量:“220kV电力电缆ZC-YJLLW03-Z-64/110-1×400mm2”4329米,且缺少塔材、线材等相应工程量,请招标人明确价格清单是否准确。
澄清:现予以修正价格清单,详见附件2.
本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投标人均有约束作用,如招标文件内容与上述变更内容不一致时,以本公告内容为准。其他内容不变,仍按原采购文件执行。
特此公告。
招标人:中电建(夏县)新能源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东丽区空港经济区天保智谷汇盈产业园区14栋
联系人:***
电话:***
日期:2025年7月9日
招标顶目编号:D1101080711020271001001
中电建夏县100MW光伏发电项目送出工程答疑补遗澄清公告(二)
各潜在投标单位:
中电建(夏县)新能源有限公司对中电建夏县100MW光伏发电项目220kV送出线路EPC总承包项目采购编号:D1101080711020271001001进行公开招标采购。
根据招标采购工作需要,现对本项目招标采购文件内容澄清如下:
1、招标文件投标人资格要求“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招标文件中未提供联合体协议书格式,请招标人予以明确。
澄清:现予以补充,详见附件1.
2、招标文件投标人资格要求“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4)联合体各方应分别按照本招标文件的要求,根据联合体协议职责分工共同完成投标文件,并由联合体牵头人统一提交给招标人。投标文件每一页须由联合体各方均加盖公章,表明共同认可投标文件”。 由于投标系统固定格式的项目文件不能由不同单位交叉盖电子章;如联合体形式参与本次投标,各方只能按招标文件要求对投标文件逐页盖章后再扫描上传到投标系统中,可能因文件太大超过系统限制而无法上传投标文件。 请问招标人:如果联合体形式参与本次投标,可否在联合体协议书中明确:投标文件由联合体牵头人统一加盖公章,表明共同认可投标文件,投标时仅牵头人加盖公章。
澄清:招标文件资格要求不作修改。联合体投标人可上传已加盖联合体成员电子章的文件,后再在系统中加盖联合体牵头人公章。
3、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7.4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邮寄投标文件纸质版三份副本。”和“9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6.为归档需要,开标结束后,投标人应将纸质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3份以邮寄的方式递交至招标人地址”,这两处关于纸质文件的要求不一致,且没有明确文件的包封形式。请招标人明确纸质文件提交方式。建议统一为:开标结束后邮寄一份正本及三份副本,统一密封在同一包封内。
澄清: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7.4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邮寄投标文件纸质版三份副本。”修正为:“3.7.4开标结束后邮寄一份正本及三份副本,统一密封在同一包封内。 ”
4、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2.2.5详细评审标准项目管理机构及主要人员配置(2分),根据项目机构设置及人员配置(土建、安装、电气、质量、安全环保、合同管理等技术人员及机构设置)的齐备程度确定分值。满足招标文件最低要求得0.5分,高于招标文件要求,每增加2人加0.2分,本项最高得2分(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由于在投标文件格式的项目管理机构组成表中已明确的人员配置已有17人,如果按照评分办法,得满分需要额外配置16人。依据我公司类似项目经验,综合考虑认为本项目配置人数不合理。 建议可将本条得分标准改为:“满足招标文件最低要求得0.5分,高于招标文件要求,每增加2人加0.5分,本项最高得2分(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请招标人明确。
澄清: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2.2.5详细评审标准项目管理机构及主要人员配置(2分),根据项目机构设置及人员配置(土建、安装、电气、质量、安全环保、合同管理等技术人员及机构设置)的齐备程度确定分值。满足招标文件最低要求得0.5分,高于招标文件要求,每增加2人加0.2分,本项最高得2分(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调整为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2.2.5详细评审标准项目管理机构及主要人员配置(2分),根据项目机构设置及人员配置(土建、安装、电气、质量、安全环保、合同管理等技术人员及机构设置)的齐备程度确定分值。满足招标文件最低要求得0.5分,高于招标文件要求,每增加2人加0.5分,本项最高得2分(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 序号 | 岗位名称 | 人数 | 姓名 | 职称 | 执业或职业资格证明 | 备注 | ||||
| 证书名称 | 级别 | 证号 | 专业 | 养老保险 | ||||||
| 1 | 项目经理 | 1 | | | | | | | | |
| 2 | 设计负责人/项目总工 | 1 | | | | | | | | |
| 3 | 项目副经理/施工负责人 | 1 | | | | | | | | |
| 4 | 安全总监 | 1 | | | | | | | | |
| 5 | 质量负责人 | 0.5 | | | | | | | | |
| 6 | 安全环保负责人 | 1 | | | | | | | | |
| 7 | 进度负责人 | 0.5 | | | | | | | | |
| 8 | 合同工程师 | 0.5 | | | | | | | | |
| 9 | 采购工程师 | 0.5 | | | | | | | | |
| 10 | 测量工程师 | 0.5 | | | | | | | | |
| 11 | 土建工程师 | 1 | | | | | | | | |
| 12 | 电气工程师 | 1 | | | | | | | | |
| 13 | 专职安全员 | 1 | | | | | | | | |
| 14 | 试验管理 | 0.5 | | | | | | | | |
| 15 | 档案管理 | 0.5 | | | | | | | | |
| 16 | 劳资专员 | 0.5 | | | | | | | | |
注:0.5人为可兼职岗位,项目管理最低配备要求12人。
5、招标文件中,工程描述新建双回架空线路10公里(单侧挂线),单回架空线路2公里。导线采用2*JL/G1A-400/35型钢芯铝绞线,价格清单中主要工程量:“220kV电力电缆ZC-YJLLW03-Z-64/110-1×400mm2”4329米,且缺少塔材、线材等相应工程量,请招标人明确价格清单是否准确。
澄清:现予以修正价格清单,详见附件2.
本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投标人均有约束作用,如招标文件内容与上述变更内容不一致时,以本公告内容为准。其他内容不变,仍按原采购文件执行。
特此公告。
招标人:中电建(夏县)新能源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东丽区空港经济区天保智谷汇盈产业园区14栋
联系人:***
电话:***
日期:2025年7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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