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用】朔城区财政局投诉处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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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地区 | 山西 朔州市 | 采购单位 | 朔州市朔城区中医医院 |
| 招标代理机构 | 项目名称 | 朔州市朔城区中医医院新院区改造项目工程(第二册) |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一、项目编号:1406022026AGK00022
二、项目名称:朔州市朔城区中医医院新院区改造项目工程(第二册)
三、采购日期:2026-05-20
四、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山西智杰软件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山西转型综合改革示范区学府产业园区产业路 48 号 2 幢新岛科技园 A 座 901.902 室
被投诉人 1 :朔州市朔城区中医医院
地址:朔州市朔城区市府东街2号
被投诉人 2 :朔州市营商环境促进中心
地址:朔州市朔城区市府街1号
相关供应商:联通(山西)产业互联网有限公司
地址:山西综改示范区太原唐槐园区坞城南路174号大云物创业中心6层
当事人:中邮建技术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雨花台区雨花西路210号
五、基本情况
投诉人对质疑答复不满向本局提起投诉。投诉事项1:评标委员会专家未按照招标文件进行评审、未依法评标,对质疑人的评分畸低,应依法追究评审委员会成员评委的责任;投诉事项2:山西钧驰科技有限公司报价过低,属于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其他情形,评标委员会应依法对其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投诉事项3:本项目采购产品包含医疗器械,投标人应具备经营备案凭证、生产许可。中邮建技术有限公司不具有医疗器械的相关资格,不符合特定资格要求,评标委员会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投诉事项4:本项目为货物类招标,结果公告标的规格型号为定制;投诉事项5:中标供应商所投产品不符合国家强制性安全管理要求,违反网络安全强制性规定、不满足政府采购合法合规基本条件,属于提供不符合法定要求的产品、涉嫌以不合格产品谋取中标。
六、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二十九条第(二)项之规定,认定投诉事项1、2、4、5缺乏事实依据及法律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投诉事项3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三十二条之规定,不影响采购结果,采购活动继续进行。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朔州市朔城区财政局
2026年07月06日
二、项目名称:朔州市朔城区中医医院新院区改造项目工程(第二册)
三、采购日期:2026-05-20
四、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山西智杰软件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山西转型综合改革示范区学府产业园区产业路 48 号 2 幢新岛科技园 A 座 901.902 室
被投诉人 1 :朔州市朔城区中医医院
地址:朔州市朔城区市府东街2号
被投诉人 2 :朔州市营商环境促进中心
地址:朔州市朔城区市府街1号
相关供应商:联通(山西)产业互联网有限公司
地址:山西综改示范区太原唐槐园区坞城南路174号大云物创业中心6层
当事人:中邮建技术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雨花台区雨花西路210号
五、基本情况
投诉人对质疑答复不满向本局提起投诉。投诉事项1:评标委员会专家未按照招标文件进行评审、未依法评标,对质疑人的评分畸低,应依法追究评审委员会成员评委的责任;投诉事项2:山西钧驰科技有限公司报价过低,属于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其他情形,评标委员会应依法对其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投诉事项3:本项目采购产品包含医疗器械,投标人应具备经营备案凭证、生产许可。中邮建技术有限公司不具有医疗器械的相关资格,不符合特定资格要求,评标委员会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投诉事项4:本项目为货物类招标,结果公告标的规格型号为定制;投诉事项5:中标供应商所投产品不符合国家强制性安全管理要求,违反网络安全强制性规定、不满足政府采购合法合规基本条件,属于提供不符合法定要求的产品、涉嫌以不合格产品谋取中标。
六、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二十九条第(二)项之规定,认定投诉事项1、2、4、5缺乏事实依据及法律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投诉事项3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三十二条之规定,不影响采购结果,采购活动继续进行。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朔州市朔城区财政局
2026年07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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