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结果】山西省财政厅山西省2026-2028年代收代缴非税收入开放式框架协议采购项目入围结果公告

所属地区:山西太原市 发布日期:2026-1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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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山西 太原市 采购单位 山西省财政厅
招标代理机构 项目名称 山西省2026-2028年代收代缴非税收入开放式框架协议采购项目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中标信息

中标单位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山西省分行 中标金额 ***
联系方式 ***
山西省财政厅山西省2026-2028年代收代缴非税收入开放式框架协议采购项目入围结果公告
一、征集项目概况
1、征集项目名称:山西省2026-2028年代收代缴非税收入开放式框架协议采购项目
2、征集项目编号:K1400010002026000026
3、征集项目简介:本项目系山西政府非税收入代收代缴委托服务项目,甲方委托乙方开展全省政府非税收入代收代缴业务。乙方须严格执行甲方规定的收缴流程、缴款模式与技术标准,依托财政非税收缴系统完成非税收入代收代缴工作,规范非税资金征管,保障非税收缴业务合规高效运行。
二、征集人信息
1、征集人名称: 山西省财政厅
2、联系人: ***
3、联系方式: 0351-3803809
4、联系地址: 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学府街41号
三、入围供应商信息
1、采购包号:1
(1)采购包名称:银行代理服务
(2)入围供应商信息:
入围供应商名称: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山西省分行
地址:太原市迎泽区迎泽大街126号建行大厦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服务要求:
1
服务名称: 入围供应商业务流程
主要服务内容: (一)查缴模式流程
1.根据缴款人所持 20位缴款识别码,入围供应商访问财政非税收缴系统查询应缴信息。
2..入围供应商将查询的应缴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收款人信息、非税收入执收项目、执收单位、收缴金额等)推送给缴款人。
3.经缴款人确认无误后,入围供应商从缴款人账户扣划资金。
4.入围供应商成功办理非税收入缴款业务后,向财政非税收缴系统推送收单交易确认信息。
5.入围供应商根据查询的应缴信息将资金划转到指定账户。
6.每日终了,入围供应商须与非税收缴系统进行对账,核对收单交易、资金到账和在途流水。
7.入围供应商每日向财政主管部门推送日报表,财政主管部门据此进行会计核算。
(二)其他模式流程
推送、划缴、虚拟账号等缴款模式,以财政部发布模式为准,比照上述查缴模式。
退付流程由财政非税收缴系统将退付报文发送至入围供应商,入围供应商将资金原渠道划转到缴款人账户或者将资金划转到指定账户,完成退付业务后将退付报文返回。
缴入人民银行国库的非税收入,入围供应商按照双方约定的缴库模式,将财政资金按时足额缴纳至人民银行指定的国库中。
服务标准: (一)查缴模式流程
1.根据缴款人所持 20位缴款识别码,入围供应商访问财政非税收缴系统查询应缴信息。
2..入围供应商将查询的应缴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收款人信息、非税收入执收项目、执收单位、收缴金额等)推送给缴款人。
3.经缴款人确认无误后,入围供应商从缴款人账户扣划资金。
4.入围供应商成功办理非税收入缴款业务后,向财政非税收缴系统推送收单交易确认信息。
5.入围供应商根据查询的应缴信息将资金划转到指定账户。
6.每日终了,入围供应商须与非税收缴系统进行对账,核对收单交易、资金到账和在途流水。
7.入围供应商每日向财政主管部门推送日报表,财政主管部门据此进行会计核算。
(二)其他模式流程
推送、划缴、虚拟账号等缴款模式,以财政部发布模式为准,比照上述查缴模式。
退付流程由财政非税收缴系统将退付报文发送至入围供应商,入围供应商将资金原渠道划转到缴款人账户或者将资金划转到指定账户,完成退付业务后将退付报文返回。
缴入人民银行国库的非税收入,入围供应商按照双方约定的缴库模式,将财政资金按时足额缴纳至人民银行指定的国库中。
供应商响应内容: (一)查缴模式流程 1.根据缴款人所持 20位缴款识别码,访问财政非税收缴系统查询应缴信息。 2..将查询的应缴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收款人信息、非税收入执收项目、执收单位、收缴金额等)推送给缴款人。 3.经缴款人确认无误后,从缴款人账户扣划资金。 4.成功办理非税收入缴款业务后,向财政非税收缴系统推送收单交易确认信息。 5.根据查询的应缴信息将资金划转到指定账户。 6.每日终了,须与非税收缴系统进行对账,核对收单交易、资金到账和在途流水。 7.每日向财政主管部门推送日报表,财政主管部门据此进行会计核算。 (二)其他模式流程 推送、划缴、虚拟账号等缴款模式,以财政部发布模式为准,比照上述查缴模式。 退付流程由财政非税收缴系统将退付报文发送至入围供应商,将资金原渠道划转到缴款人账户或者将资金划转到指定账户,完成退付业务后将退付报文返回。 缴入人民银行国库的非税收入,按照双方约定的缴库模式,将财政资金按时足额缴纳至人民银行指定的国库中。
2
服务名称: 缴款渠道
主要服务内容: 入围供应商要保证缴款人通过但不限于柜面、自助设备(包括现金或转账)以及手机银行、网上银行等多种渠道缴款,通过开发创新,为缴款人提供更多缴款渠道。
服务标准: 入围供应商要保证缴款人通过但不限于柜面、自助设备(包括现金或转账)以及手机银行、网上银行等多种渠道缴款,通过开发创新,为缴款人提供更多缴款渠道。
供应商响应内容: 保证缴款人通过但不限于柜面、自助设备(包括现金或转账)以及手机银行、网上银行等多种渠道缴款,通过开发创新,为缴款人提供更多缴款渠道。
3
服务名称: 业务范围
主要服务内容: 入围供应商按照山西省行政区划代码标准,维护系统配置,受理省内所有省级及各市县非税收入代收代缴业务。缴款人可以在省内使用入围供应商所有缴款渠道办理各级政府非税收入。同时,兼顾跨省通缴、跨省通办业务。
服务标准: 入围供应商按照山西省行政区划代码标准,维护系统配置,受理省内所有省级及各市县非税收入代收代缴业务。缴款人可以在省内使用入围供应商所有缴款渠道办理各级政府非税收入。同时,兼顾跨省通缴、跨省通办业务。
供应商响应内容: 按照山西省行政区划代码标准,维护系统配置,受理省内所有省级及各市县非税收入代收代缴业务。缴款人可以在省内使用入围供应商所有缴款渠道办理各级政府非税收入。同时,兼顾跨省通缴、跨省通办业务。
4
服务名称: 入围供应商接入标准
主要服务内容: 入围供应商按照非税收入收缴业务流程、缴款模式和技术标准接入财政非税收缴系统。非税收入收缴业务流程是指结合我省实际制定的预算管理一体化非税收入收缴管理流程及规则。缴款模式是指财政部政府非税收入收缴电子化管理规定的查缴、推送、划缴、虚拟账号等缴款模式。技术标准是指政府非税收入收缴电子化管理接口报文规范以及预算管理-体化技术标准。
缴入人民银行国库的非税收入,入围供应商按国库信息处理系统接口报文规范或提供的统一接口报文规范接入人民银行国库。
服务标准: 入围供应商按照非税收入收缴业务流程、缴款模式和技术标准接入财政非税收缴系统。非税收入收缴业务流程是指结合我省实际制定的预算管理一体化非税收入收缴管理流程及规则。缴款模式是指财政部政府非税收入收缴电子化管理规定的查缴、推送、划缴、虚拟账号等缴款模式。技术标准是指政府非税收入收缴电子化管理接口报文规范以及预算管理-体化技术标准。
缴入人民银行国库的非税收入,入围供应商按国库信息处理系统接口报文规范或提供的统一接口报文规范接入人民银行国库。
供应商响应内容: 按照非税收入收缴业务流程、缴款模式和技术标准接入财政非税收缴系统。非税收入收缴业务流程是指结合我省实际制定的预算管理一体化非税收入收缴管理流程及规则。缴款模式是指财政部政府非税收入收缴电子化管理规定的查缴、推送、划缴、虚拟账号等缴款模式。技术标准是指政府非税收入收缴电子化管理接口报文规范以及预算管理-体化技术标准。 缴入人民银行国库的非税收入,按国库信息处理系统接口报文规范或提供的统一接口报文规范接入人民银行国库。
5
服务名称: 入围供应商服务标准及履约义务
主要服务内容: 1.根据财政非税收入收缴接口技术标准,完成系统开发,并与财政非税收缴系统安全对接。
2.承担其系统开发及接入财政非税收缴系统所需的硬件设备设施、通信线路及相关费用,包括安装费、调测费、维护费等。
3.从缴款人账户准确扣划资金,对成功交易的代收资金准确、全额、及时划转到指定账户,并确保在代收代缴业务过程中资金安全。
4.禁止在代收代缴业务过程中扣除包括开户费、账户管理费、业务手续费、服务费等在内的任何费用。
5.有效完成服务内容,努力向缴款人提供多种便利。
6.负责建立完备的协调机制和响应机制,积极解决代收代缴业务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指定专门的协调机构和协调人,明确协调职责,并向财政主管部门备案。
7.建立完备的投诉受理机制,公布投诉电话,若出现用户投诉、纠纷和系统差错,及时查询定位原因,联动协调解决。如有缴款人投诉工作人员拒收、推拖、服务态度恶劣等行为,收到投诉后应严格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同时真实记录并将投诉处理结果及时反馈财政主管部门。
8.加强内部人员上岗培训,熟悉代收代缴业务各种缴款方式业务和操作流程。承诺对外服务时间,积极响应用户需求,简化业务办理流程,提升对外服务质量,提升用户体验。
9.加强业务宣传,积极引导缴款人正确缴款。
10.承诺不要求或变相要求缴款人办理各类银行卡,也不借机推销、搭售其他各类金融产品。
11.入围供应商负有相关保密义务。在履行协议过程中对有关非税收入收缴信息负有保密义务。
服务标准: 1.根据财政非税收入收缴接口技术标准,完成系统开发,并与财政非税收缴系统安全对接。
2.承担其系统开发及接入财政非税收缴系统所需的硬件设备设施、通信线路及相关费用,包括安装费、调测费、维护费等。
3.从缴款人账户准确扣划资金,对成功交易的代收资金准确、全额、及时划转到指定账户,并确保在代收代缴业务过程中资金安全。
4.禁止在代收代缴业务过程中扣除包括开户费、账户管理费、业务手续费、服务费等在内的任何费用。
5.有效完成服务内容,努力向缴款人提供多种便利。
6.负责建立完备的协调机制和响应机制,积极解决代收代缴业务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指定专门的协调机构和协调人,明确协调职责,并向财政主管部门备案。
7.建立完备的投诉受理机制,公布投诉电话,若出现用户投诉、纠纷和系统差错,及时查询定位原因,联动协调解决。如有缴款人投诉工作人员拒收、推拖、服务态度恶劣等行为,收到投诉后应严格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同时真实记录并将投诉处理结果及时反馈财政主管部门。
8.加强内部人员上岗培训,熟悉代收代缴业务各种缴款方式业务和操作流程。承诺对外服务时间,积极响应用户需求,简化业务办理流程,提升对外服务质量,提升用户体验。
9.加强业务宣传,积极引导缴款人正确缴款。
10.承诺不要求或变相要求缴款人办理各类银行卡,也不借机推销、搭售其他各类金融产品。
11.入围供应商负有相关保密义务。在履行协议过程中对有关非税收入收缴信息负有保密义务。
供应商响应内容: 1.根据财政非税收入收缴接口技术标准,完成系统开发,并与财政非税收缴系统安全对接。 2.承担其系统开发及接入财政非税收缴系统所需的硬件设备设施、通信线路及相关费用,包括安装费、调测费、维护费等。 3.从缴款人账户准确扣划资金,对成功交易的代收资金准确、全额、及时划转到指定账户,并确保在代收代缴业务过程中资金安全。 4.禁止在代收代缴业务过程中扣除包括开户费、账户管理费、业务手续费、服务费等在内的任何费用。 5.有效完成服务内容,努力向缴款人提供多种便利。 6.负责建立完备的协调机制和响应机制,积极解决代收代缴业务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指定专门的协调机构和协调人,明确协调职责,并向财政主管部门备案。 7.建立完备的投诉受理机制,公布投诉电话,若出现用户投诉、纠纷和系统差错,及时查询定位原因,联动协调解决。如有缴款人投诉工作人员拒收、推拖、服务态度恶劣等行为,收到投诉后应严格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同时真实记录并将投诉处理结果及时反馈财政主管部门。 8.加强内部人员上岗培训,熟悉代收代缴业务各种缴款方式业务和操作流程。承诺对外服务时间,积极响应用户需求,简化业务办理流程,提升对外服务质量,提升用户体验。 9.加强业务宣传,积极引导缴款人正确缴款。 10.承诺不要求或变相要求缴款人办理各类银行卡,也不借机推销、搭售其他各类金融产品。 11.负有相关保密义务。在履行协议过程中对有关非税收入收缴信息负有保密义务。
6
服务名称: 机构网点数量和分布以及人员配备
主要服务内容: 机构网点数量和分布以及人员配备能够满足代理业务需要。
服务标准: 机构网点数量和分布以及人员配备能够满足代理业务需要。
供应商响应内容: 机构网点数量和分布以及人员配备能够满足代理业务需要。
7
服务名称: 线上0.6元/笔
主要服务内容: 根据代收代缴业务量,按线上0.6元/笔确定服务费用,每年12月支付当年截至11月30日的服务费;12月1日至当年年末新增业务产生的费用,全部归入下一服务年度核算支付,不再单独结算本年度尾款。财政主管部门不负责入围供应商除代收代缴业务服务费用补偿以外发生的其他任何费用。
服务标准: 根据代收代缴业务量,按线上0.6元/笔确定服务费用,每年12月支付当年截至11月30日的服务费;12月1日至当年年末新增业务产生的费用,全部归入下一服务年度核算支付,不再单独结算本年度尾款。财政主管部门不负责入围供应商除代收代缴业务服务费用补偿以外发生的其他任何费用。
供应商响应内容: 根据代收代缴业务量,按线上0.6元/笔确定服务费用,每年12月支付当年截至11月30日的服务费;12月1日至当年年末新增业务产生的费用,全部归入下一服务年度核算支付,不再单独结算本年度尾款。财政主管部门不负责入围供应商除代收代缴业务服务费用补偿以外发生的其他任何费用。
报价内容 计量单位 供应商报价类型 最高限价
供应商响应报价
线上0.6元/笔 元
单价
0.6
0.6

8
服务名称: 线下0.9元/笔
主要服务内容: 根据代收代缴业务量,按线下0.9元/笔确定服务费用,每年12月支付当年截至11月30日的服务费;12月1日至当年年末新增业务产生的费用,全部归入下一服务年度核算支付,不再单独结算本年度尾款。财政主管部门不负责入围供应商除代收代缴业务服务费用补偿以外发生的其他任何费用。
服务标准: 根据代收代缴业务量,按线下0.9元/笔确定服务费用,每年12月支付当年截至11月30日的服务费;12月1日至当年年末新增业务产生的费用,全部归入下一服务年度核算支付,不再单独结算本年度尾款。财政主管部门不负责入围供应商除代收代缴业务服务费用补偿以外发生的其他任何费用。
供应商响应内容: 根据代收代缴业务量,按线下0.9元/笔确定服务费用,每年12月支付当年截至11月30日的服务费;12月1日至当年年末新增业务产生的费用,全部归入下一服务年度核算支付,不再单独结算本年度尾款。财政主管部门不负责入围供应商除代收代缴业务服务费用补偿以外发生的其他任何费用。
报价内容 计量单位 供应商报价类型 最高限价
供应商响应报价
线下0.9元/笔 元
单价
0.9
0.9

四、框架协议的期限
本框架协议有效截止日期为2028年06月30日
征集人:山西省财政厅
2026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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