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预告】阳泉市南庄煤炭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竞价销售交易J250214910预告
【招标预告】阳泉市南庄煤炭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竞价销售交易J250214910预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山西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 地区 | 山西 阳泉市 | 采购单位 | 阳泉市南庄煤炭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 招标代理机构 | 项目名称 | 阳泉市南庄煤炭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竞价销售交易预告 |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阳泉市南庄煤炭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竞价销售交易预告
(编号:J250214910)
为维护煤炭市场经营秩序,避免低价无序竞争,请各交易商严格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完善煤炭市场价格形成机制的通知》有关要求,参与交易过程中,在国家规定的价格合理区间范围内出价。
为维护交易信息安全,各交易商禁止向其他个人或机构泄露交易信息,否则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1.委托单位:
阳泉市南庄煤炭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委托产品基本信息
备注:每次报价的最小竞买加价幅度为1元/吨。
3.委托产品参考质量指标
备注:以上指标为参考指标,以实发为准,报名参与本场交易的交易商必须提前到煤矿对煤炭品种进行充分了解,凡参与本场交易的交易商,视同已经实地勘察过并认可该煤种为(化工煤、动力煤(配煤))严禁交易商成交后把该煤种销售到电力行业,否则后果自负。
二、报名事项
1.报名资格:
在交易中心注册的煤炭经营、消费企业。
2.报名时间:截止2025-11-21 13:30:00 前
3.报名链接:(见本预告文件底部)
三、保证金事项
1.保证金交纳标准:200000元
2.保证金交纳方式:中国太原煤炭交易网
通过中国太原煤炭交易网绑定银行账户进行保证金“入金”操作,可实现保证金当日释放并申请“出金”。
3. 保证金交纳、管理、解冻、赔付等相关规定请查阅《中国太原煤炭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太原煤炭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保证金监管实施细则》(见报名页面)。
四、交易事项
1.交易平台:中国太原煤炭交易网(http://www.ctctc.cn)
2.交易模式:延时竞价销售
⑴各标段常规交易时间为30分钟,若无出价,则流单;有出价,30分钟后系统自动延时120秒;
⑵在交易延时阶段,若有出价,系统自动重新开始120秒延时倒计时,直至120秒延时阶段内无出价时,此标段交易结束,交易系统按照“价格优先”的原则,以最高价自动成交。
3.交易时间:
A标段:2025-11-21 14:00
B标段:2025-11-21 14:10
4.交易结果公告。交易成功后,将在2个工作小时内发布交易结果公告。请参与交易商登录中国太原煤炭交易网进入“个人中心”查看“交易结果通知”。
五、合同签订
交易成功后,成交方须在两个工作日内,通过中国太原煤炭交易网与委托方签订煤炭购销合同。
六、交收履约
(1)交货地点:石港煤业煤场 (2)运输方式:物流配送,由阳泉市通泰铁路有限责任公司承运。联系人:谢俊毅 13203539037 (3)提货期限:2025年11月21日-2025年11月30日。竞价成交企业在规定提货期限截止前,运输完成合同约定数量或合同约定数量的95%(包含95%),即可视为全部履行。出卖人统筹安排买受人拉运,买受人应按照出卖人安排的提货期限逐日、均衡完成提货任务。如不执行,影响矿井正常生产的情况下,停止拉运,按照保证金监管实施细则执行)。
成交双方在合同全部履行完毕后,须在中国太原煤炭交易网填写《交收履约单》并加盖电子印章,交易中心收到双方盖章的《交收履约单》后,视为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已无争议,将解冻并退还双方保证金。《交收履约单》是成交双方本次交易全部完成的依据,双方确认无争议后方可填写。
交收期限
A标段:2025-11-21至2025-11-30
B标段:2025-11-21至2025-11-30
七、货款结算
(1)价格:现汇坑口含税价 (2)结算方式:竞价成交用户需在竞价成交当日签订煤炭买卖合同,按要求将煤款通过中国太原煤炭交易网全额现汇预付货款至煤炭购销合同中指定的结算单位账户(晋能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指定账户)。 (3)竞价成交用户通过中国太原煤炭交易网结算货款时,要备注清楚所结算煤款的相关信息,包括供货煤矿、煤种及成交编号和标段。
八、煤质验收
⑴数量:以石港煤矿的计量结果为准。 ⑵质量:以石港煤矿的质量检验结果为准。
九、关于收取相关费用
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国(太原)煤炭交易中心煤炭现货交易运营方案的通知》(晋政办发〔2011〕109号)、《晋能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关于调整销售煤炭统一上线收费标准的通知》(晋控综办字〔2022〕121号)等文件规定,通过自动成交交易的煤炭,交易中心按照交易额的1‰分别向交易双方收取交易手续费,按照交易额的3‰向晋能控股集团所属二级单位收取交收服务费。按照政府有关规定,煤炭现货交易业务收费过程中,严禁一方替另一方代交代付行为。
十、其它事项
具体执行过程中的其他事项,由交易双方协商,在签订的煤炭交易合同条款中另行约定,按照山西省煤炭工业厅关于印发《山西省劣质煤销售管控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晋煤经发[2017]325号),买受人不得向各级政府划定的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和禁煤区销售高灰分、高硫份的劣质煤炭,如有发生,产生的责任及后果由买受人自己承担。
最少参与交易商户数:3户
成交规则:无限制
不允许基价出价
十一、联系方式
委托企业:*** ***
交易中心:亢凯 13994252537
翟勇 18903511776
交易中心金融服务中心:魏羿
电话:0351-6829967 15383519356
太原煤炭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2025年11月20日
竞价销售交易预告
(编号:J250214910)
为维护煤炭市场经营秩序,避免低价无序竞争,请各交易商严格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完善煤炭市场价格形成机制的通知》有关要求,参与交易过程中,在国家规定的价格合理区间范围内出价。
为维护交易信息安全,各交易商禁止向其他个人或机构泄露交易信息,否则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1.委托单位:
阳泉市南庄煤炭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委托产品基本信息
| 标段 | 商品类别 | 供货煤矿 | 交货地 | 运输方式 | 价格类型 | 委托数量(吨) | 基价(元/吨) | 出价上限 (元/吨) | 每次最小加价 幅度 (元/吨) | 每次最大加价 幅度 (元/吨) |
| A标段 | 化工用原料煤 | 山西石港煤业有限责任公司 | 石港煤业煤场 | 公路运输 | 含税坑口价 | 600 | 801 | 不限 | 1 | 不限 |
| B标段 | 化工用原料煤 | 山西石港煤业有限责任公司 | 石港煤业煤场 | 公路运输 | 含税坑口价 | 600 | 801 | 不限 | 1 | 不限 |
备注:每次报价的最小竞买加价幅度为1元/吨。
3.委托产品参考质量指标
| 标段 | 煤种 | 品种 | 发热量 (Qnet, ar) (Kcal/kg) | 水分 (Mt) (%) | 硫分 (St, d) (%) | 挥发分 (Vdaf) (%) | 灰分 (Ad) (%) | 粘结指数 (GR·I) | Y值 (mm) | 灰熔点 (St) (℃) | 哈氏可磨性指数 (HGI) | 粒度 (mm) | 固定碳 (%) | 限下率 (%) | 回收率 (%) |
| A标段 | 贫煤 | 晋控大块3# | 6810.00 | 3.40 | 1.50 | 12.09 | 14.95 | 0.00 | 0.00 | 1500.00 | 70 | 25-90 | 74.35 | 29.10 | 46.00 |
| B标段 | 贫煤 | 晋控大块3# | 6810.00 | 3.40 | 1.50 | 12.09 | 14.95 | 0.00 | 0.00 | 1500.00 | 70 | 25-90 | 74.35 | 29.10 | 46.00 |
备注:以上指标为参考指标,以实发为准,报名参与本场交易的交易商必须提前到煤矿对煤炭品种进行充分了解,凡参与本场交易的交易商,视同已经实地勘察过并认可该煤种为(化工煤、动力煤(配煤))严禁交易商成交后把该煤种销售到电力行业,否则后果自负。
二、报名事项
1.报名资格:
在交易中心注册的煤炭经营、消费企业。
2.报名时间:截止2025-11-21 13:30:00 前
3.报名链接:(见本预告文件底部)
三、保证金事项
1.保证金交纳标准:200000元
2.保证金交纳方式:中国太原煤炭交易网
通过中国太原煤炭交易网绑定银行账户进行保证金“入金”操作,可实现保证金当日释放并申请“出金”。
3. 保证金交纳、管理、解冻、赔付等相关规定请查阅《中国太原煤炭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太原煤炭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保证金监管实施细则》(见报名页面)。
四、交易事项
1.交易平台:中国太原煤炭交易网(http://www.ctctc.cn)
2.交易模式:延时竞价销售
⑴各标段常规交易时间为30分钟,若无出价,则流单;有出价,30分钟后系统自动延时120秒;
⑵在交易延时阶段,若有出价,系统自动重新开始120秒延时倒计时,直至120秒延时阶段内无出价时,此标段交易结束,交易系统按照“价格优先”的原则,以最高价自动成交。
3.交易时间:
A标段:2025-11-21 14:00
B标段:2025-11-21 14:10
4.交易结果公告。交易成功后,将在2个工作小时内发布交易结果公告。请参与交易商登录中国太原煤炭交易网进入“个人中心”查看“交易结果通知”。
五、合同签订
交易成功后,成交方须在两个工作日内,通过中国太原煤炭交易网与委托方签订煤炭购销合同。
六、交收履约
(1)交货地点:石港煤业煤场 (2)运输方式:物流配送,由阳泉市通泰铁路有限责任公司承运。联系人:谢俊毅 13203539037 (3)提货期限:2025年11月21日-2025年11月30日。竞价成交企业在规定提货期限截止前,运输完成合同约定数量或合同约定数量的95%(包含95%),即可视为全部履行。出卖人统筹安排买受人拉运,买受人应按照出卖人安排的提货期限逐日、均衡完成提货任务。如不执行,影响矿井正常生产的情况下,停止拉运,按照保证金监管实施细则执行)。
成交双方在合同全部履行完毕后,须在中国太原煤炭交易网填写《交收履约单》并加盖电子印章,交易中心收到双方盖章的《交收履约单》后,视为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已无争议,将解冻并退还双方保证金。《交收履约单》是成交双方本次交易全部完成的依据,双方确认无争议后方可填写。
交收期限
A标段:2025-11-21至2025-11-30
B标段:2025-11-21至2025-11-30
七、货款结算
(1)价格:现汇坑口含税价 (2)结算方式:竞价成交用户需在竞价成交当日签订煤炭买卖合同,按要求将煤款通过中国太原煤炭交易网全额现汇预付货款至煤炭购销合同中指定的结算单位账户(晋能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指定账户)。 (3)竞价成交用户通过中国太原煤炭交易网结算货款时,要备注清楚所结算煤款的相关信息,包括供货煤矿、煤种及成交编号和标段。
八、煤质验收
⑴数量:以石港煤矿的计量结果为准。 ⑵质量:以石港煤矿的质量检验结果为准。
九、关于收取相关费用
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国(太原)煤炭交易中心煤炭现货交易运营方案的通知》(晋政办发〔2011〕109号)、《晋能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关于调整销售煤炭统一上线收费标准的通知》(晋控综办字〔2022〕121号)等文件规定,通过自动成交交易的煤炭,交易中心按照交易额的1‰分别向交易双方收取交易手续费,按照交易额的3‰向晋能控股集团所属二级单位收取交收服务费。按照政府有关规定,煤炭现货交易业务收费过程中,严禁一方替另一方代交代付行为。
十、其它事项
具体执行过程中的其他事项,由交易双方协商,在签订的煤炭交易合同条款中另行约定,按照山西省煤炭工业厅关于印发《山西省劣质煤销售管控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晋煤经发[2017]325号),买受人不得向各级政府划定的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和禁煤区销售高灰分、高硫份的劣质煤炭,如有发生,产生的责任及后果由买受人自己承担。
最少参与交易商户数:3户
成交规则:无限制
不允许基价出价
十一、联系方式
委托企业:*** ***
交易中心:亢凯 13994252537
翟勇 18903511776
交易中心金融服务中心:魏羿
电话:0351-6829967 15383519356
太原煤炭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2025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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