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预告】晋控电力山西长治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竞价采购交易J251116470预告
【招标预告】晋控电力山西长治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竞价采购交易J251116470预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山西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 地区 | 山西 长治市 | 采购单位 | 晋控电力山西长治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
| 招标代理机构 | 项目名称 | 晋控电力山西长治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竞价采购交易预告 |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晋控电力山西长治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竞价采购交易预告
(编号:J251116470)
为维护煤炭市场经营秩序,避免低价无序竞争,请各交易商严格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完善煤炭市场价格形成机制的通知》有关要求,参与交易过程中,在国家规定的价格合理区间范围内出价。
为维护交易信息安全,各交易商禁止向其他个人或机构泄露交易信息,否则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1.委托单位:
晋控电力山西长治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2.委托产品基本信息
备注:低硫贫煤2.5万吨,分5个标段,每标段5000吨。基价:530元/吨(到厂含税价)。出价上限:不限;每次最小降价幅度1元/吨;每次最大降价幅度不限。
3.委托产品参考质量指标
备注:备注:低硫贫煤收到基低位热值4500千卡/千克、干基硫分≤0.5%、干燥无灰基挥发分15-25%、全水分≤10%,灰熔点>1350℃,粒度≤50mm,不准掺煤泥。
二、报名事项
1.报名资格:
在交易中心注册的煤炭经营、生产企业。在晋控电力山西长治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立户备案的煤炭经营企业。
2.报名时间:截止2025-12-24 16:00:00 前
3.报名链接:(见本预告文件底部)
三、保证金事项
1.保证金交纳标准:200000元
2.保证金交纳方式:中国太原煤炭交易网
通过中国太原煤炭交易网绑定银行账户进行保证金“入金”操作,可实现保证金当日释放并申请“出金”。
3. 保证金交纳、管理、解冻、赔付等相关规定请查阅《中国太原煤炭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太原煤炭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保证金监管实施细则》(见报名页面)。
四、交易事项
1.交易平台:中国太原煤炭交易网(http://www.ctctc.cn)
2.交易模式:限时竞价采购
各标段交易时间为1440分钟,若有出价,竞价交易结束后,交易系统按照“价格优先”的原则,以最低价自动生成交易结果;在交易时间段内,若无出价,则流单。
3.交易时间:
A标段:2025-12-24 16:30至2025-12-25 16:30
B标段:2025-12-24 16:30至2025-12-25 16:30
C标段:2025-12-24 16:30至2025-12-25 16:30
D标段:2025-12-24 16:30至2025-12-25 16:30
E标段:2025-12-24 16:30至2025-12-25 16:30
4.交易结果公告。交易成功后,将在2个工作小时内发布交易结果公告。请参与交易商登录中国太原煤炭交易网进入“个人中心”查看“交易结果通知”。
五、合同签订
交易成功后,成交方须在两个工作日内,通过中国太原煤炭交易网与委托方、结算方(晋控电力山西煤炭配售有限公司)签订煤炭购销合同,线下煤炭购销合同由晋控电力山西煤炭配售有限公司与成交方和委托方签订,并签订三方付款协议,具体条款以签订的线下煤炭购销合同为准。
六、交收履约
1、交货地点:晋控电力山西长治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煤场。2、交货方式:公路运输,到场交货。3、车辆要求:采用新能源电动车辆,运输车辆运输过程中必须加盖篷布,防止抛洒;按照国家规定不得超载,过磅称重>额定荷载部分将不计入结算数量。
成交双方在合同全部履行完毕后,须在中国太原煤炭交易网填写《交收履约单》并加盖电子印章,交易中心收到双方盖章的《交收履约单》后,视为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已无争议,将解冻并退还双方保证金。《交收履约单》是成交双方本次交易全部完成的依据,双方确认无争议后方可填写。
交收期限
A标段:2025-12-26至2026-01-05
B标段:2025-12-26至2026-01-05
C标段:2025-12-26至2026-01-05
D标段:2025-12-26至2026-01-05
E标段:2025-12-26至2026-01-05
七、货款结算
1、合同履约完成,买方按照实际到货数量,验收后结算付款,实际统计燃煤供应数量、指标按合同约定进行核算后出具结算单。2、卖方根据结算金额开具增值专用发票交至买方审核无误后进行支付。
八、煤质验收
1、数量验收:以长治发电公司电子汽车衡计量验收数据为准。2、质量验收:以长治发电公司化验结果作为结算依据。
九、关于收取相关费用
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国(太原)煤炭交易中心煤炭现货交易运营方案的通知》(晋政办发〔2011〕109号)等文件规定,通过自动成交交易的煤炭,交易中心按照交易额的1‰分别向交易双方收取交易手续费。按照政府有关规定,煤炭现货交易业务收费过程中,严禁一方替另一方代交代付行为。
十、其它事项
1、热值考核(合同期内加权平均计算):以入厂化验低位热值4500kcal/kg为基准,当热值高于4500kcal/kg时,在4500-4700kcal/kg(含)之间,每升高100kcal/kg,按线下合同结算热值对应区间价格进行结算,供煤热值在4700kcal/kg及以上的,统一按4700kcal/kg热值进行结算;当热值低于4500kcal/kg时,在4500-4400kcal/kg(含)之间,每降低10kcal/kg,按线下合同结算热值对应区间价格进行考核结算;在4400-4000kcal/kg(含)之间,每降低100kcal/kg,按线下合同结算热值对应区间价格进行考核结算;当热值在4000kcal/kg以下时,每低100kcal/kg在上一级考核值基础上增加10%的考核值进行考核;合同期内根据当日供煤化验结果,实际到货热值低于合同热值300kcal/kg以上时(不含300kcal/kg),当日供煤量考核10元/吨(不含税);结算价格不含税。 2、硫分考核:硫分按当日考核,根据当日供煤化验结果,实际到货的硫分高于合同约定的硫分时,每高0.1%,考核5元/吨(不含税)。 3、水分考核:水分按当日考核。考核标准:(1) 水分≤10% ,不考核;(2)10%<水分≤11%, 每超0.1%,考核0.3元/吨;(3)水分>11%,每超0.1%,考核1元/吨(不含税)(以上考核分段累计计算)。 4、挥发分考核:挥发分按合同期加权值进行考核,每超出规定范围±1%时(含±1%),考核0.5元/吨(不含税)。 5、燃煤外观验收时发现,所供燃煤出现分装、分层、铺底行为,应对该车的两种煤分别进行手工采样,当任一种煤化验热值低于合同规定500大卡/千克以上,且煤质较差一类煤的体积占整车煤的比例≤50%时,对供应商按整车价值的1倍金额进行考核,单车价值按照实际卡价进行计算。 6、燃煤外观验收时发现,所供燃煤出现分装、分层、铺底行为,应对该车的两种煤分别进行手采样,当任一种煤化验热值低于合同规定500大卡/千克以上,且煤质较差一类煤的体积占整车煤的比例>50%时,对供应商按整车价值的2倍金额进行考核,单车价值按照实际卡价进行计算。 7、现场随机煤车取样抽检时,若抽检化验热值低于合同规定500大卡/千克以上,对供应商按整车价值的1倍金额进行考核,单车价值按照实际卡价进行计算。
成交规则:无限制
不允许基价出价
十一、联系方式
委托企业:*** ***
交易中心:*** ***
交易中心金融服务中心:王晓璇
电话:0351-6829970 15834199264
中国太原煤炭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2025年12月22日
竞价采购交易预告
(编号:J251116470)
为维护煤炭市场经营秩序,避免低价无序竞争,请各交易商严格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完善煤炭市场价格形成机制的通知》有关要求,参与交易过程中,在国家规定的价格合理区间范围内出价。
为维护交易信息安全,各交易商禁止向其他个人或机构泄露交易信息,否则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1.委托单位:
晋控电力山西长治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2.委托产品基本信息
| 标段 | 商品类别 | 交货地 | 运输方式 | 价格类型 | 委托数量(吨) | 基价(元/吨) | 每次最小降价 幅度 (元/吨) | 每次最大降价 幅度 (元/吨) |
| A标段 | 动力煤 | 长治发电公司煤场 | 公路运输 | 含税到厂价 | 5000 | 530 | 1 | 不限 |
| B标段 | 动力煤 | 长治发电公司煤场 | 公路运输 | 含税到厂价 | 5000 | 530 | 1 | 不限 |
| C标段 | 动力煤 | 长治发电公司煤场 | 公路运输 | 含税到厂价 | 5000 | 530 | 1 | 不限 |
| D标段 | 动力煤 | 长治发电公司煤场 | 公路运输 | 含税到厂价 | 5000 | 530 | 1 | 不限 |
| E标段 | 动力煤 | 长治发电公司煤场 | 公路运输 | 含税到厂价 | 5000 | 530 | 1 | 不限 |
备注:低硫贫煤2.5万吨,分5个标段,每标段5000吨。基价:530元/吨(到厂含税价)。出价上限:不限;每次最小降价幅度1元/吨;每次最大降价幅度不限。
3.委托产品参考质量指标
| 标段 | 煤种 | 品种 | 发热量 (Qnet, ar) (Kcal/kg) | 水分 (Mt) (%) | 硫分 (St, d) (%) | 挥发分 (Vdaf) (%) | 粒度 (mm) |
| A标段 | 贫煤 | 混煤 | 4500 | ≤10 | ≤0.5 | 15-25 | ≤50 |
| B标段 | 贫煤 | 混煤 | 4500 | ≤10 | ≤0.5 | 15-25 | ≤50 |
| C标段 | 贫煤 | 混煤 | 4500 | ≤10 | ≤0.5 | 15-25 | ≤50 |
| D标段 | 贫煤 | 混煤 | 4500 | ≤10 | ≤0.5 | 15-25 | ≤50 |
| E标段 | 贫煤 | 混煤 | 4500 | ≤10 | ≤0.5 | 15-25 | ≤50 |
备注:备注:低硫贫煤收到基低位热值4500千卡/千克、干基硫分≤0.5%、干燥无灰基挥发分15-25%、全水分≤10%,灰熔点>1350℃,粒度≤50mm,不准掺煤泥。
二、报名事项
1.报名资格:
在交易中心注册的煤炭经营、生产企业。在晋控电力山西长治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立户备案的煤炭经营企业。
2.报名时间:截止2025-12-24 16:00:00 前
3.报名链接:(见本预告文件底部)
三、保证金事项
1.保证金交纳标准:200000元
2.保证金交纳方式:中国太原煤炭交易网
通过中国太原煤炭交易网绑定银行账户进行保证金“入金”操作,可实现保证金当日释放并申请“出金”。
3. 保证金交纳、管理、解冻、赔付等相关规定请查阅《中国太原煤炭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太原煤炭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保证金监管实施细则》(见报名页面)。
四、交易事项
1.交易平台:中国太原煤炭交易网(http://www.ctctc.cn)
2.交易模式:限时竞价采购
各标段交易时间为1440分钟,若有出价,竞价交易结束后,交易系统按照“价格优先”的原则,以最低价自动生成交易结果;在交易时间段内,若无出价,则流单。
3.交易时间:
A标段:2025-12-24 16:30至2025-12-25 16:30
B标段:2025-12-24 16:30至2025-12-25 16:30
C标段:2025-12-24 16:30至2025-12-25 16:30
D标段:2025-12-24 16:30至2025-12-25 16:30
E标段:2025-12-24 16:30至2025-12-25 16:30
4.交易结果公告。交易成功后,将在2个工作小时内发布交易结果公告。请参与交易商登录中国太原煤炭交易网进入“个人中心”查看“交易结果通知”。
五、合同签订
交易成功后,成交方须在两个工作日内,通过中国太原煤炭交易网与委托方、结算方(晋控电力山西煤炭配售有限公司)签订煤炭购销合同,线下煤炭购销合同由晋控电力山西煤炭配售有限公司与成交方和委托方签订,并签订三方付款协议,具体条款以签订的线下煤炭购销合同为准。
六、交收履约
1、交货地点:晋控电力山西长治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煤场。2、交货方式:公路运输,到场交货。3、车辆要求:采用新能源电动车辆,运输车辆运输过程中必须加盖篷布,防止抛洒;按照国家规定不得超载,过磅称重>额定荷载部分将不计入结算数量。
成交双方在合同全部履行完毕后,须在中国太原煤炭交易网填写《交收履约单》并加盖电子印章,交易中心收到双方盖章的《交收履约单》后,视为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已无争议,将解冻并退还双方保证金。《交收履约单》是成交双方本次交易全部完成的依据,双方确认无争议后方可填写。
交收期限
A标段:2025-12-26至2026-01-05
B标段:2025-12-26至2026-01-05
C标段:2025-12-26至2026-01-05
D标段:2025-12-26至2026-01-05
E标段:2025-12-26至2026-01-05
七、货款结算
1、合同履约完成,买方按照实际到货数量,验收后结算付款,实际统计燃煤供应数量、指标按合同约定进行核算后出具结算单。2、卖方根据结算金额开具增值专用发票交至买方审核无误后进行支付。
八、煤质验收
1、数量验收:以长治发电公司电子汽车衡计量验收数据为准。2、质量验收:以长治发电公司化验结果作为结算依据。
九、关于收取相关费用
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国(太原)煤炭交易中心煤炭现货交易运营方案的通知》(晋政办发〔2011〕109号)等文件规定,通过自动成交交易的煤炭,交易中心按照交易额的1‰分别向交易双方收取交易手续费。按照政府有关规定,煤炭现货交易业务收费过程中,严禁一方替另一方代交代付行为。
十、其它事项
1、热值考核(合同期内加权平均计算):以入厂化验低位热值4500kcal/kg为基准,当热值高于4500kcal/kg时,在4500-4700kcal/kg(含)之间,每升高100kcal/kg,按线下合同结算热值对应区间价格进行结算,供煤热值在4700kcal/kg及以上的,统一按4700kcal/kg热值进行结算;当热值低于4500kcal/kg时,在4500-4400kcal/kg(含)之间,每降低10kcal/kg,按线下合同结算热值对应区间价格进行考核结算;在4400-4000kcal/kg(含)之间,每降低100kcal/kg,按线下合同结算热值对应区间价格进行考核结算;当热值在4000kcal/kg以下时,每低100kcal/kg在上一级考核值基础上增加10%的考核值进行考核;合同期内根据当日供煤化验结果,实际到货热值低于合同热值300kcal/kg以上时(不含300kcal/kg),当日供煤量考核10元/吨(不含税);结算价格不含税。 2、硫分考核:硫分按当日考核,根据当日供煤化验结果,实际到货的硫分高于合同约定的硫分时,每高0.1%,考核5元/吨(不含税)。 3、水分考核:水分按当日考核。考核标准:(1) 水分≤10% ,不考核;(2)10%<水分≤11%, 每超0.1%,考核0.3元/吨;(3)水分>11%,每超0.1%,考核1元/吨(不含税)(以上考核分段累计计算)。 4、挥发分考核:挥发分按合同期加权值进行考核,每超出规定范围±1%时(含±1%),考核0.5元/吨(不含税)。 5、燃煤外观验收时发现,所供燃煤出现分装、分层、铺底行为,应对该车的两种煤分别进行手工采样,当任一种煤化验热值低于合同规定500大卡/千克以上,且煤质较差一类煤的体积占整车煤的比例≤50%时,对供应商按整车价值的1倍金额进行考核,单车价值按照实际卡价进行计算。 6、燃煤外观验收时发现,所供燃煤出现分装、分层、铺底行为,应对该车的两种煤分别进行手采样,当任一种煤化验热值低于合同规定500大卡/千克以上,且煤质较差一类煤的体积占整车煤的比例>50%时,对供应商按整车价值的2倍金额进行考核,单车价值按照实际卡价进行计算。 7、现场随机煤车取样抽检时,若抽检化验热值低于合同规定500大卡/千克以上,对供应商按整车价值的1倍金额进行考核,单车价值按照实际卡价进行计算。
成交规则:无限制
不允许基价出价
十一、联系方式
委托企业:*** ***
交易中心:*** ***
交易中心金融服务中心:王晓璇
电话:0351-6829970 15834199264
中国太原煤炭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2025年12月22日
剑鱼标讯山西招标网收集整理了大量的招标投标信息、各类采购信息和企业经营信息,免费向广大用户开放。登录后即可免费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