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用】介休市财政局投诉处理决定书
【招标信用】介休市财政局投诉处理决定书: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山西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 地区 | 山西 晋中市 | 采购单位 | 介休市农业农村局 |
| 招标代理机构 | 山西昕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介休市农业农村局2025年“小麦一喷三防”项目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一、项目编号:1407812025CCS00017
二、项目名称:介休市农业农村局2025年“小麦一喷三防”项目
三、采购日期:2025-04-25
四、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河北锦程饰创装修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河北省保定县莲池区恒祥北大街626号
被投诉人 1 :介休市农业农村局
地址:介休市介公路武装部办公楼
被投诉人 2 :山西昕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山西省晋中市介休市新华北街140号办公楼二层
相关供应商:山西领航时代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山西省晋中市太谷区紫登书院6号楼807
五、基本情况
山西昕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介休市农业农村局委托,对“介休市农业农村局2025年小麦一喷三防”项目(项目编号:1407812025CCS00017)进行政府采购,于2025年4月14日发布竞争性磋商公告。投诉人于2025年5月15日向山西昕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山西昕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于2025年5月15日对质疑进行了答复,投诉人对答复不满意,于2025年5月22日向我局提起投诉。
六、处理依据及结果
投诉人称“中标人提供虚假信息”。要求“废除中标公司,核实中标公司与招标公司的关系”。
经调取相关资料核查后,认定投诉人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我局对投诉人投诉事项不予支持。
根据投诉内容和审查结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第94号令《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二十九条之规定作出如下处理决定:投诉人投诉事项不成立,依法驳回投诉。
七、其他补充事宜
如不服本处理决定,投诉人可在收到本处理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介休市人民政府或晋中市财政局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收到本投诉处理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向左权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介休市财政局
2025年08月18日
二、项目名称:介休市农业农村局2025年“小麦一喷三防”项目
三、采购日期:2025-04-25
四、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河北锦程饰创装修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河北省保定县莲池区恒祥北大街626号
被投诉人 1 :介休市农业农村局
地址:介休市介公路武装部办公楼
被投诉人 2 :山西昕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山西省晋中市介休市新华北街140号办公楼二层
相关供应商:山西领航时代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山西省晋中市太谷区紫登书院6号楼807
五、基本情况
山西昕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介休市农业农村局委托,对“介休市农业农村局2025年小麦一喷三防”项目(项目编号:1407812025CCS00017)进行政府采购,于2025年4月14日发布竞争性磋商公告。投诉人于2025年5月15日向山西昕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山西昕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于2025年5月15日对质疑进行了答复,投诉人对答复不满意,于2025年5月22日向我局提起投诉。
六、处理依据及结果
投诉人称“中标人提供虚假信息”。要求“废除中标公司,核实中标公司与招标公司的关系”。
经调取相关资料核查后,认定投诉人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我局对投诉人投诉事项不予支持。
根据投诉内容和审查结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第94号令《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二十九条之规定作出如下处理决定:投诉人投诉事项不成立,依法驳回投诉。
七、其他补充事宜
如不服本处理决定,投诉人可在收到本处理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介休市人民政府或晋中市财政局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收到本投诉处理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向左权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介休市财政局
2025年08月18日
剑鱼标讯山西招标网收集整理了大量的招标投标信息、各类采购信息和企业经营信息,免费向广大用户开放。登录后即可免费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