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国道108线侯马至河津段过境改线工程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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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地区 | 山西 运城市 | 采购单位 | 运城市交通运输局 |
| 招标代理机构 | 山西骏恒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国道108线侯马至河津段过境改线工程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 国道108线侯马至河津段过境改线工程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M1401000155101476001)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山西省临汾市、运城市 一、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为国道108线侯马至河津段过境改线工程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招标项目编号:M1401000155101476001,以下简称本项目)。资金来源为上级补助和社会资本方筹措,招标人为运城市交通运输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规模:本项目位于山西省临汾市侯马市、运城市新绛县、稷山县以及河津市,路线全长57.93km。主要工程有路基工程、路面工程、排水防护工程、桥梁涵洞工程、安全设施、绿化工程、房建工程等。本项目推荐全线采用双向四车道一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80km/h,整体式路基宽度采用25.5m,汽车荷载等级采用公路-Ⅰ标准。估算投资约35.159亿元,采用特许经营模式实施,具体以批复为准。 2.2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全过程项目咨询统筹协调管理:提供贯穿项目投资决策等前期工作阶段全过程项目咨询统筹协调管理服务,协助招标人开展项目相关的报批、报建、报验以及各主管部门综合协调等服务工作。 (2)初步勘察设计:工程初勘、初测、初步设计、概算编制、后续服务。 (3)前期专项评估: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压覆矿产资源评估、土地复垦报告、征地社会稳定性评估、建设用地组卷报批、不动产登记发证、生态红线影响报告、环境影响评价、水土保持方案编制、防洪评价报告、古堆泉域水环境影响评价报告、林地调查及可行性报告、土地勘测定界、地震安全性评价、高速交叉安全评估报告、先行用地报批等工作。 注:本项目为投资决策等前期工作阶段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招标,包含立项和设计批复所需的各专项评估咨询服务。在实施过程中,根据项目实际需要增加或减少,具体以实际发生的服务内容为准,但工作内容不得重复。 2.3服务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行业、山西省标准编制规范要求;咨询服务成果取得相关主管部门的批复或意见。 2.4服务期限:自合同协议书签订之日起至项目服务工作全部完成止。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企业或事业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在专业技术、人员组成、财务、信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3.2资质要求:同时具备 (1)在“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已备案,且工程咨询单位名录的咨询专业和服务范围包括“公路专业/全过程工程咨询”; (2)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 (3)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公路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公路行业(公路、特大桥梁、交通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具有公路设计资质的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https://hwdms.mot.gov.cn/BMWebSite/)”中的设计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3业绩要求: 近五年内(以初步设计或施工图设计批复时间为准)至少完成过1项一级及以上新(改、扩)建公路工程勘察设计业绩。 3.4项目负责人要求: 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作为项目负责人至少完成过1项一级及以上新(改、扩)建公路工程勘察设计业绩。 3.5凡被交通运输部或山西省交通运输厅取消或暂停投标资格的单位,在处罚期内无资格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3.6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行为。 3.7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3.8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 3.9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投标人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否则其投标均无效(不包括同一联合体成员之间):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2)对招投标造成影响的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 (3)董事、监事、总经理、副总经理和财务负责人相互兼职的关联企业; (4)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具有关联关系的其他情形。 3.10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超过3家。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联合体牵头人须满足招标公告中投标人资格要求条件,项目负责人应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4)联合体牵头人须承担:全过程项目咨询统筹协调管理和初步勘察设计工作(其中:初步勘察设计工作牵头人可全部或部分承担)。 (5)其他成员单位满足如下条件:资格条件3.1、3.5、3.6、3.7、3.8、3.9、3.10款要求,若成员单位承担勘察工作,须满足3.2款第(2)条资质要求;承担设计工作,须满足3.2款第(3)条资质要求。 3.11本招标公告近三年是指自2022年9月1日起至开标日;近五年是指自2020年9月1日至开标日。 3.12投标人不得为国道108线侯马至河津段过境改线工程设计咨询审查服务、项目安全性评价服务和国道342线闻喜至临猗段改扩建工程设计咨询审查服务的中标人,否则投标无效。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2025年09月23日08时00分至2025年09月29日08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不工作) 4.2获取方式:登录金蝉电子招标投标综合交易平台(http://www.jcebid.com/)(简称:电子交易平台)在线申请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招标文件等资料的下载)。 注:1.凡有意参与的投标人,须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西省)(网址:http://prec.sxzwfw.gov.cn/)“交易市场主体库”栏目进行注册,详情请查看交易市场主体库注册指南(网址:http://jyzt.sxzwfw.gov.cn/ztxxzc/index.jhtml)。 2.如需办理CA数字证书,请查看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西省)(网址:http://prec.sxzwfw.gov.cn/)中“数字证书交叉互认”(网址:http://prec.sxzwfw.gov.cn/cajchrpt/)栏目。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0月14日09时00分。 5.2递交方法:投标人应使用电子交易平台提供的投标文件编辑器编制投标文件,并按招标文件要求进行加密、递交,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至交易平台。逾期递交的或者未正常递交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不予受理。 5.3递交地址:金蝉电子招标投标综合交易平台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6.1开标时间:2025年10月14日09时00分。 6.2开标方式:通过金蝉电子招标投标综合交易平台线上开标。 七、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形式 本项目可以采用现金保证金或银行保函、保证保险、担保机构保函、电子保函等非现金交易担保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八、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提出异议的渠道:通过金蝉电子招标投标综合交易平台 接收异议的联系人:*** 电 话:*** 九、其他公示内容 9.1本项目不组织踏勘现场和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9.2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 9.3本项目未能通过主管部门的批复或未能选择特许经营者,导致项目取消或咨询服务费无法支付等风险,投标人应提前研判,风险自担。 9.4本公告仅在《山西省交通运输厅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西省)》《山西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金蝉电子招标投标综合交易平台》上同时发布。 十、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运城市交通运输局机关纪委 联系电话:0359-2050712 电子邮件:/ 十一、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运城市交通运输局 地 址:运城市盐湖区红旗西街676号 联 系 人:*** 电 话:*** 电子邮件:ycsjtjglglk@163.com 招标代理机构:山西骏恒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山西省运城市盐湖区学苑北路禹香苑东门北侧 联 系 人:*** 电 话:*** 13466931338 电子邮件:jhzb0359@126.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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