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用】中国妇幼保健协会肌骨发育专业委员会关于申报第二期口呼吸多学科联合诊疗康复项目单位的通知

所属地区:山西长治市 发布日期:2025-1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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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山西 长治市 采购单位 中国妇幼保健协会肌骨发育专业委员会
招标代理机构 项目名称 口呼吸多学科联合诊疗康复项目单位建设(第二期)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项目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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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呼吸多学科联合诊疗康复项目
单位建设(第二期)通知
 ★ 肌骨发育专业委员会 ★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妇幼保健协会、各级妇幼保健机构、综合医院、专科医院及相关医疗服务机构: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推进健康中国建设”重大决策部署,精准对接《“健康中国 2030”规划纲要》与《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21-2030年)》中“保障儿童健康发展、构建综合型儿童健康服务体系、推进儿童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的核心目标,进一步整合儿童口呼吸多学科诊疗(MDT)资源,健全“监测-预防-查保健-干预”全链条服务体系,提升行业规范化防治能力,经中国妇幼保健协会审议通过,现启动第二期口呼吸多学科联合诊疗康复项目单位(以下简称“项目单位”)建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01
招募原则
遵循“自愿申报、分类遴选、动态管理、协同赋能”原则,依据申报单位的学科基础、服务能力及发展潜力划分项目类别,确保项目单位建设质量,推动儿童口呼吸防治领域标准化、同质化发展。
02
招募范围
1. 各省、市、县(区)级公立妇幼保健机构;
2.开设儿童耳鼻喉科、口腔科、儿科/儿童保健科、康复科的二级及以上妇幼保健院、综合医院、专科医院;
3.具备儿童健康服务资质,且有意愿参与口呼吸多学科联合诊疗康复工作的规范化民营医疗机构。
03
项目单位类别及申报标准
各级妇幼保健机构、综合医院、妇幼健康相关产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
     A类     
口呼吸多学科联合诊疗康复培训
项目单位
1. 学科基础:已建立稳定的口呼吸MDT团队,成员涵盖耳鼻喉科、口腔科、儿童保健科、康复科等专业,且团队中需有3名及以上具备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核心医师;
2. 服务能力:连续开展口呼吸多学科联合诊疗工作≥2年,年均完成口呼吸筛查≥500人次、规范干预≥200人次,诊疗流程符合《儿童口呼吸多学科诊疗专家共识》要求;
3. 培训资质:具备区域内技术培训场地及师资条件,可在专委会指导下承担基层医疗机构口呼吸诊疗技术培训、病例会诊指导等任务。
    B类     
口呼吸多学科联合诊疗康复建设
项目单位
1. 学科基础:儿童耳鼻喉科、口腔科、儿科/儿童保健科、康复科设置齐全,人员配置满足日常诊疗需求(至少2名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相关专业医师);
2. 服务能力:已初步建立口呼吸筛查与干预流程,配备鼻内镜、口腔功能评估工具、呼吸监测设备等基础诊疗设备,年均完成口呼吸筛查≥300人次;
3. 发展意愿:承诺接受专委会的技术指导,按要求参加规范化培训,6个月内完善诊疗流程并达到同质
     C类     
口呼吸多学科联合诊疗康复培育
项目单位
 1. 学科基础:已开设儿童耳鼻喉科、口腔科、儿科/儿童保健科,康复科可通过院内协作或区域转诊满足需求,固定诊疗场地及基础医疗设备;
2. 服务能力:尚未建立系统化的口呼吸MDT流程,但已开展儿童常见健康问题筛查工作,具备开展口呼吸相关服务的基础条件;
3. 发展规划:制定明确的口呼吸诊疗能力提升计划,承诺在专委会指导下,1年内完成诊疗规范学习、技术培训,并建立完善的服务流程。
     D类     
口呼吸口面肌功能训练项目单位
1. 学科基础:具备儿童保健或康复服务资质,配备专职儿童康复治疗师(至少1名持有康复治疗师资格证);
2. 服务能力:已开展儿童口腔疾病诊疗、儿童口呼吸口颜面部干预训练、儿童运动发育训练康复服务,可提供口面肌功能训练、儿童体态训练所需的基础场地与设备;
3. 发展意愿:承诺参加专委会组织的口面肌功能训练、呼吸模式矫正等专项培训,3个月内达到规范化服务要求。
04
申报材料及提交要求
   必备材料清单   
1. 《口呼吸多学科联合诊疗康复项目单位申报表》(见附件,需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2.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需加盖公章,标注“与原件一致”);
3. 相关科室人员资质证明(医师资格证、医师执业证、职称证复印件,需加盖单位人事部门公章);
4. 诊疗设备清单(需注明设备名称、型号、数量,加盖公章);
   材料提交方式及时限   
1. 纸质材料:将所有申报材料按上述清单顺序装订成册(一式2份),邮寄至山西省长治市潞州区威远门中路48号(山西省长治市妇幼保健院 ***收) ,联系电话:***
2. 电子材料:将纸质材料扫描为PDF格式(单个文件≤20MB,需标注“单位名称+申报类别”),发送至指定邮箱:495148754@qq.com;
3. 截止时限:2025年12月30日(以纸质材料寄出时间、电子材料邮箱收件时间为准,逾期不予受理)。
05
遴选与管理流程
1. 材料初审(2025年12月31日-1月31日):
专委会组织专家评审组对申报材料进行合规性审核,重点核查材料完整性、资质有效性及申报条件符合性,确定进入复审名单;
2. 现场复审(2026年2月1日-3月31日):对申报单位,专家评审组采取“现场答辩+病例抽查+人员访谈+抽查实地考核”方式开展复审;
3. 结果公示(2026年4月1日-4月8日):遴选结果在中国妇幼保健协会官网及“中国妇幼保健协会服务号”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接受行业监督与异议反馈;
4. 授牌与管理:公示无异议后,为通过单位颁发对应类别项目单位牌匾,纳入专委会项目单位库实施动态管理,每年度开展1次考核评估。
06
项目单位权益
资质认证:
获得对应类别项目单位官方资质认证,牌匾及认证文件由中国妇幼保健协会统一颁发;
技术赋能:
优先参与专委会组织的国家级学术论坛(如“口呼吸多学科联合诊疗专家论坛”),项目单位可参与行业标准制定与科研项目协作;
资源支持:
科研方向协同:按项目单位类别明确科研参与权限,分层开展核心科研项目:
   A类单位   
作为牵头单位,负责儿童口呼吸高危因素流行病学调查(主导区域内抽样方案设计、数据质控及结果分析,牵头撰写研究报告与学术论文)、口面肌功能训练疗效量化评估(制定多中心研究方案,指导B/C类单位开展数据采集,牵头完成成果转化);可自主申报专委会专项科研课题,优先获得国家级课题联合申报推荐资格。
   B类单位   
作为核心参与单位,参与上述多中心科研项目,负责本机构范围内研究对象招募、标准化数据采集(如口呼吸筛查量表填写、干预效果随访),可作为第二或第三作者参与研究论文发表,具备申请专委会专项科研课题子课题的资格。
   C类单位   
作为观察学习单位,在专委会及A类单位指导下,学习科研项目设计流程与数据采集规范,协助完成本机构内基础数据整理(如儿童口呼吸病例信息归档),优先参与科研方法学培训,考核合格后可升级为B类单位科研参与权限。
   D类单位   
聚焦口面肌功能训练细分领域,参与“不同训练方案对儿童呼吸模式改善的短期效果研究”,负责本机构内训练数据记录与反馈,可获得专委会提供的标准化数据记录表与分析模板,参与研究成果总结会议。
     科研资源对接     
优先推荐参与国家级、省部级妇幼健康领域科研课题申报,共享专委会专家库资源(如协助联系口腔正畸、儿童耳鼻喉、康复医学领域专家担任科研顾问),提供科研数据统计分析工具与方法学培训;
     成果转化支持     
对具备临床价值的科研成果(如新型口呼吸筛查工具、标准化干预流程),协助对接行业期刊发表(推荐《中国妇幼保健》《中华儿童保健杂志》等核心期刊),并推动纳入区域儿童健康服务规范;
07
联系方式
1. 材料接收咨询:
山西省长治市妇幼保健院 ***,联系电话:***
2. 材料接收咨询:
材料提交邮箱:495148754@qq.com(仅接收申报材料,咨询请致电上述联系人);
08
其他事项
1. 申报单位需对材料真实性、完整性负责,若发现弄虚作假,立即取消申报资格,且2年内不得参与协会同类项目;
2. 项目单位需按要求每年度向专委会提交《年度工作报表》及《科研进展报告》,专委会将依据报表开展考核评估,评估不合格者将暂停项目单位资质,限期整改仍不达标者予以撤销;
3. 本通知未尽事宜,由中国妇幼保健协会肌骨发育专业委员会负责解释。
09
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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