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结果】山西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太原国省道汾河水库段总承包项目部LH分部钢筋直接采购中标候选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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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地区 | 山西 太原市 | 采购单位 | 山西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太原国省道汾河水库段总承包项目部LH分部 |
| 招标代理机构 | 项目名称 | 山西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太原国省道汾河水库段总承包项目部LH分部钢筋直接采购 |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中标信息
| 中标单位 | 山西众盛物资有限公司 | 中标金额 | *** |
| 联系方式 | *** |
山西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太原国省道汾河水库段总承包项目部LH分部钢筋直接采购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编号:2025-LHGS-WZ-241)
项目名称:山西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太原国省道汾河水库段总承包项目部LH分部钢筋直接采购
采购人:山西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太原国省道汾河水库段总承包项目部LH分部(电话:***)
上级监督部门:山西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采购中心(电话:0351-5606026)
本级监督部门:山西路桥建设集团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综合办公室(电话:0351-2559959)
公示期限:2025年10月24日18时至2025年10月27日18时
山西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太原国省道汾河水库段总承包项目部LH分部钢筋直接采购工作已经结束,现将采购结果进行公示:
一、中标候选人
采购限价:***.92元(13%)
清单如下:
1标包
二、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资质要求: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和一般纳税人资格,且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不允许分包和转包;
7.供应商在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近三年内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无行贿犯罪记录;供应商未处于被责令停业,响应资格未被取消,财产未被接管、冻结,未处于破产状态;供应商近三年未因发生过骗取成交和严重违约、违纪违法、质量事故及重大合同纠纷被行业主管单位或山西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或山西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明令禁止参与投标并且目前正处于处罚期内;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1、对本结果有异议者须在公示期内向项目监督人或招标人署名反映。
2、异议书应包括下列内容:
2.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2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2.3法律依据(具体条款);
2.4相关请求及主张;
2.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3、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四、其他
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采购人:山西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太原国省道汾河水库段总承包项目部LH分部
2025年10月24日
(招标编号:2025-LHGS-WZ-241)
项目名称:山西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太原国省道汾河水库段总承包项目部LH分部钢筋直接采购
采购人:山西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太原国省道汾河水库段总承包项目部LH分部(电话:***)
上级监督部门:山西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采购中心(电话:0351-5606026)
本级监督部门:山西路桥建设集团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综合办公室(电话:0351-2559959)
公示期限:2025年10月24日18时至2025年10月27日18时
山西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太原国省道汾河水库段总承包项目部LH分部钢筋直接采购工作已经结束,现将采购结果进行公示:
一、中标候选人
采购限价:***.92元(13%)
| 标段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投标报价(元) | 采购项目 | 质量标准 | 交货期 |
| 1 | 山西众盛物资有限公司 | ***.92元(13%) | 详见清单 | 所供材料满足清单要求、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及规定。 | 以合同签订为准 |
清单如下:
1标包
| 序号 | 采购 内容 | 单位 | 数量 | 单价 | 合价 | 备注 | |||
| 不含税单价(元) | 税率 | 含税单价(元) | 不含税合价(元) | 含税合价(元) | |||||
| 1 | HRB400 14mm | 吨 | 2.808 | 3641.74 | 13% | 4115.17 | 10226.01 | 11555.39 | |
| 2 | HRB400 14mm | 吨 | 1.73 | 3521.74 | 13% | 3979.57 | 6092.61 | 6884.65 | |
| 3 | HRB400 14mm | 吨 | 0.786 | 3441.74 | 13% | 3889.17 | 2705.21 | 3056.88 | |
| 合计 | 19023.82 | ***.92 | |||||||
二、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资质要求: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和一般纳税人资格,且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不允许分包和转包;
7.供应商在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近三年内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无行贿犯罪记录;供应商未处于被责令停业,响应资格未被取消,财产未被接管、冻结,未处于破产状态;供应商近三年未因发生过骗取成交和严重违约、违纪违法、质量事故及重大合同纠纷被行业主管单位或山西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或山西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明令禁止参与投标并且目前正处于处罚期内;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1、对本结果有异议者须在公示期内向项目监督人或招标人署名反映。
2、异议书应包括下列内容:
2.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2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2.3法律依据(具体条款);
2.4相关请求及主张;
2.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3、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四、其他
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采购人:山西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太原国省道汾河水库段总承包项目部LH分部
2025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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